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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番外(144)
作者:萝樱 阅读记录
“可是,阿梨,当初的小道士是那样厌恶痛恨狐狸,他又怎么会将最痛恨的狐狸,往最喜欢的人身上联想呢?”常衡反问,“小道士只会念他好,觉得他完美无瑕,明净纯粹,是天底下最好最好最好的人。”
“我问你,当日,我和叶簌簌同时从高空坠落,你,你接住了她,而我却被老树妖吞进了肚子里,当时,你是什么想法?”
“我当时只恨自己是肉|体凡胎,没有三头六臂,也做不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是在接住她之后,才发现你也从半空中跌落。”
孟梨显然不接受这个回答,阴阳怪气起来:“那是,小道长一心都扑在叶姑娘身上,心里眼里都是人家,哪会管我的死活?”
他又背过了身,这回离常衡更远了。
“我那时只觉得五雷轰顶,就什么也顾不得了。”常衡的声音很快就追了过来,“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你……后来,我看见玉衡碎片偷袭你,慌乱之下,我只能把它吸到自己身上来,也正因此,我生出了心魔……或许,就算没有玉衡碎片,我依旧会被心魔缠身……”
孟梨愣了愣,这个解释倒是新鲜,他头一回听,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喜欢你,却以为你喜欢叶姑娘,我想把你从叶姑娘身边抢过来,想让你多看看我……”常衡很是难为情,亲口将自己隐晦,不敢让人知道的阴暗心思,吐露出来,“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喜欢你,我每天晚上都想着你,想你想得睡不着,我想抱着你,搂着你,想脱你衣服,看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真当你脱了衣服,我又,又不敢看,我一看见你,就想,想很多……”
“别说了!”孟梨觉得耳根子开始烧了,但还是忍不住问,“很早是多早?遇见叶姑娘之前,还是之后?”
“应该……”
“应该?!”
“不,是肯定,肯定在遇见她之前!”常衡说,“我,我那天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我,一回眸就看见了你……你,你长得很好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那往后你管家。”常衡确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果断把差事推到了孟梨身上。
孟梨咬牙:“我只逃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算你我有言在先,也只允你这半个时辰,否则,就太不公平了!”
常衡想了想,然后道:“有道理。”他又流连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出来了,并且趁着给孟梨清理的时候,自我检讨起来,“这次是我的不对,多占了你两个半时辰,下回你再跑,我给你补回来,让你多跑两个半时辰。”
看似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态度也谦和,让人挑不出毛病,但孟梨还是发现了问题的关键,并且炸毛。
“什么?!你居然拉着我做了三个时辰?!你有没有点节制啊?!别仗着年轻气盛,就胡来好不好?!”
常衡一脸感动:“阿梨,你居然在关心我,我好开心。不过你放心,我行事有分寸。”
“……”孟梨不肯吃亏,偏要刺激他一句,“人|妻对你的诱|惑,看起来很大嘛。”
“人,人什么妻?”常衡蹙眉,“你是我的妻。”
“你忘了?我已经改嫁了。”孟梨冷笑,“我现在是大师兄的妻子,对了,他知道我复生的事了吗?以他的性格,应该还会出来找我吧?常衡,你现如今没有神器在手,到时候只怕不是大师兄的对手呢。”
常衡拧着眉头,沉思了好长时间,又重新进来了,在孟梨诧异且震惊的目光中,沉声道:“记在账上,下次允你再多跑三个时辰。”
为了杜绝后患。
常衡寻来易容丹,喂孟梨服下,让他变回了从前的样子。
孟梨撇嘴:“那你不如想办法,让我回到原来的身体里,这样我就能随时在人形和狐狸之间,来回切换了。”顿了顿,他又说,“你讨厌狐狸,我就多变狐狸,气死你!”
“回不去了。”常衡神情落寞,“被我烧成了灰,已经下葬了。”
“……”
“阿梨,如果,你还想变成小狐狸,或许,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常衡卖了个关子:“等你下回逃跑,被我抓回来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常衡领着他,在扬州痛痛快快玩了三个月,被姬宁派来的侍卫找到,请他们回去为太后庆生。
这事无论如何,也不好推脱。
孟梨就在回返的半路,又一次脚底抹油开溜了。
这回他学聪明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常衡只怕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他反其道而行,居然提前往离国跑了。
因为一入离国,就会被发现,到时候常衡就知道了。所以,他就在离国附近转悠,一躲就是五天五夜。
直到第六天晚上,正在睡梦中,被常衡提了起来,夹在胳膊肘下面,临空架起来,狠狠打了三下屁股,才骤然清醒。
他破口大骂常衡是个变态,可换来的,是更重的三巴掌。
虽然隔着厚厚的棉裤,可常衡手重,身后瞬间热辣滚|烫,如果孟梨不是个成年人,他可能就哭了。
“死变态!!”孟梨噙着眼泪,骂道,“动不动就打人这里……你是变态!!!”
“抓到了。”
常衡并不管孟梨怎么骂,只在乎自己又一次抓到了孟梨,门外的侍卫远远守着。随手往四面八方甩出黄符,确保无人能够打扰之后,就在孟梨刚刚睡的简陋小木床上,开做。
抚摸着通红又满是指痕的皮肉,常衡有些后悔:“我也没有下很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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