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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392)



“那绵绵不吃了。”

沈美云摸了摸她头,“但是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妈妈来收尾。”

“不能让外人发现了。”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只和妈妈一起吃。”

“这才对。”

祭了五脏庙,沈美云便收拾了战场,领着绵绵直奔下一站,黑市。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很多人买自行车,其实买的都是那种一百多块的普通自行车,例如梅花牌的,三枪牌的。

凤凰牌在自行车处于什么地位呢?

相当于后世小汽车里面的保时捷。

那谁买得起啊?

一年漠河市能销十辆凤凰牌自行车出去,那都是有钱人多了去了。

沈美云没想到金六子竟然对市场上这么了解,当然,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犯了一个错误。

一个没调查市场就来的错误。

她还是后世的思维,毕竟,后世随便一个自行车店卖自行车,那都是几百辆起步的。

而现在——

一个市一年都卖不出去十辆凤凰牌自行车,贵是一方面,第一是产量跟不上去。

漠河市放在全国来说,也排不到前面去,能够到小城市的货自然也就不多了。

沈美云轻咳一声,顺势道,“我还以为六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呢,要五十辆,我还说把我卖了都没有。

“你有多少?”

“十辆。”

“多少?”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看她,“你没开玩笑吧?”

他是极为俊美的,尤其是那一双狐狸眼上挑的时候,带着几分魅惑,可是偏偏这人又是一脸阴翳。

光那气势就中和了长相,这也就导致了,没有几个人敢看他。

沈美云镇定道,“自然,没有点大生意,也不敢惊动六子哥不是吗?”

喊哥倒是不为过。

毕竟,一十年后金六子可是响当当的国际贸易大佬。

如今,他还只是一个年轻的非主流小伙子。

厌世又阴郁。

金六子站了起来,看了她三秒后,“带我去看。”

沈美云摇头,“先谈价格。”

金六子思索了下,“确定是凤凰牌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

“两百一辆。”

沈美云笑了笑,“金同志,你别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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