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仪承认自己在刚开始杀猪的时候确实有些无措,可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内心中暴虐的情绪也确实得到了发泄。
这种发泄和释放让他平静了不短的时间。
但如今已经习惯了屠宰场中的一切,高仪却开始觉得有些索然无味起来,那些猪也不再让他感到芒刺在背。
现在就算200公斤的大白猪冲到他的面前,他都不会像是刚来时那么惊慌失措了。
当他开始感到无聊的时候,高仪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在这里呆着了。
——这都是一群很好的人。
高仪用完全的理智说出这句话,而他也毫无波动的以理智做下结论:“所以我不应该伤害他们,我应该离开了。”不是感情驱使下的想或者不想,而是理智判定下的应该走了。
高仪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乔一。
乔一盯着高仪看了片刻。
为什么绝大多数失去同理心的人会犯罪呢?
因为他们并不能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所以他们也就不觉得自己做的某些事情是“不可以”、“不应该”,甚至于他们会觉得那些痛哭、哀嚎的人好笑或者无聊。如同莫里亚蒂那种高智商反社会分子,则是觉得犯罪行为可以带给他们更强的刺激感与成就感,让他们觉得生活不是那么无聊。
高仪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即使他的大脑中管理感情的区域出了问题,但他也能够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用理智去思考该要怎么做。虽然很多事情对现在的他来说,其实做了也没有关系。
听完高仪的话后,乔一觉得现在的高仪可能更想要追求“刺激”,只是被抓起来的大白猪对高仪来说已经没有挑战性了。
“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这是高仪跟乔一说的话。
于是乔一在短暂的思考后同意了高仪的提议,在跟王大爷经过商量后,高仪被转移到了一家天然野猪养殖场里面去了。
高仪:“……”算了,他已经不想问为什么还是跟猪有关这个问题了。
中国有一次词汇叫做“猪突豨勇”,形容拼命向前冲、不怕死的人。这里的豨指的便是野猪。虽说这是一个含有贬义的词汇,但也能够窥得野猪的威名一二。
野猪,是一种非常凶猛的动物,完全可以将它和“温顺”的家猪看做两个不同的物种那种凶猛。
纯天然的野猪有着长长的獠牙、矫健的四肢、如同钢针一般不容易被破防的鬃毛,泥地里滚一圈还能够给自己增加防御力。
野猪性情凶暴,喜好群居,几乎不怕任何动物并且杂食。
这一切的条件组合在一起使得野猪变得异常可怕。
早年的文学作品中还有不少关于人类和野猪战斗的图文,以此来表现敢跟野猪正面刚的人到底有多勇猛。
近些年莱茵河大闸蟹泛滥成灾,美国野猪超过六百万,被称为有蹄子的耗子和两百磅重的蟑螂。野猪数量庞大到比美国一些州的人口都要多的地步,人在野外见到了成群结队饥饿的野猪都要选择逃命。
像是野猪去吃死去猛兽的尸体、野猪袭击村庄、野猪破坏农作物、甚至于被杀人犯用来消灭证据——被杀人犯杀死的人尸体——都是真实存在的。
由此可见野猪之凶猛。
不过对中国人来说,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大家也开始追求起更加原生态的东西。天天吃猪肉,这野猪也被有头脑的商人列入了饲养名单里来。
坦白来说,纯粹原生态的野猪肉并不好吃,又柴又硬还有奇怪的挥之不去的味道。但是现在的有钱人什么都追求一个纯粹的原生态,所以就出现了这种专门的纯天然野猪养殖基地,在饲养野猪的同时通过培育改善其口感。既保留了野猪本身肉质的优点,又使其口感和味道变得更好。
高仪现在要去的这家纯天然野猪养殖基,位置要比之前的屠宰场更加偏僻,位于晋江市属下的一个小县城一隅。
为了养好这些野猪,老板不但请了专门负责野猪育种和培育的专业人员,还包下了一座面积不小的山头用来养野猪、种果树、种牧草,可以说是非常有商业头脑。
刚开始野猪市场还没有打开的时候,养殖场的老板就已经把果树结出来的果子通过网店卖到了大江南北,他种的紫花苜宿也有专门收购的地方,整体来说做的有姿有色,还解决了小县城里不少人的就业问题,被评选过晋江市的优秀企业家。
不过对这位优秀企业家来说,野猪依旧是他的真爱,所以野猪的育种和培育工作相对来说有些慢,但他也没有放弃,还把自己通过卖水果和牧草赚到的钱都投入了进去,这几年也开始逐渐回本,眼看着就是一个未来的有钱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