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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火葬场啊[快穿](69)
作者:Alohomora 阅读记录
“我没事了。”庄忱说,“走吧,我去给你挑斗篷。”
他把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晰,睁开眼睛,撑着床沿就要往起坐。
凌恩立刻扶住他:“怎么会这么快就没事?今天特殊,我可以背你。”
“不用了……”小皇子慢吞吞地说,又抬眼看他,“你不是巴不得想让我自己走路?”
那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清冽得像是能飞出来刀子。
刚才因为难受逼出来的水汽还没褪,把长长的睫毛沁得漉湿,不等凌恩看清,就已经被眼睛的主人随手抹干净。
庄忱自己走路其实还有些吃力,他走了几步就晃了晃,却还是推开凌恩,不叫他背,自己踉跄着走到门口。
他走到这里就力竭,撑住门框,抵着门框大口喘气。
“以后不叫你背了,我自己走。”庄忱说,“你去套马车,我慢慢走过去。”
……这原本就是凌恩想让他学会的事。
庄忱的身体虚弱,又没有精神力,如果再不加锻炼,会越来越不足以支撑平时的活动。
自己走路对庄忱有好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凌恩也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只是在这一刻,看着向来傲慢、向来颐指气使的小皇子背对着他,抵着门框不住地咳喘发抖……凌恩居然生出反悔的念头。
“今天破例,你不舒服。”凌恩低声说,“阿忱,别耍脾气。”
庄忱没有耍脾气,他是真的做了这个决定,抵住凌恩的胸口,不叫他继续走近:“去吧,天快黑了。”
“你以后要跟我进军校,每天都要穿斗篷。”
庄忱说:“穿着斗篷,就别弄乱了。”
凌恩其实很想问,庄忱这种身体状况,为什么要强撑着上军校——但这种问题不在仆从和侍卫能多嘴的范围。
庄忱说的也的确有道理,穿着斗篷就不方便再背人,否则会把斗篷弄皱……这一点凌恩过去没考虑过。
他低下头,看着抵在自己胸口的手臂,这是个很鲜明的拒绝姿势,庄忱拒绝他再做这件事。
庄忱拒绝再被他背着。
……这很好。
庄忱用手臂抵着他,凌恩的衣服并没被弄皱,他不知道自己在不舒服什么,只是快步去套马车。
凌恩站在马车旁,等了进十分钟,庄忱才慢慢走过来。
小皇子不只从哪弄了跟拐杖,撑着一步一步挪,刚走到马车旁就彻底力竭,摔进凌恩怀里。
……庄忱就那么直愣愣地砸下来,大概是在他怀里昏厥了一小会儿。
凌恩跪在地上,抱着他,在这一小会儿的时间里,脑中同样空白。
然后庄忱醒过来,慢慢睁开眼睛。
凌恩也回过神,立刻揽住他汗湿的背,从“八百条斗篷”里抽出一条裹住庄忱:“走得……很好。”
他脑中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觉得不舒服,又不知道这不舒服从何而来。
他下意识说:“你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庄忱躺在他怀里,睁着眼睛,看天边浓郁的赤红晚霞,几只寒鸦拍着翅膀飞过去。
庄忱问:“明明什么?”
凌恩没能答上来——现在他想明白了,他那时候想说的和少年侍从完全一样,是“你明明很厉害”、“很坚强”,“很能干,比那些身体强壮的人更能干”。
但他当时没能答上来,他同时在想别的事,他在想庄忱很难受,今天真的不该出门……他真的没那么需要一件斗篷。
所以傲慢的小皇子微微扬着下颌,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那片血红的晚霞,在落下来的金色夕阳里笑了笑,就闭上眼睛。
再回忆这件事时,凌恩才陡然意识到,自己当初说的是什么鬼话。
……是什么鬼话?
“你这不是走得很好,你明明——”
明明什么?明明用不着人背,明明就是捉弄人难为人,明明就能自己走?
这种听起来几乎像是质问和讽刺、格外刺人的话,并没让坏脾气的小皇子有更多反应。
十四岁的小皇子只是摊开手脚,一动不动地躺在夕阳里,躺了很久……躺到终于有点力气,就坐起来。
大概是夕阳刺眼,少年胡乱抹了下眼睛。
他自己爬起来,抄起那根一路撑过来的破木棍,扔进凌恩怀里,头也不回爬进马车。
“帮我买根拐杖,要镶红宝石的。”庄忱说,“这个太难看了。”
……
很多时候,人对于某件事的认知,都有种堪称残酷的滞后性。
就比如直到现在,凌恩看着眼前碎片中的画面。
那个少年侍从拼命把庄忱哄上马车、拼命拍着胸口保证马车就是去斗篷店,一定给他们的好陛下买一件新斗篷。
一件又酷又帅气,穿出去就威风,谁看了都要说好看的斗篷。
那个半旧的黑斗篷早就过时,早就该换了。
少年侍从跟着马车走,不停说着这些保证,他不知道庄忱听不到,所以拼命把眼泪和哭腔咽回去。
少年侍从埋着头,拼命地胡乱抹眼睛、拼命深吸气。
马车的确很听话地拐去了斗篷店。
这家店在帝星开了很久,大概有四十年、或者五十年……几乎所有上学的少年都要来这里买斗篷。
店主的年纪也已经很大——白发苍苍的斗篷店店主,笑眯眯和蔼开门,看清马车里被扶下来的神秘客人,就惊讶地睁圆了眼睛:“……陛下?”
“真是好久没见了……得有七、八年啦。陛下有七八年,都没来我这里买新斗篷了。”
老店主驼着背,慢悠悠地怀念:“上次来的时候,陛下还只有这么高,又乖又善良的好孩子,就这么站在门口……”
他边说边比划,在回忆里沉浸了一会儿,又回过神,拉出不同的斗篷样式。
“上次来店里,殿下怕有人欺负凌恩上将,故意要了和他一样的斗篷。”
老店主还记得很清楚:“那以后,殿下就不买斗篷了……光是每年让人送来改长,补弄坏的地方。”
老店主年纪太大了,一不留神叫了过去的称呼,又揉揉眼睛,看着眼前的小殿下:“这次终于要买新的啦?还是要一模一样的两件?”
庄忱摇了摇头,示意少年侍从先出门去套马车。
“不要两件,蒂帕爷爷。”他慢慢地说,“我想要……一件很大的斗篷,从头到脚那么长。”
老店主怔了怔,慢慢蹙起眉。
“为什么?”老店主说,“陛下,这不是代表好事的斗篷,而且要做很久。”
在伊利亚星系,只有在下葬时才会用到这种斗篷,它被用来做棺椁的内衬……这是背负亡灵远走的斗篷。
它要做很久,要做得很挺括、很厚实,因为它要背着死去的人走很久的路。
人们相信这种斗篷会像真正的人一样,一直背着逝者的灵魂,走过最后的旅程,走去最后的安宁。
庄忱点了点头,这也是他来的原因:“我走不动了,蒂帕爷爷。”
所以他来问一问这种斗篷要做多久。
“我的路走完了。”他说,“想被背一会儿,好好睡一觉。”
他很温和地解释:“我在规划我的死期。”
第27章
星板上又有光点亮起来。
这次的光点是银灰色, 有神秘的光泽……像是碎片的画面里,老店主挑出最漂亮的那件新斗篷。
十四岁以前,庄忱曾经有件很喜欢的斗篷, 就是这个颜色。
后来庄忱不再穿它了, 银灰闪亮、仿佛是星光一样的斗篷, 再没出现在骄傲又漂亮的小皇子肩上。
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七、八年, 从十四岁往后, 庄忱的斗篷换成沉闷无聊的黑色,和凌恩的斗篷一样。
于是那些曾经说凌恩是仆人、是劣等的下级星系来的野小子,说他只在宫里干那些伺候人的事, 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声音……也就这么悄然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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