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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秧子,请管好你的狗(56)
作者:卷毛啊吖 阅读记录
夜晚,余锦耀抱着各种混乱的想法在凌乱的房间中,莫名其妙就梦回了上辈子的事。
在生命的尽头里,他还强忍着心脏的不适,抖着手想将眼前那份价值千亿的合同签下。
可眼前却越来越模糊,手抖到握不住笔。
他知道自己要病发了,但心中没多少恐惧,反而觉得这次倒下之后,应该能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
然而一个‘余’字没写完,他就晕厥过去。
在梦里,他看到了好多人围着自己,身着白大褂的程楚霖在医院的长廊上健步如飞,身后还跟着一脸焦急的维安,那双碧绿的眼眸哭的通红。
维安手里抱着一件让余锦耀很熟悉的外套。
在漫长的抢救过程中,手术室外或坐或站着许多人,但每个人都看不清脸,直到手术灯灭,程楚霖红着眼眶出来,所有人都围了上去——
那瞬间,耳边变得嘈杂无比,脚下世界轰然倒塌。
‘咚’一声,所有画面破碎不堪,他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拽进黑暗的深渊里,失去了心跳,失去了氧气。
周围的嘈杂声如浪潮退去,眼前什么也看不清,只剩下生命仪器无止境的滴滴作响……
在28岁的最后一个月,他如愿以偿得到了休息时间。
余锦耀猛然睁开眼睛,伸手揪住胸口处的衣服,急促的喘气,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揪住,仿佛下一秒就要从他的身体里剥离。
“呕……”余锦耀趴在床边,将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他头晕目眩,紧紧揪着床单,指尖用力到发白。
不仅心脏疼,就连背部都好像有东西在不断地挤压他,恨不得将他体内所有内脏器官都碾出来。
余锦耀呼吸急促,却又好像吸不进去氧气,胸口重重起伏,像是搁浅在岸上的鱼,无助绝望的一边吸取氧气一边等待死亡。
他知道自己病发了。
余锦耀揪着胸口的衣服,强忍着尖锐的痛意,伸手去探抽屉里的药。
额角顷刻间全是密密麻麻的汗水,可他却冷到止不住的浑身发抖,连牙齿都在打颤。
磕磕绊绊中,‘哗啦’一声,药丸撒了一地,有大半都掉在了呕泄物上。
余锦耀无力的从床上摔下来,伸手去捡旁边干净的几颗往嘴里塞,抖着唇吃力的嚼着咽下,努力平复呼吸。
等药效发挥作用之后,他才勉强分出心神,用手撑着床边去探床上的手机。
打完急救电话之后,又点开程楚霖的号码,指尖抖个不停,嗡嗡作响的脑袋却慢慢重新开始转动起来。
梦里程楚霖在走廊上奔走的画面在他眼前不断地晃过,紧接着就是抱着衣服的维安。
那件衣服……
自己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在那个时间段里,程楚霖最喜欢穿的一件。
余锦耀脸色惨白的靠坐在床边,心中猛然升起了一股荒诞。
维安跟程楚霖什么时候这么熟了?上辈子他们有在一起吗?为什么他对这些事一点记忆都没有?
第69章 三年太短,短到不知所措
不,不对,那只是梦而已。
在他上一世的记忆中,维安跟程楚霖并没有任何交集,维安更不可能愿意帮别人拿衣服……
但如果只是梦,为什么他会觉得那样真实?
无论是医院的场景,还是维安难过的表情,还有程楚霖从手术室出来之后,众人围上去那一幕。
余锦耀都感觉到无比熟悉,就好像是真实发生过一样……
余锦耀一瞬间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失忆了。
直到救护车赶到,他都还有些恍惚。
到医院之后,余锦耀已经缓过来了,只是人还有些虚弱,由护士陪同着做了一套详细检查,并被要求住院观察。
偌大的病房里,安静的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以及心电监护仪的声音。
自从他重生回来之后,他就再也没去细想过上辈子的事,毕竟那时的生活过的实在太糟心,他巴不得都忘了。
而人的记忆是会被时间消磨掉的,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努力放空自己,那些事自然也忘得更快。
但这个快,也不至于让他直接丢掉一整段记忆吧?
上辈子由于没有霍明盛的出现,自己也没有放弃权势,立场不同,跟维安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他要是有心想瞒着,那自己不知道其实也正常。
但问题是,维安要是身边有人了,肯定会第一时间想办法把人带到自己面前炫耀,程楚霖那性格也不喜欢干些偷偷摸摸的事。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去想,他们都不可能瞒着自己。
而这个梦里,余锦耀是站在第三视角去看着这一切的,里面的画面全都跟上辈子他昏迷前见到的都对上了,惊醒来之后,甚至每一处细节都记得清楚。
这就有点怪异到让人头皮发麻了。
这到底真是梦,还是他的真实记忆?
如果是梦,那怪异一点其实也正常,但如果是真实记忆,为什么他现在想不起来上辈子维安跟程楚霖是怎么认识的?
假如自己并没有失忆,而是他们两人真的背着自己发展了。
那有没有可能,他们认识的方式跟这辈子是一样的?
维安在酒吧里被砍伤,而程楚霖因为别的原因也在,就顺手帮了他。
只是上辈子自己没跟维安见过面,所以错过了很多细节,才导致最后他什么都不知道。
余锦耀瞬间就意识到一件更恐怖的事情。
如果真是这样,
那岂不是这一世就在重复上一世发生的事吗?
那他三年之后,不就很大概率还是会猝死吗?
余锦耀抬手慢慢捂在胸口上,感受着里面略快的跳动,双眸失神的睁着,在偌大的病床上,身影竟显得那样单薄。
如果一切真的会重复,那三年之后……
不,现在已经不足三年了。
等到他再次死去,他的小狗要怎么办?
这世上没人疼他的小狗,要是不小心走丢了,他还会回不了家。
余锦耀是一定会去找他的,但是三年之后如果自己不在了呢?
谁去找?又有哪里可以成为他的家?
余锦耀唇线慢慢拉直,这两个问题光是一想,就让他心情不悦到了极点。
霍明盛是他的狗,无论如何,能带他回家的人只能是自己,他能回的地方也有自己的住处,换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行,不准。
要想办法才行。
他的狗必须永远在他身边。
这是从认定他开始,就已经决定好的事。
余锦耀心中慢慢有了计划,他要给他的狗狗安好窝,让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教他怎么找回家的路。
余锦耀焦躁的闭眼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却又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的小狗自己会想办法回家,也有能力去安窝,让自己衣食无忧。
其实已经不需要余锦耀再去做什么了。
没什么好放心不下的。
他之所以控制不住的操心这么多,只是因为不舍得,太难过了而已。
三年太短,短到他不知所措,惶惶不安,不知道要怎么去对一个人好,才能补全不能携手白头的遗憾。
十二月末,寒冷刺骨,大雪纷飞。
霍明盛猛然惊醒,飞速下床拉开宿舍的窗帘。
夜里的光源模糊,但依旧能清晰看到漫天大雪滚滚而来,恨不得顷刻间将这座城市淹没。
不对,现在才六月,哪来的雪?
霍明盛只穿着短裤,忍着突如其来的寒意,快步回去拿起手机,一看时间。
十二月二十二号,冬至。
世界的时间流逝加快了。
霍明盛闭上眼,脑海中是一片死寂的漆黑,此时正清晰显示着【请尽快让余锦耀回归工作状态。】
任务没变化,但整个世界的时间却被猛然推进。
霍明盛没办法与另一边取得联系,并且从再次睁眼开始,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他是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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