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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32)
作者:凌冬未巳 阅读记录
就是这时,前方的喧哗慢慢转移到了这里,秦时隐隐约约听到鞋子撞击地面的咔哒声。
他慢慢睁开眼睛,但什么都看不太真切,就像眼前有一片朦胧的薄纱般。薄纱之后,是一个粉白头发的美人,发丝打着卷垂在肩上,神情肆意风流,一举一动很妩媚,衣服上坠满了粉色软毛,眉目满是“大胆爱钱”的暗光,正对他巧笑嫣然。
秦时看着,没有回以风流的一笑,没有去揽过美人,甚至没有动,不知怎么地,感觉心很空——美人不能装点他的心。
秦时不自觉的弯下腰,想去捂住心口。
然而,手却不小心扫过了美人的手臂,一时有些怔怔然。
这个美人显然大胆多了,也不顾人多,直接单膝压在他腿上,暧昧笑着,眼神勾魂夺魄,去扯他的衣服,发现衣服里的玫瑰,拿到鼻尖,嗅了嗅,深情做作的忸怩了一下,眼睛中都是调笑:“我很喜欢。”
秦时傻了,眼睛瞪得像铜铃……
谢钧到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早上他听到跳窗后落地的沉闷声响,吓了一跳,还以为秦时想不开寻了短见。急忙追出去,要把秦时拖回来,然而秦时已经上了三皇子的车。而且,军部打来了紧急电话,是他的上司夏溟,要他立马过去。
谢钧站在那儿看前面扬长而去的车,直到消失不见。他回了神,拿件外套,奔到了军部。
夏溟说疑似发现了异族虫母的位置,想派他去勘察,只是很危险,希望他做好必死的准备。
谢钧沉默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在生死面前沉默,他想到了秦时,想到了他还没有得到的回应……
夏溟又补充了句,一贯的冷漠无情:“谢钧,你是最好的选择。”
他一向犀利,早看出了谢钧内心的苦闷和挥之不去的阴翳,是为了什么他并不关心,只接着说自己的要求:“你好好想想。”然后无缝衔接地述说下一个话题:“还有,你的边缘区防护计划大皇子还有些异议,要跟你商讨一番。现在跟我过去。”
然而,谢钧进了宅院,还没见到大皇子,倒是先看到了秦时,膝上是个粉色头发粉色指甲的雌虫,秦时与他交谈甚欢,眼神暧昧……
人群又传来第二次喧嚣,秦时感觉脑袋嗡嗡的,烦躁得厉害,他推开身上的雌虫,那个雌虫顺势坐在他旁边,非常不客气地靠在他肩上,手臂钢铁一样,紧紧箍住他的腰。
秦时本来喝的就多,被这伤口上撒盐般一箍,差点吐出来。
说实在的,那一刻,秦时想到了谢钧,恍恍惚惚,突然明白了,谢钧为什么总想揍他——好欠啊
想曹操曹操到,在越来越猖狂地喧嚣中,秦时烦躁地抬眼扫向风暴中心,差点吓死了,睁眼闭眼了好几次,心又落到虫族的土地上,终于看清是谢钧来了。
秦时明明满身清白,但想到了昨晚,莫名心虚,目光呆着看向谢钧,连身边眼睫抖得像得了帕金森的雌虫都忽视了,身体有些僵,忘了扯下腰间的手臂。
只是他这副样子在谢钧看来就是另一层意思了。
谢钧看秦时渣得坦坦荡荡,面对他,连遮掩都不屑,狠狠掐了下手心,冷笑一声,眼神扫了一圈,周围围满了虫,算是看热闹的。
在这种情境下,他的自尊起了作用,让一切不至于太过难堪。他按下心中的那些生气、失望、和难过,从旁边拿起一杯酒,一步一步走过去,居高临下,目光凌着那个粉发雌虫,一寸寸慢慢扫视——热情、奔放、大胆。
谢钧想到了秦时那个荒谬的择偶标准,又冷笑一声,竭力保持自己的风度,眼神满是凉薄——这么想来,他可还真是,耽误秦时了。
他的目光从雌虫身上移开,刺向秦时,慢慢弯下腰,看进秦时眼睛里。
他暗金的眼眸像冰冷的金属般映在秦时眼中,秦时的心抖了一下,莫名觉得不妙。
他想讪讪地笑,想说些什么,堵住谢钧将要脱口而出的冰冷的话,然而因为酒精的作用和对这个突发事件的无措,半个音节也发不出,只能无力地看谢钧的下一步动作。
谢钧凝着秦时的眼睛,把手中酒杯跟谢钧的重重碰了下,声音很冷,嘴角没有一丝弧度:“秦时,你真是好样的。”
谢钧仰头灌下手中的酒,把酒杯在桌子上一放,披着风衣走了。
秦时愣了很久,直到谢钧的背影快看不到,他心里一下子慌了。所有情绪回笼,他把手中的酒杯扔掉。撑着沙发就想站起来、追出去。
旁边的雌虫仍然保持着暧昧的姿态紧紧箍住他,秦时从没想过一个亚雌能有这么大力气,差点断气。
那个雌虫还幸灾乐祸,咯咯地笑:“诶呀,你的雌侍竟然生气了,还给你摆脸色。不要生气……”
秦时正有急事,不想跟他多说,也没兴趣知道他到底是谁派来的。
秦时截住粉发雌虫的话,扫了眼腰间的手臂,觉得很糟心,他已经好多年没被这么套路过了。
他神色冷下来,颇得几分谢钧的真传:“你现在放开我,我们还有得谈。”
旁边的雌虫看他真生气了,渐渐松开了手,然后开始更让秦时心梗地,慢慢拨弄手中碍眼的玫瑰花,还要在秦时眼前绕。
秦时盯着那朵玫瑰花,莫名觉得拿在别的虫手里很刺眼,刺得他心里很难受,像细细密密的针在他血肉里乱撞。
最后那个雌虫终于妥协了,秦时那嫌弃的眼神,太侮辱虫了。秦时眼瞎吗!他这么漂亮!
他把手举起来表示“你赢了”,然后把玫瑰抛在前面的垃圾桶里。
秦时看着玫瑰落到垃圾桶里,心情舒畅很多。又想起谢钧离开的背影,站起来就要往门口跑——谢钧可是生气了!
“你喜欢他?”旁边传来好奇的声音,音色很亮,直直深入秦时的心。
他身体僵直,莫名失了力气,直接颓然地坐回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但是第一次,他觉得该好好想想了——就这样冲回去,对谢钧不公平。
他喜欢谢钧吗?秦时首先直接否定,觉得这个问题荒诞极了——不可能,他不相信自己会喜欢谁。他是疯了才会喜欢上谁!自在风流多好啊……
但是,他又确实很慌。特别是谢钧转身离开的那一秒。
还有那朵玫瑰,没来得及送给谢钧,粉发雌虫抽走的那一刻,他觉得心空了一下。
究竟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玫瑰只能送给谢钧?
秦时心乱极了,他还陷在他长久维持的爱情观中,那种对游刃有余的习惯与大脑中因为谢钧离开而产生的慌乱碰撞,秦时觉得头很晕,晕的很疼。
其实,如果秦时有幸遇到社会主义核心爱情观健全的人,会很容易得到答案——那种游刃有余,本质上,也是一种居高临下。只有不爱,才能永远体面。而爱情是失控的,疯狂的。本不必过多纠结。
秦时又自暴自弃地灌了几杯酒,还是想不明白自己喜不喜欢,准确的说,他不知道什么才算是喜欢。
然而,他仍然决定遵从内心的感觉——他想去找谢钧。
他按住沙发,摇摇晃晃站起来,疯狂的奔出去……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疯狂拍打在秦时身上,他却跑得更快,第一次感到自由与解脱。
他莫名想起被放养的那七年。
小山苑山清水秀,有虫有蝴蝶有鸟,就是没有一个人。
也是一个下雨天,秦时前几天因为去边缘区找蓝莓小白菜撞上异族,从腹部到大腿被撕了一道狰狞伤口,又没有及时上药,只打了一支不治标又不治本只能起到心理安慰作用的大剂量凝血剂还硬生生撑了三天开飞行器回边缘区。
一进宅院锁上门就直接撑不住昏过去,摔在地上。
再醒过来,是九个小时后了。天上下了雨。雨很大,在院子里积了厚厚一汪,漫过鼻尖,秦时呼吸不过来,被硬生生呛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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