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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后妈[七零](4)
作者:酒杳 阅读记录
她不仅是放火烧掉了那两间屋子,更是拿走了孟长兰所有的私房钱,所谓蛇打七寸,私房钱被洗劫,这真的比要了孟长兰的命还难受,相信这一次,孟长兰要好久缓不过来了。
更何况,孟岩的妈妈也是一个极为泼辣厉害的人,人和钱自然是要有一个的,她逃了,没人跟孟岩结婚,那礼钱肯定是要孟长兰还回去的,如今没了小金库的孟长兰,想要还那一百块,只怕是要找公婆开口借钱,到时候还有的闹。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孟长兰在赵家的生活都不会好过了。
这就是报应啊。
孟书婉轻笑着,开始盘算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前世,她会选择北上去首都,不单单是想弄清谁顶替了自己上大学,更是因为她在收拾东西时,翻出了爷爷前写的信,这才想到了爷爷临终前的嘱咐,让她到首都后,拿着信去程家,让程家老爷子程安国可以庇佑她念完大学。
孟书婉是知道程安国这个人的,他是爷爷的老战友,当初他们一起上过前线杀敌,爷爷在一次突击战里被炸伤,还是程安国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所以爷爷才能活下来,只是爷爷也因为这次受伤断了一条腿,从前线退伍回了家,可这两位战友却并没因此断了联系,每年他们都会互通书信,邮寄特产。
孟书婉就曾多次收到这位程爷爷的礼物,有时是一包大白兔奶糖,有时是一支英雄牌钢笔,连她手上戴的手表也是他送的,这手表可是比梅花牌还贵的一个国外品牌,要不是,她以前跟着爸妈住在广州军区大院时,见一位大官夫人戴过这个牌子的手表,否则还真认不出来,而能够轻易送一个小姑娘这么贵重礼物的程爷爷,家世和身份必然不一般。
这本是爷爷为她准备的最后一道保障,可以让她在羽翼未丰时有安稳的生活。
只是爷爷并不知道,十拿九稳能考上的她,会被人顶替了学籍,而她也因为这一系列的遭遇,变得异常敏感、自卑。
她自觉窘迫,不敢贸然去打扰,甚至很天真的觉得,自己只要去学校证明了自己的学籍被偷,那她就可以拿回属于自己大学名额,然后再顶着大学生的身份去见程爷爷,到时候,有了大学生的身份,她的腰杆也能挺直,而不是像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那般受人白眼。
现在想来,她那时的想法真的有点愚蠢。
因为她那时出师未捷,还没踏入首都就遇到了骗子。
她因为是偷跑,根本来不及去大队开介绍信,没有介绍信,去了首都连招待所都没办法住,而要是选择租房子,她身上的那点钱也不知道够不够,一时间,劫后余生的欣喜被前路未卜的茫然无措取代。
也恰好在这个时候,偶遇的一位大婶跟她攀谈,言语间热络亲切,三言两语就把她的话套了个干净,在得知她为住所发愁时,大婶很热情的说她可以帮忙弄到介绍信,只是需要花点小钱,而她信了。
结果就是被人哄着到了名为下关的地方,蹲在招待所门口,一直从上午等到傍晚,在大雪天冻得瑟瑟发抖,才不得不接受自己上当,被骗走了十五块的事实。
对于只有五十块家当的她来说,痛失十五块,可以说是极为惨痛了,更何况周围也找不到出租房子的,她只能拖着被冻僵的身体,按照爷爷给的地址,找到了程家。
直到现在再回忆,她依旧清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
窘迫、不甘、羞恼、怨憎。
这些情绪的交织,让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坚持和倔强,都是笑话。她就像是努力撑着盔甲保护自己的刺猬,却又不得不拔掉尖刺,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寻求他人怜悯。
这也让她在后来面对程家人时,都抬不起头,甚至还下意识地去讨好程家人,以至于她完全忘记了自己来首都的初衷,最后稀里糊涂嫁给了程爷爷的二儿子,也就是故事中男主的二叔程景林,过上了外人口中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她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本书里对自己的评价,忍不住叹气。
其实现在再去回忆过往,她也有点理解自己怎么会是一个小炮灰了。
明明每次都更好的解决方式,偏偏她只选择最差的那个。
人在自尊之前,首先要真的自爱,而穷途末路时的低头,并非是不自尊自爱,只是在给未来的自己一个重新昂首挺胸的机会。
她如今很清楚,现在的自己,没钱,没人脉,想要留在首都,想要调查清楚自己被顶替的学籍,只有借助程家的力量,但这不意味着她会选择跟前世那样接受程安国的指婚,嫁给程景林。
想到程景林,孟书婉心头就忍不住抽痛。
这种抽痛似乎是上辈子就刻在了灵魂里,是她哪怕再想忽略,也无法释怀的伤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对面传来。
“丫头,你是哪里不舒服?咋一脑门冷汗?”
少女小脸煞白跟纸一样,全身还在抖,一双眼睛却瞪得死大,眼珠子黑漆漆的很是吓人,让人看着很是心惊。
她死死盯着对面的中年妇女,忽然弯起了双眸,轻声说:“没事,抱歉,吓到婶子了。”
第4章
李春红一上车就注意到了坐在对面的姑娘,对方跟其他出远门的乘客人不同,她从始至终是一双眼睛望着窗外,神情淡漠,很是好看,还有一种李春红说不出来气质。
所以,李春红就在猜,对方肯定是个知青,还不是一般的知青,只有那种厉害的知青才会有这种气质。
李春红是个善于钻营的人,秉着广交朋友广结善缘的原则,万一对方很厉害呢,那要是能认识,指不定未来能用得上。
她一直留心着对方,想等到机会就搭讪。
这不,机会来了。
她自然不会信少女所说的没事,没事咋可能会突然脸色发白,满头冒汗,这样子看着,倒像是那种没吃饭饿过头的样子。
李春红眼珠子一转,立马摸出了一颗水果糖递过去,“我瞧你像是没吃饭吧,吃颗糖垫一垫,会好受些。”
糖是很普通的水果硬糖,橘子味。
这还真是跟前世一样。
孟书婉其实是有想过不搭理李春红,可看着满眼算计的妇女,她忽然就改变了主意。
有些人,不吃到教训,是不会悔改的。
少女勾了勾唇,小脸白生生的,看起来乖巧可怜,声音也透着一股柔弱,“谢谢婶子,我确实是着急赶车,没顾上吃饭。”
她拿起了那颗糖,剥开,入口是浓郁的橘子味在口腔爆裂开,这样直接刺|激的味道,是最劣质香精才有的,已经很久没吃到过这样的水果糖了。
她甚至莫名有些怀念。
李春红是存了试探的心思,这颗糖就是敲门砖,要是对方连糖都不接,那就证明她是个不好相处的人,毕竟这种路途上的偶遇,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联络感情,那自己就没多大必要继续贴热脸。
现在这姑娘不仅接了,还好声好气的同她讲原因,这就证明,这姑娘性子软和,是个好说话的人。
李春红立马从随身的挎包里摸了一包酥饼,很是大方的摊在小桌上,招呼:“没吃饭可不行,来吃块酥饼垫一垫,这酥饼是我在桐华买的,桐华的酥饼是一绝,又香又酥,别处都吃不到!”
“这……谢谢婶子,我其实不太饿,糖就够了。”孟书婉腼腆一笑,拒绝了李春红的好意。
李春红这是看出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吃,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直接拿了一块饼塞进了少女手里,“别客气,吃吧,你这年纪也就比我儿子小几岁,我要是有个姑娘啊,指不定也跟你一般大,所以啊,婶子我瞧着你就亲切,就跟自己姑娘一样。你也,也别不好意思,今天无论是谁不舒服,婶子都会帮忙。”
这话就是李春红管用的套话,先拉近关系,打消对方顾虑,再暗戳戳抬一手自己,树立个乐于助人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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