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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侯她准备发癫(67)
作者:颠勺大师 阅读记录
刑台之下一共有五百多间监牢,玉腰奴已经被收监于洪乙十五号监。乔知予走过去时,她已经苏醒,伏在地上,那双眼睛隔着黑纱遮目看着她,也不知里面是恨是憎。
乔知予只是瞥了玉腰奴一样,没有停留,而是继续往刑台深处走去。秋雨池跟在她身侧,询问玉腰奴要留多久。
“留多久”的意思,就是如果玉腰奴不供出赤燕军所在,她能在刑台活多久。
在听到秋雨池问这个问题时,鬼使神差的,乔知予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若干年前的一幕:龙首原上,十二三岁的小女孩,长得又瘦又矮,头发枯黄,抓给她一把葡萄干,她就小心翼翼捧在手心,一粒一粒的拈着吃。
如果她当时跟她乔知予走,现在就是淮阴侯府的长女,可是她又不愿意和她走,只想跟在她主人的身边。
她是死士,是自小就被抹去自我意志的工具,一生只有一个主人,如果主人身死,她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复仇。
乔知予不会给自己留一个敌人,于是干脆道:“老规矩。”
两个月撬不开嘴,这条命就留在刑台。
刑台的最深处,是天甲一号监。
这里位于地底,监牢里常年伸手不见五指,安静到滴水声、心跳声、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极度的黑暗与寂静能将一个正常人活活逼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这里坚持七天以上,可如今里面的这个犯人,却已经在这个令人绝望的地方困了整整五年。
狭长的走廊两边燃起火烛,有深浅不一的两道脚步声遥遥传来,深的那道来自于这座牢狱的女掌事,浅的那道来自……
黑暗中,天甲一号监里,被玄铁锁链缚住四肢的男子猛地抬起了头,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
有人转动机关,锁链被缓缓收紧,将他吊了起来。
左右墙壁两侧的夜明珠光芒大盛,冰冷的光将暗室照亮,而他久未见光的眼睛已经连这点光亮都受不住,模糊又刺痛,刺激得他双目发红。饶是如此,他仍然强睁着眼睛,一眨也不眨的要看即将走到这里的那个男人。
乔知予走进一号监时,还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爆炸头的长髯公,没想到那人的模样和当年相差无二。
杨启蛰的双臂被嵌入墙壁的铁链吊起,却没吊太高,让他无法伸直身体,只能屈辱地跪在冰凉的石砖上。
他白了,也瘦了,但眼神丝毫未变,甚至比以前还要更疯狂。那双发红的长眸里满是癫狂的迷恋,还夹杂着歇斯底里的恨,这是毁灭与占有并存的痴迷,如此的矛盾,却如此……迷人。如果逮到机会,乔知予毫不怀疑,他会扑上来咬断她的喉管,喝她的血,吃她的肉,让她彻底死去,也将她彻底占有。
一条狗,一条疯狗。
乔知予眯起眼眸,一脸兴味的扫了他几眼。
脸还是这么好看,两颊清癯、眉眼深邃,胸也还是这么大,不知道手感有没有变差。她记得他的背很性感,腰窝深深,腰脊深陷,蝴蝶骨很薄,摸上去还会微微颤抖。
苗疆人喜欢刺青,他的身上也有,是一条花蛇,蛇头搭在左侧胸口,蛇尾缠绕右腿的腿根,看起来很是诱人。
当年被他激怒,乔知予一时没有把持住,冷着脸把他玩了一遍又一遍,用的工具还是他送给她的玉势。他送玉势只是为了当众羞辱她,应该没想到最后竟然被用到了他自己身上。
玩嘴臭不服输的疯tຊ狗,爽到让人头皮发麻。
一回忆当年往事,乔知予只觉得余韵无穷,再睁眼看向他时,颇有些惋惜。乖侄儿风韵犹存,依旧值得一玩,死了真是可惜啊。
思即至此,她慢条斯理的伸出手去,虎口卡住他的下巴,不容置疑的令他抬起头。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交代玉玺的下落。”
脸上的那只手丝毫不留情,死死的卡住他的下颌,巨力之下,令人骨头都生疼。杨启蛰望着眼前男子,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狰狞与癫狂并存的笑意。
“听闻你这么多年还未成亲,是不是在想念我的滋味?嗯?我的好叔父!”
乔知予居高临下,饶有兴致的看他一眼,右手拇指微动,指腹慢慢碾过他的薄唇,恶劣的揉了一揉。
他所言非虚,她确实觉得他很不错,不过就算这样,他也不该戳破。成年人,都是好面子的,这让她这个做叔父的,面子往哪里放啊,真是不懂事。
思即至此,乔知予的手松开了他的下颌,将食指指尖点到他尖削的下巴上,再慢条斯理的往下滑去。
带着薄茧的微凉指尖,划过凸起的喉结、搏动的血管、凹陷的颈窝,一路滑到衣衫不整的胸间。
乔知予垂眸欣赏了杨启蛰片刻,不意外的发现他脸上笑得讽刺,身体还是很诚实的有些反应。
装什么装!
乔知予抬手扇了他的胸一巴掌,又覆手按上去粗暴的揉了揉,承认道:“嗯,确实没遇上你这样的。”
杨启蛰气息不稳,他抬头望着一脸愉悦的身前人,喘着粗气道:“后悔了?知予,当年你若投效赤燕,现在已经是男后,与我御床共睡,御座同登,与我共治天下。哪像现在,只是小小一个淮阴侯,只有三品。而立之年,孤家寡人。”
“叫我什么?”乔知予的手一重,眉梢微扬。
“嗯!”杨启蛰闭了闭眼,喉结滚动,“叔父。”
第45章 第四十五癫
杨, 这个姓氏是大燕国姓,也是苗疆第一大姓。
杨启蛰的父亲杨霸刀是燕高祖的四世孙,虽非嫡系, 却也是大燕宗室;母亲杨铃是巫傩大祭司, 统御南疆百苗。因此,杨启蛰打小就明白自己血统高贵,也因此常年傲睨自若, 桀骜不驯。
大燕倾覆后,杨铃因病去世, 杨霸刀建立了赤燕军,试图收拾旧山河,恢复大燕昔日荣光。就这样, 父亲杨霸刀从一个温柔乡里的藩王成了一个腥风血雨里的将军,杨启蛰也从小王爷成了少将军。
日子变是变了些, 但变化也没有太大, 至少依然像以前一样, 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捧着他。乱世前两年, 大燕三百年的基业仍在, 时局还没有太过残酷。他总是带着一身叮叮当当乱的银饰,身后拖着两个小跟屁虫,在军营里到处晃,晃着晃着, 就晃到了十九岁。
杨霸刀为人粗犷豪迈, 不拘小节, 对杨启蛰疏于管教, 等儿子都长到老子那么高了,便惊觉自小被丢在苗疆长大的儿子别说学富五车, 连汉字都不识几个,肚子里的墨水还没他这个大老粗多。
正好那年龙首原上,杨霸刀、罗举和应离阔碰了头,三人把酒言欢,酒到酣处,醉醺醺的拉着军营里的左膀右臂们结拜了兄弟。
盛京总是人才辈出,杨霸刀最小的那个义弟只比杨启蛰大三岁,小小年纪,已经文武兼修,用兵如神。当时八方势力僵持,战事初歇,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儿子找个榜样,也或许是想给自己的义弟引见一下不成器的儿子,结拜的第二天,杨霸刀就火急火燎的把乔迟带到了赤燕军的大帐。
“儿子,快快快,起来!看看爹带谁来了!”杨霸刀捋了把自己的络腮胡,喜气洋洋的站在大帐前,高大雄健的身躯像一座小山,将帐外的光挡了个严严实实。
杨启蛰翘着腿歪坐在主位上,手里盘玩着一条刚从附近草丛里逮到的毒蛇,聚精会神的掰嘴抠它的毒牙,对自己一惊一乍的老子带回来的人完全不感兴趣。
“臭小子,像什么样子?没大没小,快过来。”杨霸刀眉头一拧,马上就要开始摆架子。
杨启蛰一听自己爹的语气,心里愈加不耐,头也不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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