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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他搂着姚志英的肩,低声问道,“你要不要去学校?”
姚志英茫然了下,“我啊?我不用了,我去的话小金宝没人照顾了,我就在家自己复习好了,能考到哪里就考哪里,万一考不上,我就放弃好了。”
“反正现在我也嫁人了,丈夫孩子都有了,大不了以后我跟着你做生意,总归是有一口饭吃的。”
七年的知青生活,让以前清高娇气的姚志英,彻底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她学会了随遇而安,接受现实。
并且和现实妥协。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搂着姚志英的肩膀紧了几分,“你想高考吗?”
想吗?
当然是想的。
她也有一个大学梦的,想和沈美云一样,能够知识渊博,聪明机警,但是现实却事与愿违。
“六哥,我时间不够。”她苦笑道,“每天的生意,外加家务,还有孩子,这几乎占了我大半的时间。”她之前复习,都是三更半夜,或者是早上五六点的。
白天几乎忙的脚不沾地。
“家里交给我吧,你全身心复习。”
“小金宝我送她去托儿所。”小金宝已经满三岁了,基本上可以送到托儿所了。
这样就能顾得上家里了。
“家里交给我,生意上我看能停的停下,不能停的继续在做,我会减少,你全身心复习就好。”
姚志英听到这话后,她怔了一下,窝在金六子的怀里,仰头看着他,“六哥,你就不怕我考出去了,就不回来了吗?”
她知道的,有不少知青嫁人后,对方想参加高考,但是家里人都是不肯的,至于是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知青考学出去了,有了大好的前途,就不愿意在回乡下了。
这也就导致了,但凡是嫁人的知青,十个里面能有两三个参加高考,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事情。
像是姚志英便是,她能参加首届高考,金六子是支持的,没想到自己考的不好,金六子让她复读不说,还打算把孩子送托儿所,他自己也跟着全身心协助起来。
金六子低头看着姚志英,她的脸盘如银月一样,面容和善,眼神柔和,他突然问,“你会吗?”
他自认为看人是准的。
姚志英下意识的摇头,“不会。”
六哥对于她来说,先是恩人,在是丈夫,也是爱人。对方在她最为落魄的时候,帮助她,提携她,并且不嫌弃她还带着弟弟,一意孤行娶了她。
让她从知青点走到公社来,她已是感激不尽。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她若是背叛六哥,那实在不算是个人。
姚志英想的很好,她牵着金六子的手,“我都想好了,若是我和志军能够考到北京去,六哥,你就和我们一起回北京,到时候把小金宝也带过去。”
“你是做生意的人,有眼光有能力,去了北京这个大城市,它将来只会更利于你的发展。”
六哥在漠河市胜利公社还是被局限了。
“而且还有,咱们家小金宝在漠河读书,还是在北京读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希望咱们家小金宝将来能够在北京长大,她可以选择来漠河,但是这是她喜欢,而不是望着北京,却扎根不下来。”
以前她不觉得北京有多好,下乡的七年,让她彻底明白了,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是鸿沟,是天堑,不是漠河不好,而是北京太过拔尖,让经历过北京的好的人,很难在去接受落后的城市。
落后到厕所是茅厕,臭气熏天,用水的时候要去挑水,没有自来水,洗澡的时候要用盆子,没有洗澡间,等等等等,这让姚志英前所未有的清晰认识到。
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其实是欣慰的,欣慰姚志英的未来每一个计划里面都有他。
他思忖,“你先和志军考上在说,我到时候先和美云会仔细聊一聊。”
漠河市的生意,没那么好断的。
要不要断,怎么断,他其实很在意沈美云的意见!
第234章
因为,金六子认为沈美云是个很有远见的人,甚至在他眼里,沈美云是颇为神秘的。
神秘到让金六子感觉,沈美云是一个能够知道未来的人。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离谱的感觉,可是事实确实如此,每次他将要遇到危难的时候,沈美云总会帮他逢凶化吉。
和他同期还在做生意的倒爷,进去了十之八九,就剩下他这一朵奇葩花,还在外面继续逍遥。
这里面沈美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你在想什么?”见爱人发呆,姚志英忍不住问了一句。
金六子想了想,也没瞒着,“如果真打算结束这里的生意,我想在结束之前去找美云谈一谈。”
姚志英有些诧异,但是很快就明白了。
“找美云谈是对的。”
哪怕是姚志英也没有半分吃醋,她看到的则是坦荡荡,以及金六子对前途的规划。
金六子搂着姚志英,他语气郑重道,“沈美云是我平生见到最为聪明的,没有之一。”
姚志英叹口气,“我当然知道,如果没有她,也没有今天的我和志军了。”
对方帮他们走的每一步人生规划,都是恰到好处的。
金六子心说,他也是。
只是,这话不好说了。
他转移了话题,“爸妈那边怎么样了?”
他看不少人都平反了,按理说,姚志英爸妈那边应该也有动静了才是。
姚志英摇头,“还是去年过年前寄过去东西,对方有写信过来,这已经半年没有收到信了。”
不是姚志英的父母不给这边电话,实在是对方待的地方太过偏远,别说电话了,就是电报都难发一封。
这两年的联系,唯一指望的便是写信。
金六子想了想,“我还是抽时间去一趟爸妈那。”
也只有他适合去。
姚志英听了感激不尽,“六哥,谢谢你。”
金六子摇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
高考分数正式下来后,几家欢喜几家愁,温向璞一举夺得北京市状元。
而且他的分数,高出第二名几十分。
这让温向璞一下子在北京出名了,就像是蒙尘的明珠,一下子被大众所知道了一样。
甚至,有不少报社想要来采访温向璞,但是都被温向璞给拒绝了。
他的性格还是不喜欢在大众面前出现。
绵绵知道了,她有些不解,从季家跑了过来,去找温向璞,“向璞哥哥,你为什么不参加采访呀?这是属于你的荣耀呀。”
温向璞顿了下,精致的眉眼,有一瞬间茫然,“我的荣耀?”
他并不觉得这是荣耀。
“是啊。”绵绵走到他一旁,语气认真道,“你看别人想拿高考状元还拿不到呢,我奶奶说了,要是我季家哥哥能够拿到高考状元,家里就大摆流水席天,而且还要接受电视台的采访,这是光耀门楣的事情。”
这——
温向璞抿着唇,好看的唇形像是被勾勒出来的一样,他下意识道,“人多,我不喜欢。”
哪怕是去学校读书的温向璞,还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那可以只让一个人记者来采访你呀。”绵绵几乎把温向璞的担忧全部想到了。
“这样,就人不多了,而且采访的地点就在家里,我还会陪着你呢,向璞哥哥你不要紧张。”
温向璞抬眼,他看着认真游说她的小姑娘,突然问了一句,“是谁让你来劝我的?”
绵绵,“啊?没有人啊。”她下意识的否认,只是瞧着那动作还是有些慌乱的,连带着眼珠都心虚的乱飘。
双手也忍不住扣着衣角。
温向璞叹口气,“绵绵,我认识你七年了。”
他见过对方所有的样子,自然知道她有没有撒谎了。
绵绵顿时垮了一张小脸,走到温向璞面前,低声道,“向璞哥哥对不起,我知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