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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182)



不怕被别人说,他恨不得将自己的喜欢和爱慕,宣告得全天下都知道才好。

他的爱是明明白白,是轰轰烈烈的,甚至连喜欢都是。

这是沈美云从来都没有的另外一面,她向来都是含蓄内敛的甚至是自卑低调的。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患得患失,她从小生活的环境,身后更没有依靠,这也就注定了沈美云的性子。

不可能像是季长峥这般,活得肆无忌惮,张扬随性。

能够有季长峥这般性格的人,他们从小的环境肯定很好,他的父母也肯定很爱他。

他的背后有一定依靠和依仗,才能够活得如此张扬随性,才能够有那种将喜欢和爱慕,诉说给全天下人看的勇气。

反正,沈美云是没有的。

她从来都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她习惯了藏在人后,悄悄的躲着,去默默地偷看着属于别人的幸福。

直到——

现在,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有了爱她的父母,有了爱她的爱人。

她得到的偏爱,竟是如此的明显。

甚至,没有任何掩盖,是那种要被昭告天下的偏爱。

这让沈美云不由得笑了,是那种真心实意地笑,也带着几分温暖。

“季长峥。”

谢谢你啊。

她在心底轻轻地说。

季长峥虽然没听到,但是他似乎懂了一些,他站在喧嚣的人群中,朝着笑的肆无忌惮,他要将自己的爱人,要将自己的幸福,去昭告天下。

他要将自己所有的喜欢都公之于众。

季长峥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他像是一个献宝的孩子一样,抱着收音机大步流星的走到了沈美云面前。

当着众人的面,拆开了箱子,他看着她,笑容满面,“美云,你看你喜不喜欢?”

最新款的收音机,可以放歌听,也可以去听广播。

可以在他出任务不在家的日子里面,陪着美云说话唱歌聊天,让她不会感到孤单。

当然了,他在家的日子就更好了。

他搂着美云,美云抱着绵绵,他们一家三口躺在炕上,一起安静的听着广播。

自从打了结婚报告后,季长峥便幻想过无数次这种生活。

他的生活里面啊,每一件,每以桩都有着美云。

甚至,爱屋及乌,连绵绵都算了进去。

沈美云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懂了,她说,“我很喜欢。”

最开心的莫过于自己买的东西,被心爱的人喜欢。

季长峥又继续从大衣里面往外拿,“这个呢?”

是个手表盒子,也才巴掌大,刚好被他揣在大衣里面。

他打开了盒子,露出了一款银白色手表,白色的表带,玻璃表盘,指针在安静地移动。

这一款手表,真的很漂亮。

旁边的胡青梅更是忍不住尖叫道,“这是上海牌手表,最新款!!”

“要卖两百多块啊,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她最爱这些昂贵的东西,以至于她能够对这些东西都如数家珍。

胡青梅这话一说,周围人瞬间跟着闹哄哄了起来。

“啥?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儿,卖两百多块?这不是开玩笑吗?”

“对啊,这是抢钱啊,两百多块都够咱们这乡下人,两三年的嚼用了。”

“谁闲得没事,花几百块买个这玩意儿?”

周围的社员们你一句我一句的。

胡青梅便忍不住解释道,“那是你们不懂,在北京上海那种大地方,这种手表很被人追捧的,因为是上海牌的,而且还是石英表的一种,听说一块能带一辈子呢。”

“那也要不到两百多。”

社员们否认。

“算了,我不和你们说了,反正你们也听不懂。”胡青梅上前一步,朝着沈美云问道,“美云,你能把这块手表给我看看吗?”

竟然连沈知青都不喊了,直接喊了亲切的美云了。

这是要拉近双方的关系了。

这——

她刚一开口,就被准备离开的乔丽华给拽了下,“胡青梅,这样不好,那手表是人美云的,人家都还没拿到手,你来借这算什么?”

语气竟然有些生气了。

这让胡青梅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她的承认自己是有些害怕乔丽华的。

毕竟,乔丽华当时接替候东来的工作,把知青点也确实打理得挺好。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沈美云笑了笑,朝着乔丽华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在这种情况下,她确实是不太好拒绝胡青梅。

不是她没勇气,也不是她张不开口。

而是在这种好日子里面,她和季长峥一样喜欢吉利的事情,不喜欢这般拒绝人触霉头。

乔丽华的开口,帮沈美云省下了不少的麻烦,以至于,她甚至去阻拦了季长峥开口。

季长峥扫了一眼胡青梅,心里想的却是,哪里来的愣头青,眼见着他送给媳妇的定亲的物件。

他媳妇都还没戴呢,对方就要借,这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

季长峥倒是不笨,他直接将手表给戴到了沈美云的手腕上。

沈美云的有这一双皓腕,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细腻又洁白,而且她的手腕,也很好看,不是那种特别瘦的。

而是带着一点圆润的肉肉,光看着就是一种视觉享受。

季长峥也是,他给沈美云戴手表的时候,不小心触摸到了对方滑嫩的肌肤,当即手一顿,心脏开始怦砰砰跳起来。

偏偏。

还要做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趁着季长峥弯腰给她戴手表的时候,沈美云忍不住朝着他咬耳朵,“季长峥,你心跳好快。”

如同擂鼓一样,隔着距离,她都听见了。

季长峥的手一顿,顿时有些不自然,“我有些紧张。”

从早上开始,不对,应该是从昨晚上开始,他的手心便一直都是汗津津的。

明明这才刚三月天,明明温度也不高。

明明,他当初在战场上拿枪的时候,都没这般紧张过。

说到底,还是因为太过在乎,怕自己做得不好,怕美云不高兴,想的越多,怕的越多,也越容易患得患失。

沈美云抬手,拍了下他手背,问,“现在呢?”

季长峥,“更紧张了。”

沈美云忍不住噗嗤笑了,她觉得这样的季长峥好可爱啊。

明明生着一张英朗不凡的脸,但是却因为太过紧张,绷得紧紧的像是一个小孩儿一样。

她果断转移了话题,“还有什么?”

“哦哦,还有缝纫机。”

这下,季长峥瞬间被转移了注意力,“美云,你会用缝纫机不?”

他是听家属院的嫂子们说,但凡是结婚的女人,没有人不要想一台缝纫机的。

季长峥便想着,别人有的美云也要有,他便给美云也准备了一台。

缝纫机被拆掉纸箱子后,暴露在大家眼前,纯黑色的缝纫机上有着銮金色大字。

看起来颜值极高,几乎是拿出来的那一瞬间,在场的但凡是女同志,尤其是结过婚的女同志,都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了过来。

她们也好喜欢啊。

这台缝纫机踩得肯定非常舒服,做出来的衣服肯定也会很漂亮。

大家都忍不住上前去摸了摸,颇为爱不释手。

倒是另外一边,听到季长峥问话的沈美云,她摇摇头,“我不会。”

她确实是不会踩缝纫机,更别说做衣服了。

季长峥也不失望,他想了想,“这样啊,没关系,我回去学。”

这话一说。

司务长本来看热闹的,忍不住噗嗤一笑,“不是,季长峥你一个大男人你学什么缝纫机啊?”

“你也不看看这缝纫机,你坐下去后,够不够你踩的?”

“我都怀疑就你那力气,三两下能把缝纫机踩的冒烟了。”

季长峥侧头,问他,“大男人不能缝纫机吗?”

司务长,“一般这玩意都是女同志来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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