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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505)



“这就来。”

沈美云嗯了一声,老板是个利索的人,待回过神后,便捡了沈美云之前挑的那几根麻花。

一起称了称。

“一共四斤二两,要不要在加一根到五斤?”

其实这卖麻花的老板也是试探,毕竟,大概能看出来对方不喜欢碎麻花。

沈美云挑了下,她嗯了一声,“加这根。”

“六六大顺。”

老板,“……”

忍不住看了一眼沈美云。

沈美云,“怎么了?”

“你不去卖东西,怪可惜的。”

沈美云噗嗤一笑,“那我以后可要找个这种工作。”

老板以为她开玩笑,迅速的秤完了六根麻花,“五斤二两,给你算五斤。”

“一共两块五。”

沈美云嗯了一声,从兜里面掏出钱递过去,“一共两块五你点点。”

等离开了卖麻花的那处后。

赵春兰忍不住嘀咕,“美云啊,你刚开始就买这么多,后面咋整?”

沈美云提着麻花,有些重,勒着的粉白色的手指头都是印子,她蹙眉,“走一步看一步。”

见她这话都说了。

赵春兰摇摇头,“你把东西给我,我来提好了。”

沈美云拒绝了,“嫂子,我现在还提的动,等一会提不动了在说。”

绵绵也跟着道,“我会帮我妈妈提的。”

哎哟!

要不怎么说闺女就是贴心呢。

赵春兰羡慕道,“还是养闺女好。”

沈美云看了看二乐,“你家二乐不一样?”

二乐已经踮起脚尖要帮他妈提东西了,但是奈何他还太小了,三岁的二乐还没绵绵高呢。

“去去去,我自己提,提不动在说。”

被驱赶的二乐,有些失望。

不过,难得能和妈妈一起出来,到底是没闹脾气。

接下来一路。

除了牛肉干,沈美云倒是没在买其他的,反倒是赵春兰她们买的多。

花生买。

瓜子买。

糖果一样买了半斤。

油炸撒子买了一挂。

桃酥赵春兰买了一包,沈秋梅家里孩子多买了两包,李霞买了一包。

沈美云问绵绵要不要?

绵绵摇摇头,“我不爱吃。”

她反而更喜欢吃之前买的□□花。

沈秋梅听到这意外了,“还第一次听到有孩子不爱吃桃酥的。”

他们家的三妮和四妹,一个人一次都能吃上一包。

绵绵牵着沈美云,“不喜欢吃,没关系吧妈妈?”

沈美云,“你去看看有其他想吃的吗?”

绵绵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接下来一路。

沈美云倒是看到了白色的花生糖,“吃过吗?”

绵绵摇头。

沈美云买了半斤让她试下。

这花生上面裹着白色的面粉和糖衣,咬开后,便是香香的花生。

绵绵眼睛一亮,“妈妈,这个好吃。”

“那在多称一斤。”

那边——

二乐也在磨赵春兰,“妈,我要吃花生糖。”

赵春兰,“我不是给你买了那么多好吃的?花生,糖果都有,干嘛非要这个?”

“这个价钱可都快赶上糖了。”

啥玩意啊。

还能卖那么贵。

反正二乐不管,他就是要。

最后,把赵春兰磨的没办法,勉强买了二两,一转头就对上沈美云买二斤。

赵春兰,“……”

“美云,你这会不会太惯着孩子了?”

绵绵一声好吃,她就加倍的买。

沈美云提着花生糖,“孩子童年只有一个,想要什么,只要不过分的情况下,我都会尽量满足。”

就像是她长大后,买得起小时候吃不起的那个大头雪糕。

后来,她买了好多,可是都没有童年时,看着别人吃的味道好。

那种奶白色的奶油和裹着一层薄薄巧克力的脆芝麻,那是她这辈子都忘记不掉的味道。

或许是吃不到时,想象中的味道太过美好,等吃到嘴里的时候,味道却不一样了。

当然,心态也不一样。

沈美云无法去和赵春兰说这件事,但是,她自从有了绵绵以后。

她在满足绵绵,但是同样,她也在弥补那个自己曾经缺失的童年。

赵春兰不懂,“那照着你这样说,孩子不就惯的不行了?”

沈美云没法解释,她只是摸了摸绵绵的脸,“你看我家绵绵,被惯的无法无天了吗?”

这——

赵春兰,“你家绵绵是例外。”

这是观念的诧异,沈美云听到赵春兰这话,她便不在解释。

因为大家的三观不一样。

没必要强求对方去认同自己。

等买完了吃食后。

便去了隔壁日用品的摊子上。

除了,沈美云之外。

她们三人一人买了两包针,还买了顶针,这一看就是做针线活的。

见沈美云动。

沈秋梅意外,“你不要?”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不太会。”

她对着针线活这一方面,一直不太行,当然,她也不打算学。

沈秋梅瞠目,“那你家季长峥衣服烂了怎么办?”

沈美云想了想,“季长峥自己会缝衣服。”

这是真的。

在部队上的战士,好像都会这一手绝活。

这——

大家无奈了。

“美云,你可真是——”

真是什么,倒是不好说了。

沈美云牵着绵绵,提着东西,看着她们买,“又没人规定,针线活必须是女同志做的不是吗?”

“都是一样的拿工资,一样的挣钱养家,就像是带孩子一样,也不该全部都是女同志的工作。”

理是这个理。

但是,在场的几位女同志,都不会用这种事情,去让自家男人来做的。

赵春兰想了下,“你和我们倒是不一样,你有工作,而且你工资还不比你爱人低,反倒是我们被他们养着,这些日常琐碎的活,自然就成了我们的。”

也是习惯使然。

沈美云听了笑了笑没说话。

接下来,遇到了卖毛线的,五颜六色的毛线,看的人眼前一亮。

“这毛线好啊,咋卖的?”

“涤纶的五块一斤,晴纶的六块,最贵的是羊毛的,这种最暖和,也最细腻,所以卖到八块一斤。”

这价格着实是不低了。

一件毛衣最少要两斤的毛线,才能够织完。

算下来一件毛衣便宜的也要十块钱,贵的都要二十块了。

要知道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

普通人一个月也才三四十块,部队的工资高一点,就拿赵春兰爱人周参谋来说,他工资一个月有七十八。

但是就这全部下来,一个月工资还不够全家一人一件毛衣。

要不怎么说毛衣是奢侈品呢。

这年头,要是冬天能够穿一件高领毛衣出去,那肯定是要露出来到处给人看的。

等转一圈回去,还不知道会受到多少人羡慕的目光。

赵春兰想到自家爱人那一件毛衣,还是结婚前给织的,这都有十年了。

胳膊肘子都破了几回了。

还有大乐也是,前年的毛衣已经短了一大截了。

想到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回到漠河后,供销社和百货大楼卖的毛线,她还不一定能抢得到呢。

毕竟,这年头什么物资都紧缺。

像是这种赶大集的机会,一年怕是也只有这一次。

赵春兰咬咬牙,“这种涤纶的给我来。”

“三斤!”

这是最少的了。

老周一件毛衣要织起来,最少两斤,大乐是个小孩子,也要一斤的线。

至于,老周和大乐之前的旧毛衣,拆开线补一补,说不得还能给二乐织一条毛衣毛裤来。

若是运气好有多的,还能给自己织一条毛衣马甲,晚上睡觉的时候穿着,起来上厕所都不冷了。

这个女人想了一圈,唯独没把自己算进去,或者说只算进去了一个旧毛线织起来的小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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