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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被夺走气运之后[重生](219)

作者:终欢 阅读记录


他当初学着做胭脂时,林秋是将常见的花种都摆出来教他一一分辨的,墨寻怕他说得不够清楚,让他娘白忙活,坚持要自己跑这一趟。

两人吃了早饭才出发。

好久未出门了,墨寻在床上躺得身子都快僵了,这一出来,便觉得外头的空气都新鲜许多。

稻田里嫩绿的稻苗迎风起舞,不少人在田间忙活。庄稼人都把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看得紧,插完秧每日都会过来瞧瞧,看需不需要补苗,有没有杂草,水位是否合适……

墨寻在田里看到了他二奶还有许多相熟的长辈,卢彩梅同人寒暄,墨寻也被关心了几句。他刚同江家退了亲,村里有些人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一见到他,便装作好意来打探情况。

卢彩梅知道儿子胆小内敛、不善言辞,不等他开口便将话头揽了过去。

一路走走停停,用了两刻钟才到山脚下,墨寻一张素白的小脸累得泛起了红晕,他娘把背篓里的竹筒拿出来,让他喝了几口水,又坐在石头上休息了一会儿才上山。

好在山榴花长在山谷里,地势并不高,不然墨寻还真爬不上去。

从山脚往里走,约莫半刻钟便看到那片山榴花花海了。

山榴花枝疏花密,一棵树上多半都是花,没什么叶子,红的粉的黄的白的各色花朵挤挤挨挨地开成一团,远远看过去煞是壮观。

墨寻就喜欢好看的东西,看到这争相斗艳的壮丽景色,闻到山榴花隐约的香味,心情都舒畅了不少。

后山的山榴花也是这两年才能剩下的,以前村里穷的时候,大家会将能吃的花都摘回去做菜吃。

山榴花做菜并不好吃,如今除了家里实在困难的,村里也没几个人会拿它做菜吃了。山上还有许多野菜,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先挖春笋、荠菜之类的,还有空闲才会来摘山榴花。

除了吃,山榴花还曾被摘来卖钱。

大楚百姓爱花,除了花朝节,平日里也有人买花回去插,不过那都是城里百姓的喜好,村里人是不舍得花这个钱的。

有人摘了花去镇上、县城卖,不过山榴花卖不上价,一大筐也才八九文钱,来回至少得走四个时辰,若是进县城卖,还得交两文钱的入城税,实在有些不值当。

后来冬角村有个富户专门买了地种花,卖给镇上的染坊和爱花的百姓,种出来的花新鲜又好看,山榴村的野花便无人问津了,渐渐的,村里人也歇了这心思。

开春后山上的野菜一股脑的长了出来,村里的妇人夫郎多半去挖野菜了,山榴花林子里这会儿一个人都没有。

卢彩梅背着竹篓一马当先,墨寻驻着根枯树枝,提着个小篮子跟在身后。

到了山谷里,他摘了几朵能用的山榴花给他娘看,又仔细同他娘说了挑花时要注意的事情,两人才开始采花。

山榴花长得不太高,不用爬树,摘起来也不那么费功夫。摘花时选那品相完好、颜色红艳、色泽统一的花朵为好。

卢彩梅动作利索,摘得快,墨寻慢了些,但这活计简单,两人摘了不到半个时辰,带过来的竹篓和竹篮便都装满了,做一百张寻胭脂已然是够了。

摘完山榴花,卢彩梅找了几张大树叶,盖在篓子和竹篮上头,又拿了一片垫在地上,让墨寻坐下休息一会儿,她自己则去远些的地方捡起了柴火。

墨寻等他娘一走远,便站了起来。

他想帮忙捡些柴火,不过这一块儿村里人来得勤,枯枝落叶都被捡得差不多了。他搜罗了一会儿,没捡到柴火,倒找到了一小丛“三月萢”。

这果子不大,红红的一颗颗挂在枝头上,看着格外诱人。它吃起来酸甜可口,对于村里的小娃儿来说,是难得的美食了。

墨寻小时候便爱吃这玩意儿,不过他爹娘不许他上山,他哥哥又忙于学业,只有他顾大哥会在上山打猎的时候留意着这些野果子,摘了带回去给他。

墨寻小心翼翼地摘下三月萢,用折成漏斗状的树叶包起来,放到了自己的竹篮里。忙活完这些,未等多久,卢彩梅便拖着用树藤捆起来的柴火过来了。

两人略作休整后,便起身回家了。

离开文水府城之前,林氏在江广乾的授意下,拿走了林秋他爹娘给他的傍身钱。他们夫妻两个威逼利诱,林秋反抗不得,但也留了个心眼,悄悄给自己留了点儿。

到冬角村后,他买通了林氏雇来的仆妇,让那仆妇替他跑腿,买了做胭脂的原料过来,他悄悄做好胭脂,再托那仆妇的儿子拿去卖。

胭脂价贵,即便他做得不多,一个月才卖一次,得来的钱供他吃喝也绰绰有余了,还能攒下一些。

墨寻嫁到江家后,意外撞破了他做胭脂卖钱的事儿,不仅没去找林氏告状,还想法子给他打掩护,林秋十分领情,两人因此交上了朋友。

林秋性子活泼,来冬角村后不便出门,在家里闷得慌,正好江轻尧忙于学业,少有在家的时候,林秋便常常去找墨寻说话,久而久之,两人关系便更加要好了。

他俩同病相怜,都被江广乾和林氏苛待,很有些惺惺相惜,守望相助的意思。江轻尧有间书房,谁都不让进,只有他和墨寻有钥匙,他去府城后,墨寻便将这书房腾给林秋做胭脂了。

墨寻性子纯良,多次帮助于他,林秋也放下了防备,还将自家做胭脂的手艺教给了墨寻。

他说男人靠不住,让墨寻同他一起做胭脂赚钱,给自己攒些银子傍身。墨寻自然愿意,但只做几次,还没来得及拿去卖,他便被林氏和江广乾害死了。

没想到上辈子没用上,这辈子倒是能拿它赚钱了。

墨寻估摸着林秋如今也已经在做胭脂赚钱了,不过林秋做的是胭脂中比较复杂的胭脂粉和胭脂膏,墨寻想做的是更简单也更便宜的寻胭脂。

林秋的胭脂膏是去县城的胭脂铺子里卖的,卖得贵但成本也高。

墨寻现在没那个本钱,而且他刚做这门营生,不敢托大,做寻胭脂成本能低不少,等赚了银子,再做那些贵价的面脂、口脂来卖好了。

村里的姑娘哥儿爱美的不少,这几年大家都能吃饱饭了,许多哥儿姑娘都有心思打扮自己了,尤其是临近说亲年纪的,更是格外注意自己的形象。

但农家清贫,那些胭脂水粉又实在是昂贵,能用上寻胭脂的人都不多,大多数人只有在成婚那日才能用上一点儿廉价的胭脂。墨寻他堂弟橙哥儿得了一盒山花胭脂,在村里炫耀了好几日,村口的狗都知道他哥哥给他买胭脂了。

墨寻想把胭脂棉的价格定得低些,也允许大家用布和米来换,到时候托货郎在附近的村里或者镇上的巷子里走街串巷的卖,应当不愁没人肯买。

第94章

今日采花十分顺利,还摘到了三月萢,墨寻心里欢喜,即便有些累了,面上还是笑意盈盈的。

不过这好心情没维持多久——他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位“冤家”。

这位“冤家”名叫“曹春凤”,是村长堂弟的儿媳妇。她们家和墨家倒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这曹春凤相中了墨意文,想让他当自己女婿,两次托人来探口风,都被卢彩梅回绝了,曹春凤心里不痛快,这才结了怨。

曹春凤她男人在村里开了个猪肉铺子,她们家地多,还买了牛,这条件在村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了。

她女儿顾清清对墨意文有点儿意思,曹春凤和她男人也都觉得墨意文不错。

虽然墨家穷了些,但墨意文是个书生,以后即便没有大出息,去镇上当个账房先生也比村里那些庄稼汉强多了。

三年前墨意文还未考中秀才的时候,曹春凤便托人来说过媒,可墨意文不肯,卢彩梅便以儿子想先立业再成家、暂时无意娶妻的借口回绝了。

但曹春凤不肯死心。

她之前便托媒人将附近七里八乡的年纪合适的后生都打听过了,但要么她们家瞧不上别人家,要么别人家瞧不上她们家,最后选来选去,还是觉得墨意文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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