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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番外(46)
作者:萝樱 阅读记录
他一说想回家,常衡就好难过,瞬间就明白孟梨受了好大的委屈。
为了哄孟梨高兴,常衡就许诺他,一会儿给他买好吃的冰糖葫芦,买糖人,买姜香梅子,买桂花糕,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阿梨喜欢吃什么,那就买什么。
背着孟梨,就往山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好稳。
山风迎面吹过,小道士腰间悬挂的雪白狐狸尾巴,微微摇晃着,像极了他的拂尘。
“我,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死了就,就不能继续做任务了,不能攻略常衡,就回不了家了,他不能死。
哪怕是苟延残喘,也要坚持把任务做完。孟梨迷迷糊糊,觉得身下有点颠簸,努力睁眼,却只能掀开一丝眼皮,入目就是常衡清俊的侧脸,他下意识想摸摸看,这是不是真的。
常衡伤了他,又怎么还会背着他呢,肯定是在做梦。
孟梨的眼皮好沉,又含含糊糊地吐出一句:“我还不想死……”
常衡心里涩涩得疼:“没人让阿梨死,是那些人坏,我们回去就搬走,换一家客栈住,不,连夜就走,换一个地方……我带你回白云观,好不好?”
孟梨觉得不好,他不想也出家当道士,意识恍惚之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死了,要不然怎么能听见常衡喊他阿梨呢?
常衡才不会喊他阿梨呢,连喊他孟梨,还是他几次三番要求的,可喊起簌簌来,怎么就那么亲密呢。
常衡也不会给他买冰糖葫芦,糖人,姜香梅子的……准确来说,不会只给他买,常衡也会给叶簌簌买。
说不准,给叶簌簌的那份更多更大更好。
孟梨才不要吃小的,他要吃好的。
“……我,我得保持清醒,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啊……”少年无力地趴在小道长的后背,眼睛也睁不开,嘴里嘟嘟囔囔的,为了保持清醒,他想掐一下自己,结果掐的却是常衡。
常衡的脸瞬间通红,不明白孟梨好端端的,掐他胸口做什么,但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
孟梨没感觉到疼,心想,坏了坏了,神身难不成已经分离了?不行,他得保持清醒!
他开始背诵从前学过的诗词。
但有气无力,还断断续续的。
“寒蝉凄切,对,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念去去,千,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更与何人说。”
“孟梨,你,你不能死,你,你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死啊……归,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少年软趴趴的,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半空中,背着他的小道士步伐又稳又快,几个瞬息间,就跃出了数十丈远。
常衡震惊地听着孟梨念的诗句,完全没有听过,想不到孟梨竟这般惊才绝艳,或许,这是孟梨从前听旁人所传颂,但不管如何,既能接触到此等诗句,只怕家中从前是书香门第,而孟梨本身就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隐隐有股书卷气,想必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
他本来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却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
“……没有人喜欢我,他们都不喜欢我。”孟梨嘀嘀咕咕,声音哽咽,“我好累啊……”
妈妈。
我好想回家。
“怎么会呢?”常衡难过得厉害,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孟梨一直以来是这么认为的,他告诉孟梨,“我和叶姑娘都很喜欢你。”尤其是叶姑娘。
孟梨暗暗撇了撇嘴,然后悄悄趴在常衡肩膀上啃了一口。
常衡无奈地摇了摇头,背着他到了集市上,按理说,他答应过官府的人,要先带孟梨去衙门销案的,但孟梨此刻意识不清,说话也颠三倒四,只怕也不能为自己辩解清白。
不如先回客栈去,容他给孟梨再好好看看伤,也让孟梨好好休息休息。
路过卖糖人的小摊时,孟梨就被一股甜腻的香味勾醒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趴在常衡的背上,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立马要跳下来。
“别动。”常衡一手背着他,一手在腰间摸银子,手指触碰到狐狸尾巴时,孟梨还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
“劳烦你,捏一个像这位公子的糖人。”他同卖糖人的老板说,并掏出购买一个糖人的两个铜板。
俨然就是只打算买一个的意思。
常衡一向不爱吃小零嘴,又让老板照着孟梨的样子捏,很明显就是要买给孟梨的,还是单独买给他,不给叶簌簌。
孟梨心里有点受用,可随即想起常衡弄断了他一条尾巴,现在罪证就挂在常衡的腰上,他就算“原谅”了常衡,也是为了能继续开展攻略任务,然后顺利回家!
尤其常衡根本不知道,这条尾巴是他的,他要是突然拿尾巴说事,定会引起常衡的怀疑。
可孟梨还是惊魂未定,只要一闭眼,眼前就会浮现出常衡踩着他的尾巴,冲他举剑的样子。
当即又抖了一下,默默缩回去,一声不吭。
常衡察觉到他的害怕,当即更温柔地道:“阿梨,你还想吃点什么?我都买给你。”只要别再害怕他就好了,他真的不知道,孟梨到底怕他什么。
他又没打过孟梨,也没骂过孟梨,最重的话,就是吼了孟梨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
孟梨年纪小,自己应该让让他,再好好哄哄他。
“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常衡向他道歉了,“都是我不好,阿梨,你理一理我,行不行?”
第34章 一条尾巴五十万,刚好能救叶姑娘的命
孟梨一阵郁闷,心想,你都把我尾巴弄断了,还指望我理你?
我现在能心平气和趴你背上,都是因为我尾巴骨疼,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
他就是不理常衡。
嘴巴一撇,眼睛一闭,默默在常衡背上,装死。
他一装死,常衡就以为他是真“死”了,赶紧把手往后伸,作势要探他的鼻息,孟梨顺势一口咬了上去,刚好咬在了常衡右手的虎口上。
常衡先颜与是一愣,随即暗松口气,会咬人就好,就怕孟梨一动不动。
“哎?你这小子怎么还咬人啊?”捏糖人的老板,替常衡打抱不平起来,道,“人家道长好心好意背着你,还给你买糖人,你怎么还咬他啊?”
孟梨心里难受,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只要他一旦做出伤害男女主的事,就会受到身边所有人的批判。这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一上来就指责他!
难道好人和坏人,都会清清楚楚写在了脑门上吗?
难道孟梨一眼看上去,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坏狐狸吗?
这是他和常衡之间的恩怨,关这些路人什么事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让咬?那他就偏要咬,就咬,就咬!
孟梨不仅不松口,还咬得更用力了,那老板见状,连糖人也不捏了,当即又“哎”了一声,想要阻止孟梨咬人。
常衡很及时开口道:“施主就莫管了,他不是有心的,一切都是我有错在先,他咬我是应该的。”
老板诧异:“可是,出家人怎么会有错呢?”这不仅是他的想法,世人推崇佛道两家,在世人看来,出家人六根清净,济世救人,普度众生,怎么会有错?
错的都是未经点化的凡夫俗子。
而且,常衡看起来就仙风道骨,俊逸出尘,即便此刻身处于闹市,还背着个男人,依旧形容端庄,气度非凡,仿佛隐居深山的仙人,自有一派清雅飘逸之感,一看就知他正直良善。
这样的道长,怎么会错到要被男人当街咬手呢?
“纵然我是出家人,亦是血肉之躯,自然也会有错。”常衡微微一笑,“劳烦施主捏快一些。”
既然人家道士都不介意了,老板也没话可说,当即就点点头,道:“好好好,我捏快点。”他得赶紧捏好,用糖人堵住那少年的嘴,解救小道士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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