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28)

作者:凌冬未巳 阅读记录


谢钧没有回避他的目光,只是把花拿过去,直起身来,声线很冷静:“秦时,你喜欢沈岚就去娶。我们好聚好散。”

他确实喜欢秦时,但却不会去阻止秦时追求幸福。

秦时的眼神成功从怔和钝变成了呆。

他的确还没从沈岚的婚事中缓过来,觉得荒诞和抱歉,还有一点逃避心理。但是……

秦时看着谢钧严肃的神情和眸中的认真,不自觉也正经起来,试探性的小心翼翼问:“谁跟你说我喜欢沈岚?”

而在谢钧眼里,秦时这句话显然坐实了他的猜想。他心里一时五味陈杂,各种情绪翻腾而起,他死死握住花枝压抑情绪,再也不想继续问下去。

即使他早已料到,这一刻却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坏情绪,他并没有那么放得下,也突然讨厌起了秦时的风流多情,四处撩拨。

谢钧嘴上一声冷笑,把玫瑰花扔在秦时身上,转身便走,只一句很平静的冷漠话语飘过来:“好聚好散。”

秦时赶紧接过,低头一看,花枝已经被谢钧无意识地折断成了两节。他望着谢钧的背影,很明显的感觉到谢钧生气了。

但是,虽然他情商超高、智商超群,也还是不太明白谢钧为什么会生气。

秦时满心无奈,但是谢钧生气了,他还是脱口而出挽留:“谢钧,你听我说完啊。”

看谢钧在楼梯前停下了,秦时舒了口气,很仔细的把事情解释清楚:“沈岚当然很好。但我确实,并不喜欢他。这段时间的焦虑不开心的确跟沈岚有关,抱歉自己耽误了他那么久。但更多的是……”秦时沉默了一下,像是在寻找合适的措辞:“对婚礼现场的,逃避。”

谢钧本来以为自己的重点会在“不喜欢”,然后心情平静下来。但听到最后,耳边一直徘徊的却是“逃避”,心中更不平静了。

他心里想接着沉默,不闻不问,但纠结了很久,最终却败下阵来,他定了定神色,声音的语调保持的很稳:“为什么?”

秦时当然听懂了,他也知道谢钧跟他说话就是不再生气了,于是又放松下来,不再那么正经。他对谢钧眨了眨眼睛,开玩笑一样回答:“因为,婚姻是人生的坟墓啊。”

倒也可以理解,对于雌虫,婚姻的确是坟墓。谢钧了然的想。

那时谢钧真的以为秦时的理解跟他是一样的。

疑问被解答后,刚才失态的生气,就让谢钧感到有些窘迫了。而气氛此刻也恰恰安静下来,秦时目光戏谑看着他。

谢钧第一次有些慌乱,他的确想要坦白自己的情绪,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他并不清楚秦时内心的感觉。

他想要遮盖,伺机转移话题,正好此时眼睛瞟到了秦时手中的花,一个可以转移的话题立刻浮现在心头,他问:“你跟亚苏阁下,怎么认识的?”

秦时倒没有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一时不知该从哪里回答,神色顿了顿,纨绔与戏谑也消失不见了,慵懒的支着头,慢慢的想。

他和亚苏啊,那可真是说来话长了……

秦时没有酒瘾,没有烟瘾,但有糖瘾。他不开心了就喜欢吃糖,小时候有两年吃糖吃的很疯,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再也戒不掉了。

但虫族没有这个。秦时八岁那年,格外疯狂,恰好那时得知边缘区有一种树,跟桃树很像。而且,虫族对雄虫是出了名的放纵。

秦时就明目张胆的开了一架飞行器,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玩玩的时候,直接冲到了边缘区。

跟亚苏的相遇,是他费劲艰辛拿回桃树,在小山苑做果酱时。

亚苏出生时没有虫纹,家里人很高兴,以为他是个雄虫。然而,8岁那年检测时,亚苏体内并没有精神力波动。

他好像既不是雄虫,也不是雌虫,而只是一个闻所未闻的,异类。

不过,他的雄父并不坏,没有因此便彻底放弃他。他把家里的小工厂划分给亚苏,让他得以谋生。

亚苏从小管理工厂,热衷于商业经营,也颇有很多经验。无意中看到秦时从飞行器里搬出来的散发着淡淡香味的树,他就感觉到了商机。

然而一开始秦时很冷淡的拒绝了他,甚至一个字也不想多说。

亚苏并不气馁,而是每天拿把小梯子,攀到小山院墙头,双手抓住墙顶的瓦片,把脑袋撑上来。

亚苏发色很奇怪,橙黄中透着浅红,是秋天的颜色,像飘零的枯叶。但他性格很温柔,很有耐心,也很坚韧。不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来,给秦时带厂里的有趣玩意儿,然后讲他的商业计划,利逼利诱的,一遍又一遍。

秦时听得烦了,各种小玩意儿也已经堆满了院子,内心无奈又无语。而且他那里工具不全,做不出他想要的糖果的样子。

在又一次亚苏攀住墙壁,把脑袋露过来,要长篇大论的时候,说了声“成交”。

两人的合作是从那时开始的。秦时负责投资、找原料,亚苏负责经营。

然而一个新事物并不是很容易就能推广的,虫族的虫并不爱吃糖,亚苏调整了很多次方案,向新的方向发展。但前两年,他们的确一直在亏本。

在漫长的看不到希望的黑暗中,亚苏有些沮丧,甚至一度想要放弃。

秦时知道他是怕连累自己。

但那时秦时已经好很多了,他的性格不再那么冷,而是温和随性了很多,也不再那么在意得失。

在亚苏“还要继续吗”的苦闷疑问中,秦时语气无所谓,懒懒的:“继续啊,我人傻钱多。”

只有这一次。后来再难,亚苏也没有说过要放弃。每一次失败,他都执拗的看向秦时,眼睛很清澈:“我觉得我能行。”

亚苏性格中的温柔和坚韧,曾无数次震撼到过秦时,也在无形中一次又一次塑造他的生命。

他们一直继续着。直到那个蓝莓味的大白菜横空出世,一切迅速有了转机,越来越好了……

他跟亚苏的友谊也维持下来。

秦时想了很多,最后只挑了几句重点,简短的回答谢钧:“好多年了。一开始是合作伙伴,后来就水到渠成地变成朋友了。”

谢钧本来也是为了转移话题,听了秦时的回答也不欲多问,他已经知道了他最想知道的答案了。只是往楼上走:“不早了,睡了。”

秦时目送谢钧离开后,一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着手中丑不拉几的断枝花,有些惆怅:放着吧,被丑得眼睛疼;扔了吧, 他又舍不得。

最后灵光一闪,招手把小金刚叫下来,把花插在小金刚圆滚滚的脑袋上,心满意足的睡去了。

第三十一章

第二天早上五点,秦时就醒了。他现在已经可以无所畏惧的做任何饭了,毕竟他拥有亚苏寄来的大糯米糖。

吃完了饭,秦时贱兮兮的坑了小金刚一把后,两人整理一番衣装,就驾驶飞行器去了二皇子的王宫。

殿内蒙着名贵的鲜艳绿纱,陈列着各种精巧的酒杯饰器,桌案上摆的全是无极山产的、价值万金的美酒,奢靡至极,隆重至极,足以看出王宫的主人对这场婚礼的重视。

殿中虫很多,很热闹。只是大皇子没来,不过也在意料之内。

虫族的婚礼跟地球的不同。虫族以绿色为贵,其次是金色。而绿叶衬红花,绿为贵,红便为最次了。婚礼时,若是雌君或高级的雌侍,从来都是身着绿色华服。

不需要行礼,不需要对拜,不需要承诺,只需要一对新虫向宾客敬酒。酒越昂贵,雄虫喝的越多,那么婚后雌虫的地位就越高,越能受到其他雄虫的重视和礼待。

洛川已经跟周围的贵族雄虫喝过一轮酒了,恰好看到秦时和谢钧过来,便走上去,明明是个笑面狐狸,看起来却又矜贵疏离,他把酒杯递过去,先不紧不慢的客套一句:“秦时阁下近来可好啊。”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