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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1183)



“就是。”

“都赶得上人家一个月的工资了。”

老李摇头,“我了这条鱼我差点去了半条命,我这一条命五十块,不贵吧?”

在海上打渔的渔民,都是拿命去搏的海货,他这么一说,大家顿时便不在言语。

虽然眼馋这条金枪鱼,但是他要价太贵了,大家也只是看一看。

沈美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上这条金枪鱼,通体偏向深蓝,线条流畅,鱼头小,鱼身宽大,极为新鲜。

“五十块是吗?”

沈美云出声了。

老李看了过来,“对,五十块。”

沈美云从包里面掏出来五十块递给他,“我要了。”

“麻烦帮我送到那个位置。”她连价格都没还。

废话,这么大的一条金枪鱼才五十块,后世金枪鱼一斤都不止五十块了,就这么一条怕是要卖到五位数了。

当然,物价和物价之前也不能比,但是对于沈美云来说,花五十块买这么大一条金枪鱼回去,全家团圆一起吃。

在也没有比这更有意义,更划算的事情了。

老李一听她要,当即喜的眼睛都眯在了一起,“好好好。”

他收过钱,扛着一整条金枪鱼,直接送到了沈美云指定的位置。

等过去后。

陈秋荷便看到了这条鱼,她被吓了一跳,“好大一条鱼。”

她怕是都不一定抱得动。

“要不要称重下?”

老李自己都还没顾得称,一下码头便被大家给围了起来,但是他常年在海上漂泊,对于这种鱼的重量,很是清楚。

他估计在三十九斤在四十来斤左右。

沈美云想了下,“称下。”

她这话一落,老李便借了旁边渔民的称,把金枪鱼放上去一称。

那老板下意识地惊呼,“好家伙,四十三斤重,老李,你是不是卖亏了?”

平时这个鱼都要八毛一斤了。

他这四十三斤重,卖了五十块,这样来看也不算多了。

老李摆手,“一整条卖的,不容易。”

若是分开卖,也能卖,但是怕是要糟践不少好鱼肉。

他把金枪鱼递给沈美云,“你们拿好了,有些滑。”

这四十多斤的鱼,沈美云可拿不动,她招呼来了黄豆,让黄豆把这一箱子一箱子的海货,全部都搬到了三蹦子上去。

等到搬那条金枪鱼的时候。

黄豆,“好家伙,这么大的鱼,这是金枪鱼吧?”

他在羊城鹏城也生活这么久了,自然对这些海货有一些了解。

沈美云点头,“对,金枪鱼。



她心情很好,“拿回去一半香煎,一半吃刺身,剩下的鱼头这块拿来煲个鱼头豆腐汤。”

光想一想,就流口水。

这可是大货。

黄豆听着也馋,“好好好,嫂子,我还没做金枪鱼,到时候你和我说怎么做。”

沈美云嗯了一声。

先送了一车子海货回去,他们又去菜市口采购,猪肉鸡肉兔肉,这些他们不打算买,这是让季长峥和沈怀山,他们从北京过来的时候,一人带了一些。

外面的猪肉,哪里有他们自己养殖场养出来的猪肉香。

所以,就买了两只烧鸭回去,青菜的话从新希望菜地里面拔的,萝卜白菜黄瓜,茄子豆角,在加上凉拌的海带。

基本上怎么看都是够的。

一车一车的年货拉回去,沈美云便在家收拾了,季爷爷和季奶奶跑出去买了对联这些。

到了中午一点多的时候。

季长峥和沈怀山他们到了,每个人都提了一个大的行李包。

沈美云打开一看好家伙,五花肉一人带了十来斤,还有排骨一人五斤,两个大猪蹄膀,一人扛了一个。

外加猪蹄不能少,八个猪蹄。

还有从鲁家菜卤好的猪耳朵,猪肝,牛肚这些,一样装了一小包。

估计够吃个两顿。

剩下的则是三只新鲜鸡,四只兔子。

等这些货全部放下来后,沈怀山叹口气,“上飞机的时候,人家差点没让我们带过来,后面好说歹说,说我们去南方过年,对方这才让我们上去。”

见他不高兴。

陈秋荷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他,“你不拿过来,没得吃呀。”

沈怀山,“我晓得。”

所以,据理力争,还是带过来了。

最后,连季长峥的证件都拿出来证明,他们是好人,真没贩卖这些肉,也没弄坏东西进去,这才把他们放行。

季长峥对这些不是很关心,东西一放下来,他便找到了沈美云。

沈美云便把东西丢给了几个妈妈来处理,她则是站到一旁,眉目盈盈带笑地看着季长峥。

“辛苦了。”

季长峥垂眸看她,“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

沈美云装不懂,“那你想听什么。”

季长峥大步流星过来捉住她,把她强行摁到自己怀里,“你知道的。”

语气也委屈。

这一动。

屋内的其他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沈绵绵戳了下在忙活的温向璞,一脸吃瓜八卦的表情,“快看,我爸爸在朝我妈妈撒娇。”

她声音虽然小,但是架不住屋内安静呀。

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

温向璞有些窘,脸也红了,他拉着绵绵的手腕,捂着她眼睛,“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沈阿姨,季叔叔,我们没听到,你们继续。”

季长峥,“……”

沈美云,“……”

温向璞这死孩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季长峥这才松开沈美云,不过,从摁着变成牵着,他拉着沈美云走到温向璞面前,目光在温向璞和绵绵相拉的手腕上停留片刻。

温向璞只觉得被盯着的位置,极为灼热,他用尽力气才克制自己不要松手,甚至是反客为主。

“季叔叔,你在看什么?”

清隽俊美的面容上,满是从容淡定,当然,如果忽视他额头细密的汗珠,可能更有说服力一些。

季长峥挑眉,心说温向璞这孩子的担子变肥了啊,以前看着他都不敢和他对视,如今还敢反客为主的质问他。

季长峥,“你牵着的是我女儿。”

温向璞,“嗯。”

季长峥,“???”

“你难道不打算给我和孩子的母亲一个解释吗?”

沈绵绵要开口,却被温向璞拉着了,他抬头,当着一屋子人的面,朝着季长峥和沈美云说道,“季叔叔,沈阿姨,我喜欢沈绵绵。”

这话一落,满屋安静下来。连带着绵绵都极为惊讶的看向温向璞,她还以为向璞哥哥这个木头,还不知道呢。

没想到,他竟然直接当着家长的面公开了。

沈绵绵捂着脸,想逃跑。

真到这一刻的时候,她反而没有平时撩拨温向璞的那一股勇气了。

沈美云好笑地看着自家东躲西藏的女儿,反倒是温向璞在这一刻极为有担当。

不过,她却没开口。

因为这是女婿和老丈人之间的较量。

季长峥云淡风轻道,“喜欢我女儿的人挺多的,你算老几?”

咔嚓。

火药味出来了。

温向璞微微蹙眉,他思忖了下,“我算老大。”

噗嗤——

不知道是谁率先笑了起来。

接着,整个屋内都欢乐了起来。

连带着沈绵绵都忍不住抬手去戳温向璞的脸,“你个呆子!”

“你没听出来,我爸在嘲讽你啊?”

这个老实孩子,竟然真的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这就离谱。

饶是,季长峥也被温向璞这个书呆子的回答,给打的措手不及。

他是老大?

他怎么有脸说出这种话的?

温向璞脸色认真,“我没开玩笑。”

“季叔叔,在沈绵绵的一众追求者里面,我真的是老大,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比得过我。”

当然,被他吓走的人也不少,只是,这话他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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