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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757)



“至于,志英家里的情况,你可以去问她,也可以问她弟弟。”从她口中说出来是不太好的。

金六子若有所思,“成,我知道了。”顿了顿,又没忍住问了一句,“你知道怎么追女同志吗?”他着实是没经验,沈美云想了想,“直接就够了,不要弯弯绕,有什么说什么!”

金六子若有所思,“直接?”沈美云嗯了一声,“你自己琢磨下,”

她领着绵绵出去后,还不忘叮嘱一句,“你注意安全。”

这批货怎么运送出去,才是头等问题。

金六子嗯了一声,“我晓得。”

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也吃过大亏,自然要谨慎起来了。

离开后。

绵绵回头看了一眼,有些好奇的朝着沈美云道,“妈妈,六叔叔是要和志英阿姨好吗?”

小孩子还怪灵敏的,只是听了三言两语,便推断出来不少事情。

“大人的事情你少打听。”

沈美云捏了下绵绵的鼻子。

绵绵皱着小眉毛,“我不小啦,虚岁都十岁了。”虽然实岁才九岁,不过,这和十岁有什么区别?

沈美云笑容温暖,“是是是,我们绵绵成大姑娘了。”

绵绵靠在她肩头,“等我长大了,妈妈,我养你啊。”

“以后我去哪,妈妈你就去哪好不好?”妈妈养她小,她养妈妈老。

沈美云捏了下她鼻子,“以后的事情以后说。”先不说绵绵以后会不会结婚生子,就说她身边还有个醋坛子季长峥。

要是知道自己老了以后,跟着绵绵跑了,那他还不得气死啊。

见妈妈没答应,绵绵也不恼,“也没几年了呢。”她掰着指头数数,“也就十年了。”

沈美云揉了揉她头,“你先长大在说。”

“其他的事情都是其他。”

“妈妈自己有事业,有工作,能赚钱,还不需要你养老,等需要的那天,自然会和你说的。”

绵绵轻轻地嗯了一声。

*

金六子的速度很快,在当天晚上便运送出去一部分货,最先运走的是白糖这类。

这类属于紧俏物资,要糖票,外面不好买,他手里这批物资算是紧俏货。

在接着是粮食,茶叶,之类。

最后运的则是白酒,白酒是真不好运,实在是那酒缸太大了一些,不太好运输。

金六子想了个法子,化整为零。

用那种五十斤的壶,装了进去,分成了几壶,用着板车一板车全部弄了出去。

至此,这一屋子的货物算是全部弄走了。

金六子也松了一口气,开始找买家,他没把货物运回胜利公社,而是打算就地解决。

直接在漠河市把这批货,给悄声无息的出了。

漠河的人口也不少,这些货物出去后,就像是沙子流入到大海了一样,很快就会消失不见。

从拿货到销货,金六子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一千二进手的货,转手卖了两千七。

翻了一倍都不止。

拿到钱后,金六子第一件事就是把沈美云尾款,八百块给寄过去了,寄的地址是沈美云驻队的地址。

确认了三遍没问题后。

他这才让邮差拿走。

剩下的钱,按照他以前的尿性,肯定是要买货或者是存起来的,但是这一次金六子却没有。

拿到钱,去了百货大楼四处看了下,也不知道姚志军喜欢什么,衣服鞋子他不知道尺码,索性被他放弃了去。

最后转了一圈,倒是在柜台上看到了一个褐色牛皮的弹弓,看起来很不错。

金六子也不管便宜贵贱,直接买了下来。

另外又买了一斤大白兔奶糖,两斤桃酥,一罐麦乳精,两瓶黄桃罐头。

加在一起去了二十多块,这要是金六子自己,肯定是舍不得花的,但这是讨好小舅子的。

自然就肯舍得了。

提着东西回了胜利公社后,和人打听了地址,直接去了前进大队的卫生室。

找到了姚志军。

说实话,姚志军是不认识金六子的,他看着金六子的目光带着几分警惕,实在是金六子的形象,算不上好人。

“你找谁?”

金六子曾从姚志英口中听过如数次她的弟弟,有多厉害,自然也知道了姚志军大概的岁数。

十三四岁,显然还没发育起来,个头也算不上高,人也瘦弱的厉害。

唯独,一双眼睛却清明的厉害,他们姐弟两人都生了一双极为漂亮的杏仁眼,偏圆,末尾处开的弧度比较大,清澈见底,极为漂亮。

“姚志军?”

金六子挑眉问道。

“我是。”

姚志军在沈怀山和牛大夫身边锻炼了一两年,如今早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

“你是?”

姚志军反客为主的问金六子。

“不请我进屋说吗?”

这——

姚志军迟疑的时候,倒是沈怀山探头看了出来,“金六子?”他会认识对方,还是因为女儿沈美云的关系。

他是知道的女儿和对方做过生意,好几次他去接美云回来,还和金六子打过照面。

“是我,沈叔。”

金六子朝着沈怀山道。

姚志军见沈怀山认识金六子,对他的敌意也少了几分,连带着守着拦着的门口,也被他让开了。

“你进来吧。”

看着小狼崽一样的姚志军,金六子越发觉得感兴趣起来。

进屋后。

卫生室这会没什么病人,就只有牛大夫在里面炮制药材,沈怀山拿着针头,在给姚志军讲从血管哪里打针,进去的速度最快,最容易回血。

姚志军学的已经很不错了,而且,他还会在自己手上做实验。

于是,一进来的金六子,就看到姚志军,反手把自己手上扎着的针头给拔掉了。

熟练的又拿起一个针头,用反手扎进了手背上的青色血管里面,眼看着的回血后。

他淡定的又拔了出来。

循环往复。

金六子,“……”忍不住一哆嗦,说实话,他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小小的针头扎血管。

疼啊。

虽然没扎在自己身上,但是金六子好像已经感受到了痛意,他深吸一口气,用着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姚志军。

“不痛吗?”

姚志军熟练的再次扎进血管,又拔了出来,血飙起来了,被沈怀山一巴掌呼过来,“让你轻点,轻点,你看看你一天给自己扎了多少次了?”

“就算是做实验,也没这么勤快的。”

姚志军那两个手背和脚背,全部都被扎了密密麻麻的针眼,看着就恐怖。

被沈怀山骂了,姚志军也不恼,笑眯眯的把自己的手伸过去,让沈怀山给他包扎,等包扎结束后,他这才说道,“师父,我现在多练习下,到时候给病人扎针的时候,准确度就高,少被骂两句。”

少年自尊心强,有一次给人扎针被骂了,他技术不好,打那以后,姚志军便开始发愤图强。

不知道在自己这一双手上练过多少次,就只为了让自己以后给人扎针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血管的位置。

给他包扎完了沈怀山叹口气,“那也是慢慢来的,一口吃不了一个大胖子。”

姚志军没说话,这才注意到旁边似乎还站了一个人。

“你找我师父?”

因为他发现师父认识对方。

“不,我来找你。”金六子强迫自己不去看姚志军的手,那么多针眼,密密麻麻的,就像一个筛子一样。

这下,不止是姚志军惊讶了,就是沈怀山也跟着看了过来。

金六子找谁?

找姚志军做什么?

姚志军也确实这样问了出来,“你找我?我不认识你。”

他确实第一次都没见过对方。

金六子思索了下,想起来沈美云和他说的话,要直接!他索性把东西往前一递,气沉丹田,扭扭捏捏地说道,“你看我像不像你那失散二十多年的姐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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