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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748)



以前只能看着别人炫耀。

现在也轮到他炫耀了。

让那群老家伙们羡慕死好了!

季奶奶看到他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我才不像是你那般虚浮。”她拿起电话,和自家的那些老姐妹们打了起来。

“老姐姐啊,我家小儿媳妇给我寄了一罐子百年份的灵芝孢子粉,你有空了过来尝一尝啊?”

“就是百年份以上的,可补身体了。”

“对对对,就是我小儿媳妇,她叫沈美云,最是孝顺不过的了。”

听着一众朋友的羡慕,季奶奶舒坦了。

另外一边季爷爷也恍不多让,捧着一个灵芝孢子粉,从巷子头转到了巷子尾。

逢人就主动说,“老李啊,你怎么知道我小儿媳妇,给我寄了一罐子百年份的灵智孢子粉啊?”

得!

这一圈转过去,整个胡同没人不知道,沈美云给她公婆寄东西了。

沈美云一下子在巷子里面出名了,但凡是提起来她的,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的。

而当事人沈美云,毫无所觉。

她在出差后,趁着休息了一个星期,去看望了一次季长峥,把灵芝孢子粉给他送去了。

当然,送的也有其他的吃食,什么鸡肉,兔子肉,还烧了一个猪蹄膀,一起带过去的。

蹄髈是从驻队供销社买的,供销社自从和养殖场合作后,几乎每天都能从养殖场进一头猪过去。

一天一头的销量还是能卖出去的,不过也就是开始红火了一段时间,到了后面,两三天才卖的出去一头猪。

为什么呢。

因为大家舍不得,猪肉八毛一斤,吃一斤猪肉,顶得上家里两三天的伙食费了,不是谁都舍得的。也就是沈美云是个大手脚的,那猪蹄膀连带着猪后腿一起,一共十二斤。

给她算的是七毛一斤,被她全部买了,买了以后让陈远帮忙把外面的猪毛烙了。

大蹄髈洗干净后,用着黄酒腌制了一番,又从绵绵那拿了卤料进去,干辣椒,花椒,桂皮,八角,香叶,没急着丢到锅里面熬汤。

沈美云选择用着油过了一道香味后,这才放到蜂窝煤炉子上,用着大火烧开后,大蹄髈丢进去,淹没到蹄髈上方一寸的位置,这才停止加水。

这年头没有高压锅,沈美云打算用蜂窝煤炉子,起码要卤个一天去,这蹄髈才能入口即化,软烂喷香。

正当她卤蹄髈的时候,隔壁赵玉兰喊她,“美云嫂子,你要不要鸡爪啊?”

这话问的,沈美云愣了下,“有人卖鸡爪?”

赵玉兰嗯了一声,“我听说供销社,进了一批鸡爪子,不过买的人不多。”

鸡爪子上肉不多,但是价格却和鸡肉是一样的,不便宜。

沈美云一听,“我要,我去看下。”这不正在卤蹄髈了,若是有鸡爪,就一起卤了,多好的事情。

她在出门之前,把蜂窝煤炉子的盖子,封了起来,只留了三个大孔,人这才出门了去。

“我和你一起。”她一出来,赵玉兰就迎了上来。

“你也要鸡爪?”

赵玉兰点点头,牵着温满宝,笑盈盈道,“我家老温爱吃鸡爪,我去给他买个一斤回来尝尝鲜。”

沈美云,“那感情好,我们一起。”

这不,出家属院的路上,得知她们要去买鸡爪,赵春兰也跟着凑热闹,“我也买点回来打牙祭。”

原本还说供销社鸡爪没人买的,结果他们去的时候,就差人山人海了。

卖鸡爪的那个档口,直接围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的。

“怎么这么多人?”

“这鸡爪卖四毛五一斤,比鸡肉便宜呢,大家听到动静都来了。”说到底不是不爱吃鸡爪,是因为鸡爪的价格和鸡肉差不多,大家舍不得。

结果,这鸡爪一便宜下来,买的人顿时多了。

这下好了,沈美云他们跟抢东西一样,她挤了进去,勉强买了三斤,她还嫌少,但是就这她还算是买的多的。

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半斤一斤的买。

提着三斤鸡爪出来后,沈美云问那售货员,“怎么突然进鸡爪了?”

以前他们供销社可是从来没有的,而养殖场这边卖的都是活禽。

倒也不是。

还有猪,供销社每次也会从养殖场进活猪回去,自己杀了,然后卖给驻队的嫂子们。

“沈厂长,你忘记了?”那售货员笑了笑,“我们前儿的不是在养殖场进了一批活鸡吗?”

“那批鸡杀了卖掉了,但是大家都嫌鸡爪子没肉还占称,那批鸡爪子被我们单独留下来了,攒够了一批今儿的一起卖了。”

当然,若是在不卖的话,就要臭掉了。

沈美云没想到,这鸡爪子的由来竟然是从养殖场来的,她若有所思。

连带着路上也都开始发呆起来。

“美云,你怎么了?”

赵春兰问了一句。

沈美云突然道,“嫂子,你说我们养殖场发展这种售卖纯禽肉怎么样?”

这话一问。

把赵春兰问住了。

她思索了半晌,“像是这种杀好的肉吗?”

“谁买?而且坏掉怎么办?”他们是源头,是厂家,没有对外出售的接口。

也确实是这样。

沈美云把那个念头暂时丢了出去,“好像暂时不行。”

对于养殖场来说,这属于另外一个业务了,算了,先把养殖场的规模扩大了在说。

其他都是其他。

往那一步去,可能要在等几年了。

沈美云丢掉乱七八糟的想法,提着三斤鸡爪回到家后,用着菜刀把鸡爪的指甲都给剁掉了。

旋即,丢掉钢精锅里面一起卤着。这一卤就卤了大半天,鸡爪好熟一些,不能卤太久,不然就散了去。

所以沈美云把卤好的鸡爪先盛了起来,放在卤汁里面浸泡着。

而蹄髈和猪腿,足足又卤了一晚上后,这才被她一起打捞起来。

又放在筐子里面沥水,起码要把上面的卤汁给去掉,这样的话,拿在路上也不会漏水,那才是最麻烦的。

趁着沥水的时候,她把家里罐子里面装着的干花生米,倒了一小筐子出来,把油锅烧的温热后,全部倒了进去,转为小火慢慢的炸。

炸到焦黄后,便用着滤网捞起来,放在那边控油,约摸着控油了五分钟,趁着花生米还滚烫的时候,便舀了两大勺子盐巴放进去,放在筐子里面一摇匀。

那每一粒焦黄的花生米上都沾上了,细小的白色盐粒,光看着就很好吃。

这种炒熟的花生米,极为适合下饭,或者是下酒菜,而且还耐放,放个把月都是坏不了的。

沈美云准备的就是这三样,卤蹄髈和卤猪脚,以及三斤卤鸡爪,给她和绵绵两人留了十几个,剩下的则是油炸过的花生米,全部用着袋子给装起来。

她看了这些东西,又有十多斤,怎么送到哈市炮校,这才是麻烦的事情。

她不认识去哈市炮校的车子,思来想去,只能自己跑过去了。

只是,她去之前要安排好绵绵,绵绵一听妈妈要去哈市炮校看爸爸,当即便忍不住道,“妈妈,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怕沈美云不答应,绵绵小小声道,“我有点想爸爸了。”

她好久没看到爸爸了。

听到绵绵这么说,沈美云一下子就心软了,“那妈妈带你一起去,刚好你也周末了,我们去哈市玩两天。”

绵绵一听这就高兴了,晃着沈美云的胳膊,“妈妈你真好。”

撒娇真是一流的高手。

沈美云既然打算带绵绵去,那就要做足了准备,好在是夏天,出门也方便,带一套换洗的衣服就好了。

她装了自己的一套,绵绵的一套,加起来也不过是豆腐块的大小,剩下的便都是吃的了。

弄好这一切后,她还去和郝老师请了一个假,因为沈美云不确定两天能够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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