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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听了纷纷说道:“原来如此。”
由于兰奕臻治下清明,在民间的评价一向很好,大家听了这话,也都感叹他定是因为勤于政事,不贪图享乐,才会无心琢磨这些。
倒是那个从京城来的文士摇了摇头,说:“太子殿下仿佛一向是这样的性子,听说除了对他从小亲自带大的七殿下格外宠爱之外,待别人都是淡淡的十分疏离。”
那汉子听见“七殿下”三个字,双眼就是一亮,说道:“七殿下?你说的可是七皇子兰奕欢?”
文士道:“能跟在太子殿下身边长大的,还有第二个人不成?”
汉子听了,便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老哥,我不如你那样清楚皇家的事,但若是提到七殿下,那倒是确实仁义善良,风度过人,没人见了不说一个‘好’字的。”
听他这样说,有人便问道:“这位大哥,听你的意思,倒好像见过七殿下似的。”
那汉子说道:“我没有这个福气。但说来算是有缘,去年我的家乡水灾,家中老父老母被困在了房中难以逃生,眼看水都要淹过床了,正多亏一位少年进去,把他们两个背了出来。又带着乡亲们随他一路寻找,救出了村里许多人。”
文士道:“你的家乡莫不是周阴县?去年的大水,我在邻城都有所耳闻了。”
汉子一拍大腿,道:“可不是嘛!当时村里的人都慌了,四处胡乱奔逃,要不是有那名少年指挥疏散,只怕要多死不少人。”
“当时,大家只当他是过路的游子,死里逃生之后,原本还想着要如何报答人家,却没想到再去找人时,发现他救完了人就不辞而别了。”
有心急的便问:“难道你说的这位就是七殿下?那你又如何知道他的身份?”
那汉子笑道:“别急啊,我还没说完呢。因为他走之后第二天,便有上头州府里的官差到了,说是奉了七殿下的命令,给大伙送各种赈灾的物资呢!再一听他们的形容,嗐,这七殿下,正是那位亲自救人的公子!”
周围的人听着他的讲述,都纷纷赞道:“好胸襟,好气度,没想到皇宫之中,竟能养出这样的一身的侠士气度。”
听得此言,那汉子也跟着笑了起来,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他左右顾盼,无意中发现旁边有位少年一直半低着头坐在那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见自己刚才讲话,于是顺手在对方肩头一拍,说道:
“小兄弟,你说,这七殿下是不是潇洒仗义,令人敬佩?”
那少年被他问得一怔,随即仿佛因为什么事情忍俊不禁一样,抿了抿唇角,笑着说道:“还行吧。”
没有听到想象中的赞叹和称颂,这汉子还有点不满足,转头刚要说什么,却猛然看见了对方的相貌,不禁怔了一怔。
他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像是也刚从雨中来,微微凌乱的发丝带了几分湿意垂在颊侧,身上的白衣却已经在炉子旁边烤干了,半敞着怀松松垮垮地披在身上。
拥挤的客栈,狼狈的雨夜,这个人身上却透出一种骨子里的慵懒和随意,掉了漆的木头椅子被他这样一靠,竟也好像金堂玉马般的华贵起来了。
他身边那盏油灯已经爆了几次灯花,他也不去拨一拨,一任昏暗而微弱的火光将那张精致无伦的年轻面容映得忽明忽暗,唯有一双清眸如秋水潋滟,澄净分明,一双长眉如描如裁,飞扬入鬓。
言辞未及之处,唯动人心魄而已。
那汉子生平未曾见过这般人物,一时为之震撼,连自己要说什么都忘了,只是不敢冒犯。
于是他干巴巴地笑了笑,很不好意思地讪讪把手从对方的肩膀上拿了下去。
这少年,自然正是长大之后的兰奕欢了。
他自从可以出宫之后,这些年就逐渐盘下了一些铺子,做点小生意,亦借机安排他离开皇宫的种种计划。
这回,是因太子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兰奕欢才匆匆赶回京城,从此处过路。
不过他会在这里耽搁,倒不单纯是为了躲雨,而是发现了一样感兴趣的东西。
此时,与那名汉子说完话之后,兰奕欢目光一转,将视线角落处的一对父女身上。
那名父亲看上去四五十岁的年纪,女儿比兰奕欢大一些,一身紫衣,眉目颇见英气,两人都是利落的束袖短打装束,显然都是习武之人。
只是年长者面色不好,似乎有伤病在身。
他们也听到了刚才那些客人们的谈论,紫衣姑娘扶住父亲的手臂,小声说道:“爹,您听见了吗?要不然咱们去了京城,试试看能不能见到这位七皇子……”
她的父亲冷笑了一声,却不以为然:“传闻大多数是言过其实,你什么时候看到那些权贵真能长了良心了?再说了,我能不能活着到京城,还是不一定的事呢。”
他说着就捂住嘴咳嗽起来,放下手时,竟是满掌的鲜血,低声道:“露儿,你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爹一把年纪了,本来也没几年可活,你能脱身跟你师兄他们汇合,我也就放心了。”
紫衣女子摇了摇头,红着眼圈说道:“爹不走,我也不走。”
兰奕欢的位置听不清两人的具体谈话内容,他只是在端详紫衣姑娘头上那根红宝石的钗子。
红宝石在灯下熠熠生辉,色泽极艳极正,一眼看去煞是夺目。
兰奕欢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突然将扣在桌子上的手翻掌摊开。
赫然,他的掌心中露出了一枚红宝石的扳指,无论是材质、配色还是风格,竟然都与紫衣姑娘头上那支十分相似。
而这枚扳指,正是兰奕欢当年在护国寺时,从那具救了他的白骨旁边捡到的。
他被和尚追杀,差点从高崖上掉下去,多亏被白骨钩住了衣服,方才捡回一条命,兰奕欢当时便说,要让那具白骨入土为安。
他言出必行,回宫之后就把这件事跟太子说了,也兑现了承诺。
只是唯有一点,他始终没有找到这具无名尸体的身份,也就不能立碑。
兰奕欢觉得有些遗憾,这些年一直把这枚扳指放在随身的荷包里带着,希望能够找到来历,没想到这回就无意中看见了跟它十分相似的簪子。
他刚才本想上去跟紫衣姑娘搭讪几句,套一套这簪子的来历的,但刚刚打算靠近,对方就目光警惕地看了过来,神色十分紧张。
兰奕欢甚至还隐约闻见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于是,他若无其事地脚步一转,从前面的柜台上拿了个果子,跟店小二说了句“记账”,一边咬一边又回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这两个人准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兰奕欢打算静观其变。
人们又闲话着坐了一会,身上的湿衣逐渐烤干,夜也渐渐深了,困意袭来,谈话的声音变得越来越低。
就在这时,外面的大雨中却蓦地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
别的人尚且没什么太大反应,那对父女的表情却是同时一紧。
马蹄声渐近,其中更伴随着一些嘈杂人语,父亲侧头倾听片刻,然后低声对女儿说道:“是那群人又追过来了,你快找地方躲起来,一有机会,立刻就走!”
紫衣姑娘道:“我怎能自己走!”
两人又争执了几句,父亲知道,只怕他无论怎么说,女儿也不会独自逃生,想了想一咬牙,硬撑着身子站了起来。
他咳嗽一声,对着周围的人先是团团作了个揖,这才说道:“各位,今日我父女是来这里避难的。”
“就在前些日子,我们在酒楼里好端端地吃饭,就有一伙人过来对我女儿欲行非礼,老夫一时生气,便与他们冲突起来,打伤了带头的那个公子哥。从此以后,便开始被他们四处追杀,狼狈不堪。”
他说着又不禁咳嗽起来,再加上那番话,看上去当真十分落魄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