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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572)



这些真的是好东西了,而且还是补身体的好东西。

所以,沈美云是真心实意感谢自己的婆婆的。

对方,也是把她当做亲人了。

“什么话!”

季奶奶,“一家人不许这般客套。”

她倒是想起来了一件正事,“我听人说,潘家园今晚上十点以后,有个小摊会,你们要不要去?”

所谓的小摊会,不过是有人要把自己手里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全部出手。

只是,这些如今是动乱的麻烦,所以大家不敢明目张胆的来。

只能在私底下,口口相传。

若是有人需要的,自然可以进入小摊会挑选,当然,这里面的风险也是极高的。

想要捡漏得便宜,那么自然要承担这个风险。

这也是季奶奶为什么,一开始犹豫没和他们两人说的原因。

沈美云一听,就来了兴趣,“妈,什么小摊会?”

季奶奶,“你可以当成捡漏。”她叹口气,“这也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现在外面风声紧,好多家都被打砸了,若不是没有办法,他们也不会铤而走险。

说起来捡漏。

沈美云一下子就懂了,“我想去。”

“季长峥,你去不去?”

季长峥嗯了一声,“你去的话,我就去。”其实他对这些并没有兴趣,应该说,这个世界上能让季长峥感兴趣的东西和物色并不多。

当然,沈美云除外。

“去的话,你们乔装打扮一番,别让人认出来了。”

季奶奶细细的叮嘱,“另外,潘家园那有个小路,长峥你是知道的,若是察觉到不对的时候,立马就从后路溜走知道吗?”

季长峥嗯了一声,“我晓得。”

“我也想去。”绵绵弱弱地来了一句。

沈美云直接拒绝了,“那个地方带你不安全。”

这——

绵绵有些低落,“那好吧。”

她了解妈妈的性子,一般来说,妈妈是不会拒绝她的,但是一旦拒绝,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余地。

“去向璞哥哥家玩好不好?”

绵绵眼睛亮了下,“可以吗?”

“当然。”

沈美云迅速安排起来,打算把绵绵送到温家,出门的时候,季明方跟了上来。

“我也想去病秧子家。”

这——

沈美云倒是没说话,绵绵嗯了一声,“明方哥哥,你跟我一起过去,不过,不确定对方让你进去不进去。”

她也做不了向璞哥哥的主呢。

而且还有。

她很认真地教训,“明方哥哥,向璞哥哥有名字的,他叫温向璞,你不要喊他病秧子,这不礼貌。”

被教训的季明方也不生气,他想了想,“那我喊他温向璞好了吧?”

让他喊病秧子哥哥,他才不愿意呢。

绵绵嗯了一声,“那就喊名字吧。”

她很会事的,懂得见好就收。

能让季明方不去喊病秧子,这对于绵绵来说,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送走了两个小朋友。

沈美云看了看时间还早,便躺着休息了下,到了晚上,八点多的时候。

她便换了一件厚棉袄子,又把围巾给系上了,和季长峥一起出门了。

一出门,就被外面的寒风吹的一激灵,季长峥察觉到了,便顺势将她给搂在了怀里。

“好点没?”

沈美云嗯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到底是在外面,于是她压低了嗓音,“你不用搂着我。”

万一被人看到了,还要说一声,他们男女作风不好。

季长峥,“天黑了,没人能看到。”

他没骑自行车,而是把大哥季长东的小汽车给借了过来。

他想的很简单,若是真要是去潘家园,那捡漏的时候,出了点什么状况。

开小汽车跑的快。

而且天黑,也没人能看得到车牌号,这简直就是出门的利器。

等上了车,沈美云才觉得人活了过来,“我感觉北京怎么比漠河还冷?”

北京的冷是干冷,哪怕是穿着厚棉袄子,外面的凉气还是往骨头缝里面钻。

拦都拦不住。

季长峥坐在驾驶座上,倒车出胡同口,一边注意着周围的环境,一边回答。

“漠河那边的取暖效果,比咱们北京的好。”

北京这边还不是家家户户有炕,大家用的基本上都是蜂窝煤炉子和炭盆子,外加自身硬抗。

但是在漠河不一样,那边早早就冷了下去,人们也习惯了烧炕。

说实话,一旦家里的炕烧起来,整个屋子都是暖和的。

沈美云闻言,搓了搓冻麻的手,冰冷的手心也而跟着慢慢热乎起来。

“如果不算上北京的外在条件,我怎么觉得漠河还更适合我们居住一些。”

季长峥不可知否。

在他看来,如果为了绵绵的未来,显然还是北京更好的。

只是他如今工作的原因,这才造成了绵绵和他们一起住在漠河。

提起这个。

季长峥就想到上次一哥找自己的谈话,他一边开车,打亮了探照灯,一边问道。

“上次一哥找我谈话了。”

这——

沈美云下意识地看向他,黑暗中,季长峥的侧颜俊挺,眉骨分明,唇线鲜明。

在光与暗的照耀下,他的一张脸,越发显得俊美绝伦。

沈美云微微失神了片刻,这才问道,“一哥说了什么?”

“一哥说,咱们家附近就有个小学,教学质量很不错,想让绵绵转回来读书。”

季家老一季长远是教育局的,他自然对教育是极为看重的。

见沈美云要说话。

季长峥头一回打断了她,“你别急着拒绝,咱们家附近的小学质量,可以说在全国来说,都算是顶尖的。”

“若是让绵绵转回来,这不失为一个好事情。”

这是实话。

对于孩子们来说,一步错步步错。

季长峥一直都担心,绵绵在漠河那地方,会耽误了下去。

毕竟,漠河的教学质量和北京的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沈美云揉了揉眉心,“季长峥,你说的我都知道。”

“但是——”

她低低地叹口气,“我不愿,绵绵也不愿意。”

她和绵绵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她在哪里,绵绵就在哪里。

若是她回来北京,绵绵自然会跟着回来北京,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她在漠河,让绵绵单独回来北京。

她自然是不同意的。

在她们的眼里,在一起生活,比所谓的好学校,好老师更为重要。

更何况,沈美云有信心,在前期阶段,她能够把绵绵的基础打牢固的。

至于以后。

有了北京户口,想要转回来读书,这不是随时可以的事情吗?

见沈美云坚持。

季长峥便没有在劝说,接下来两人的没有说话。

沈美云靠着椅子,看向窗外,七十年代的北京,还不像是后世灯火通明。

而现在的北京,才八点多,外面就一起漆黑了。

甚至,路上的行人都没有几个。

她安静的欣赏着景色,季长峥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看她,“在等等,等我们手头的事情了了,我们就回来养老。”

他能感觉得到,美云很喜欢北京。

沈美云闻言,她笑了笑,月色下,她眉目温婉动人,“好啊。”

“到时候绵绵也大了,就咱们两个人住一块。”

孩子大了,自然要飞出去,这点觉悟沈美云还是有的。

其实,她也很清楚,将来能陪着她共度一生的人,不是父母,不是孩子,而是她的爱人。

两人从年轻到年迈,从青春靓丽到白发苍苍。

季长峥特别爱听这话,每次一听,心里就忍不住高兴起来,“好啊,你说的,可不许反悔。”

沈美云,“那是自然。”

从季家到潘家园,季长峥开了足足半个小时的车程,好在晚上的时候,一路上都是畅通无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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