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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豪崛起日常(慢穿)(150)
作者:秧漾 阅读记录
有第一本的热度和名气加成,首印十万册很快卖掉,并且也开始加印。
论起销量和热度,她的旅游随笔是排在第一位的。
而且她的明信片,书签,海报,笔记本等周边卖的很好。
很神奇,她的配图都是纪争渡拍的,但是读者就是更买账。
杂志社那边还给了纪争渡一笔摄影稿费。
靠着这两本书的热度和稿费,陈梦瑶很长一段时间都可以过得很滋润。
不过她还是喜欢写文章的。
高二的时候,在那种忙碌的阶段,她还跟学校的老师学了写古体诗。
平平仄仄平平仄,学词牌学押韵学典故,别人看来觉得难的,她学了只觉得很有意思,是一种放松。
就像别人在学习之余听音乐看电影一样的放松。
她偏爱与文字打交道。
在上了高三后,她的第一本短篇小说合集也终于够了篇数,可以拿出出版印刷了。
这本短篇合集里面收录了她过往发布在杂志上的小说,也新增了三篇新的故事。
出版社给她寄来了一堆的签名纸,要她签名。
签名听着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实际上,谁签谁直到,签多了,她不止手酸,连[郁格桑]三个字都要不认识了。
所以她对签名是很倦态的,一口气搞完上百张后就不管,等下次再来。
她的编辑在前面两本旅游随笔的时候已经知道她这个毛病,也不能压着她签,就会提前给她寄,一边印一边等她签。
单看她签的数量挺多的,可对比起印刷总数,她这就很不够看。
不过这年代签书基本都是如此,在这方面没那么卷,非要作者签上大半。
买到签名的书跟中彩票一样,是运气和概率问题。
签完名,陈梦瑶又完成了一件事,剩下的,交给杂志社就行。
他们杂志社出版这种合集也是很有经验的,宣传销售什么的都不需要作者操心。
倒是主编有再问陈梦瑶要不要办签售会。
她马上就高三毕业,到时候有时间,可以办一场签售会。
《途径你的山川湖海》国内国外上下两本出版后,有无数读者希望她可以办签售会,也有很多书商愿意出钱请她去办。
但是那时候陈梦瑶在上高中,她不想办,主编那边也理解,推拒了。
现在她马上毕业,主编就很希望她可以办一场。
现在杂志社最红的作者可以说就是她,但她也是被读者评选为最神秘的作者,对她的猜测天马行空,甚至觉得她可能是长相不行,才不敢露面。
一开始这种猜测被很多读者否认的,因为《途径你的山川湖海》里面有不少她穿着民族特色的照片,虽然最多露的只是小半张侧脸,但是看上去是真的很漂亮,她的这种照片做成的明信片等衍生品是卖的最好的,不少读者专门把两本书的人物照像集邮一般收齐了。
可是,随着她迟迟不肯露面,书卖的那么火的时候都一场露脸采访都不参与,一场签售会都不办,实在是太奇怪了。
写青春风言情风的作家,几乎没有一个是像她这样的。
所以,关于她容貌不好的猜测就出来了。
读者来信还劝慰她,他们喜欢的是她的文字她的才华,不是她的脸,那都是虚的,让她不要为这样的言论伤心怎么样的。
此外,除了这个猜测,还有的以为她是个喜欢穿女装的男作家。怕办签售会就暴露,所以才藏着掖着。
总之,是各种奇怪的猜测都有。
不过即便是如此,陈梦瑶还是不想办签售会。
她马上就高中毕业没错,但是她还要上大学。
写作与现实,就相当于二次元与三次元,她并不希望两者交集,影响到她现实生活。
躲在文字背后安心的写自己的文章,比掉了马甲要让她舒服。
她坚持,杂志社那边也没辙。
不过这样一来,像采访签售会等这方面露面的宣传资源,就会倾向于其他的作者。
毕竟杂志社是盈利组织,不是公益组织。
陈梦瑶能理解,并不放在心上。
只是,没想到没有这些宣传,她的短篇合集也卖得很好。
即便还比不上《途径你的山川湖海》,但是已经远超杂志社对这本合集的预期,在陈梦瑶高三毕业时,短篇合集的销量已经打破杂志社历年来最好的短篇销售合集的销量,甚至超出了众多长篇作品的销量。
这又为陈梦瑶带来一笔很客观的稿费收入,让她直接可以在大学所在的城市全款买房。
对比起前两年在县城买房时,这两年房价涨了不少,就是她家买的那一套,现在也已经溢价几万块,而大城市的房价更不必说了。
但是,陈梦瑶还是必须说,在这个年代,写文是真的很赚钱,在这个平均月收入一两千块的时候,她第一篇短篇小说千字100,到现在千字1000,更别说出版后带来的分成收益。
兼职写作这些年,她赚的钱足以让她轻松在大城市全款拿下地段好面积大的房子,剩余的钱还可以在地段一般点的房子买商铺。
上了大学,她也已经成年,买房子这些事不需要再经过家里,她也暂时并不打算告诉家里。
并不是说她对家人的感情变淡,而是有时候,适当的隐瞒是有必要的。
县城的一套房一套商铺,目前已经足够她的家人过得很好。
如果在这么短时间内她又说她买了大城市的房子和商铺,她不确定这会不会让她的父母觉得她赚钱太够容易,从而做出什么她并不想看见的事情来。
自打她爸妈便利店赚钱后,她也会跟她拿生活费,大学的学费也让他们交。
如此一来,她爸妈反而还更高兴更踏实一点。
她妈还额外给她塞了钱,让她多买点衣裳打扮自己。
上了大学可不是像中学,每天雷打不动穿校服。
不会打扮,那怎么行呢。
殊不知是陈梦瑶那时候懒惰,不爱拾掇自己。
事实上,她的衣服有一大堆,旅游的时候必逛的就是服装店饰品店,只是全放在纪争渡那里而已。
纪争渡今年上大三,还没开始实习,但是他已经是他们学校的红人了。
因为他大二的时候,就卖出了一个小游戏,为他和几位合作的舍友带来了上百万的收益。
这个收益直接让纪争渡在学校出了名。
虽然他们学校厉害的大佬多,但是在这个年代,一百万也不算是个小数目。
更何况他才大二,前途可期。
在他名气爆出来后,不少游戏公司找到他想要提前预定将他纳入自己的团队。
只是,都被纪争渡拒绝了。
因为他要自己创业。
这个时候,计算机已经不像是十年前那么落后了,国内的各大企业,计算机也已经是办公标配。大城市里,条件稍微好点的家庭,家里就有计算机。
能用计算机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
在这一行创业的人,也实在太多太多。
只是众所周知,创业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起创业成功,更多的是创业失败的人。
挖他的公司也不泼冷水,年轻人就是如此,自己摸爬滚打受受挫折,才会知道什么选择是好的。
他们也不着急,反正距离他毕业还有时间。
更何况,他们觉得他卖出百万的小游戏,没准只是侥幸。
不管外界如何,纪争渡还是铁了心要搞创业。
他说服了与他合作的舍友,一百万只拿少部分来分,剩下的都投入到他们的公司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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