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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小妇+番外(15)

作者:落雁沉鱼 阅读记录


呔!

显然男人身为成年人,看懂了她的默语,于是沉默几秒,男人又突然开口;

“那就——得罪了。”

这边宋婉清还没理解透对方那句得罪了是什么意思呢,下一刻,她整个身子便被腾空抱起……

没瞎说,真是腾空。

男子身形高大,目测最少188,且手长腿长,比例完美,如此弯腰将宋婉清这个不足160的娇小美人抱起,那腾空而起的感觉……

宋婉清表示自己受到了惊吓,并全程脑子混沌沌的,直到被放上医馆的小板凳,她大脑才清醒过来,并猛然意识到——

嚯,好家伙,她胳膊居然没疼?没疼?

这男人,有点东西啊。

小医馆人不多,所以效率很高。

不过一炷香时间,在宋婉清的哀哀惨叫中,她胳膊上的伤情就被诊断完毕,并已经开始了敷药包扎。

在这一刻,宋婉清很痛苦。

因为她要一边紧攥着身下木凳的边缘忍痛,一边还要听帮她包扎的老大夫的妻子的絮叨斥语。

“……妇道人家,不好好在屋里绣花做汤,平白跑到外面受这种皮肉伤,也亏得你幸运,骨头错位不大,否则,就以这种能把皮肉撕裂的力道,你这条胳膊非得被生生拽下来不可……”

宋婉清表情痛苦的“嗯嗯啊啊”其实心里也是心有余悸。

天知道她那会儿怎么那么有勇气。

眼见恩人躲闪不及,被匪徒重重撞下甲板,她那会儿的大脑简直考虑不到危险,只能瞬间想到“啊,报恩的机会来了”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扑过去拽人……

好吧,虽然现在想起心有余悸,但真让她再选一次,让她的大脑有充足时间好好思考……她想,她应该还是会扑上去救人的。

不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种虚话,就说最真实的原因——

她是真的不喜欢欠人恩情,真的很不喜欢。

就像今天这样,上刻欠的恩,下刻就能还。

嗯,完美,她喜欢。

虽说过程有些惨烈吧……

动了动正在敷药的胳膊,宋婉清龇牙咧嘴,但总体梳理下,却还是觉得占了便宜的。

一条胳膊换一条命,世上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吗?

赚大发了好不好。

胳膊被大娘一点点包扎完毕,然后在结尾处系好绷带,又小心翼翼的将她衣袖放下,这才出声将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唤回,小心交待;

“病人的胳膊需要一个月恢复期,这一个月内,不能沾水,不能提物,且要每隔三天换一回药,还要……”

见大娘对别人嘱咐这些,宋婉清有些尴尬,清清喉咙,正打算将话题拉到这边,却听到男人那有些沉闷的应答。

“好,知道了,我后面会时时注意的。”

呃?注意什么?

第12章 真是个大好人啊

上药大娘得到了满意回馈,于是也不絮叨了,拍拍手,走到柜台后面扎起药包来。

而这边小禾儿也挣脱了那位陌生男子的手,眼里包着两汪泪噔噔噔跑到她面前,撒娇磨蹭,满是依恋的小声轻唤;“娘,娘,娘,娘……”

宋婉清满是柔情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安抚几句,一扭脸,却又发现那位——先是救了她,后面又被她还回去的男子,行走几步,蹲到她面前,用那双笑起来吊儿郎当,但一正经起来,就颇显凌厉的眉眼盯着她……别说,真有些吓人。

宋婉清条件反射想后退,但转念一想,又强忍下来,甚至还在脸上扯出抹客气的笑。

“这位好汉——”

“我们认识吗?”男子的语速比她快,所以宋婉清只得怏怏让出主动权,老实回答;

“应该不认识。”

男子歪歪头,那双黑黝黝的眼珠在她脸上巡来巡去,又开口问;

“既然不认识,那你为何救我?”

宋婉清这下不怏怏了,她主动抬眼回视,不闪不避;

“因为是你先救的我啊。”

“我救你?”罗慎挑眉;

“什么时候?”

“船上。”

宋婉清笑了笑,那盯过来的目光是纯粹的感激。

“就你当时挟持水匪的时候,那时候,那帮水匪刚好搜到我,马上就要把我拉出去……”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但罗慎还是听懂了。

一帮水匪把貌美女子拉一边……想干什么?能干什么?

他的表情有些不好看,但沉吟一瞬,还是实话实说;

“我并非有意救你……我挟持匪徒,是因为那匪徒恶贯满盈,且衙门里还有他的悬赏令……”

哦吼,这么诚实?

宋婉清不动声色的瞅他一眼,又瞅一眼,心里的小人呱唧呱唧拍了两掌,但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微微一笑;

“无妨。”

“不管起因是什么,过程是什么,只要最终结果是对的,那我就应该感谢你。”

“……”

罗慎这下子沉默的有点久,久到宋婉清悄悄挪了挪屁股,寻思着要不要开口告辞,毕竟两人非亲非故,如此久待一处,在这种男女大防的世道上,好像确实不太好……

心里小九九没想完,蹲她面前的男子嚯然起身,吓了宋婉清一跳。

“无意为之,岂能比得上舍身相救。”

男子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她,在这一刻,眉目严肃的吓人;

“今日算我罗慎欠你一命,若有机会,必定偿还。”

宋婉清;“……”干巴巴的扯扯唇,她试图拒绝;

“不用,不用,真不用!”

“我本来就是为了还恩,哪有再让你回报的道理……真不用,用不着。”

“……真的用不着……”

然而任凭她再拒绝,就凭那条不太方便的胳膊,宋婉清终究还是被强制定下了四人同行路。

甚至为了让她放心,对面俩人还填表格式的自报家门。

“我叫罗慎,家乡在邺城底下的秋月镇,今年二十六岁,在秋月镇的衙门上工……”

“我叫程顺,家乡也是在秋月镇,今年二十五岁,和老大一起在衙门上工,是老大的手下……”

拿着俩男人交上来的身份令牌,宋婉清觉得很怪异,但不得不说,这样也确实比她坏着一条胳膊,带孩子上路安全,所以别扭归别扭,这一趟四人之行,终究还是就这样订下了。

……且还有件比较巧的,就是桃花镇也是同属邺城,如此说是护送,但其实目的地就差几里,四舍五入下,两边倒也能算是同行了。

兴许是海上赶路有了阴影,这一趟的四人之行是坐马车。

很宽大的马车。

已经坐进马车的宋婉清还是有些震惊。

“罗大哥——”

她用胳膊量了下马车宽度,又用眼睛瞟了下前后长度,语气里的惊叹简直掩都掩不住;

“你租这辆车,花了多少银子啊?”

这般惊叹,不是宋婉清没见过世面,也不是罗慎租的这辆车豪华太过,而是——

罗慎这人,皮相长的不错,可若观其身外之物,那就是一身粗棉,两袖清风,就连头上盘发的簪子都是杨木的……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街道两旁随处可见的杨木枝。

那真是肉眼可见的穷。

所以当对方说要包起她一路返程的食宿时,她不止面上拒绝多次,那就连内心都是拒绝的。

救命,她不是嫌他穷,而是真的不想乘坐着逼仄马车,在路上颠簸四五天,然后再每日吃着粗茶淡饭,晚上宿在破旧小栈……

当初使劲拒绝没拒绝掉时内心有多悲怆,如今坐在宽敞明亮的马车里,宋婉清内心就有多惊喜。

不是狭小逼仄的马车?

兄弟这是深藏不露啊!

宋婉清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对方与程顺就坐在靠近门边的两个位置,双手抱臂,听她问话,高贵冷艳的瞥她一眼,然后慢悠悠的,甚至还夹杂了点阴阳怪气儿;

“放心,总不会委屈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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