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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吃喝日常+番外(29)

作者:alyuppie 阅读记录


要是老人知道以后这个是要给孙媳妇穿的,肯定会更用心,更精致。

衣服做的勤,衣服厚度变化就很小,温度冷几分,就有不同厚度的外套穿,根本不考虑要省不省棉花,就只是为了穿的舒服。

村里人哪有衣服做的这么勤的,有一个棉袄,一个夹棉的就不错了。能穿就行,呈哥儿要是早知道有这么多,呈哥儿就不自已做了,这不是太浪费了吗。

于丁一不觉得,不管那个厚度的,都要有换洗的不是,直接告诉呈哥儿:“就按照这个厚度做就正好,还能有换洗的。”村里的小哥儿不管多大,都是少年身形,根本不会有宽肩啤酒肚,都是细窄窄的一条。

赵娥看见这么多的衣服,眼睛都快羡慕红了,真是奢侈啊,即使有这么多的衣服,却连个碎布头都不愿意分。

呈哥儿看了一眼财大气粗的于丁一,默默闭嘴,这么多天吃的用的,要是全用钱来买,少不了五六两银子。

加上盖的小木屋,零零总总的没有十两下不来,怪不得这么招人呢,呈哥儿放下衣服,寻求安全感一样靠在于丁一的身上,黏糊的腻人。

正好明天晚上就是七夕,呈哥儿就先换了一件夹棉的小衣服,颜色偏蓝,是这么多件里最抢眼的颜色,很秀气。

于丁一是不太看的出来差别,但是他觉等呈哥儿穿着这衣服好像更白了,显得人小了不少,帅气的不得了。

他让呈哥儿转了一圈,说:“这衣服好看,比那个灰的好看多了。”

呈哥儿也喜欢这个颜色,“那明天就穿这个。”便把别的都收了起来,还悄悄的看赵娥的脸色。

她现在是不敢使坏的,但是那点情绪都写在脸上,眼睛一直盯着放在一旁的蓝色衣服。

在这里,真的很少见这么特别的颜色,小哥儿其实没太爱美,但是这么好看还特别的颜色谁不心动啊。连荷哥儿都看了好几眼这颜色,确实太少见了。

看着小心收拾东西的于丁一,呈哥儿小声的问:“明天穿这个会不会太张扬啊?”

于丁一不觉得,肯定道:“根本不会,一点都不张扬,咱们有这衣服,为什么不穿?”

呈哥儿安心了,明天就穿这个去,又看见赵娥,悄悄让于丁一把衣服收起来,不想给赵娥使坏的机会。

拿着小线板,又想着明天要带一样菜去,都是自已带一份拿手好菜的。要不常吃,不能太小气,他就不知道拿些什么了。

呈哥儿拍拍于丁一,问:“带点什么好吃的去呢?”

于丁一从窗户往外看,看今天的天气还不错,直接拉着呈哥儿上山了,盖房子这么多天都没上山,当然是鸡肉好吃而且不常见了。

第36章 再进山

斜斜的阳光顺着树叶之间的缝隙,留下斑驳的树影,秋天的傍晚总是最让人舒适,温度也刚好,阳光也刚好。

沿着河水往上走,收获总是更丰富一些,在一处密林里,有一种树的叶子大的很特别,呈哥儿说是山核桃树,这种树结的核桃,壳非常硬,果实也小的可怜,得用针来挖出来。

在以前的村子里的时候,油比现在要便宜些,但是也没有人吃素油的,还是太贵了。

有些灵巧的妇人,耐得下性子,就会在低矮的山里找到坚果,这种东西油性很大,炸出来的油很多,呈哥儿也没有真正见过,他猜可能是核桃。

留下标记,等着秋天来摘,山里的东西要早点来摘的,不然,就会被别人摘走。

虽然平时村里人不上山,但是秋天都会来看看,大家很多人一起,胆子也会变大,把果子之类的东西都捡回去。

甚至还发现了一颗野苹果树,花还没落太久,果实只有手指大小,但是呈哥儿很开心,这样秋天就有果子吃了。

这种大果树是很不好碰见的,一般只能碰见山丁子,一种果实不好吃的树。

继续走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收获,不能再往上走了,再走就太深了,没办法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打道回府了。

呈哥儿踩着小路,手里捡捻着着一片特别大的叶子转圈圈,说:“没有野鸡也正常,要是每次来都想抓就抓,怎么还会没有肉吃呢?”

于丁一知道呈哥儿在安慰他,大手牵着呈哥儿,说:“没有野鸡就拿点腊肠吧,也能算个荤菜。”

回去又路过了那棵果树,上面正落着一只野鸡,正在舔自已繁复的羽毛,于丁一立刻卡住呈哥儿。

他搭弓拉箭,箭羽发出破空的风声,直中猎物。

准度真是越来越好了,这次没有一点失误,直中要害。两人拿着野鸡去河边清洗,照例呈哥儿收下了最好的几支尾羽。

这只野鸡真是肥啊,肉多的都快赶上家养的了。

会院子的时候,赵娥不在,孩子也不在,凡哥儿和夫婿竟然也不在,只剩两个混混正在啃番薯,番薯当干粮又干又不怎么甜,不好吃。

但是他们两个看起来还是吃的很香,见两人拎着鸡回来,脖子缩了缩,显然想起了当初的事。

故作镇定的和两人打着招呼,好像一切没发生的样子,呈哥儿相处这么久下来,发现两人还行。

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不算十恶不赦吧,只要以后他们不干坏事,他也不会揪着当初的事一直不放。

混混也抢过东西,但多数都是抢的那种不是物的无赖的东西,虽然在多数人眼里,他们一帮人都是无赖,但是他们也是好无赖。

刘波曾经小心的和呈哥儿澄清过,说没偷过东西,这个真的是污蔑。

刘海脸都气红了,不甘心的争辩,但是大多数人都不信他们。

可能觉得呈哥儿是个很好的哥儿吧,还是努力的想澄清一下,果然呈哥儿选择相信了他们,连高飞都是肉眼可见的开心,别提刘海了。

他们只是选择了一种方式保护自已,几个人聚在一起当混混,但是还是做了坏事的。

有时听说谁家有钱,就会去打秋风,上次于丁一家的鸡,单纯是因为馋了,他们也没打算全拿走。

从这以后,和呈哥儿的关系开始破冰,这回,刘海和高飞还要分给呈哥儿一个番薯尝尝,呈哥儿没拒绝,吃了一块小的。

果然味道也就那样,呈哥儿还把自已家拌的咸菜拿给二人。

这个咸菜是于丁一亲自拌的,辣椒调料都放了不少,特别好吃。果然高飞赞不绝口,说:“这咸菜可真好吃啊,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呈哥儿点头,问:“你们收到信没有啊?”

刘海憨憨的挠挠头说:“收到信了。”高飞也接话说:“虽然晚了点,但是也收到了,不然这七夕就都别过了。”话说的很认真。

果然还是混混。

“收到了就好。”

吃完番薯,他俩就晃晃悠悠的出门了。

呈哥儿回去帮于丁一收拾鸡,只见于丁一把鸡胸肉留了下来,准备明天做一个凉拌鸡丝,剩下的就是今天的晚饭。

把鸡肉切成小块,用清水洗几遍。吸干水分后,用调料腌制好,放一点淀粉和食用油。

倒油炸鸡肉,定型酥脆后捞出。

锅内倒油爆香,豆瓣酱,干辣椒,花椒,仔细翻炒,最后放鸡肉,仔细翻炒,香味很刺激,非常刺激味蕾,让人想流口水。

于丁一做完菜,又炸了一碗辣椒油,干辣椒面放在碗中淋上热油,满院子都是刺激的香味,反而辣子鸡的味道都没那么明显了,于丁一把辣椒油放在桌子上,就和呈哥儿去野餐了。

在自家地的附近,有一条河,于丁一把地里的栅栏围好之后,还盖了这个有小棚子的亭子。

有小板凳,小桌子,甚至还有灶台,旁边也放了不少柴火。

呈哥儿这么多天也是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很惊讶的,摸摸凳子,摸摸桌子。丝毫不觉得简陋,反而有一种小秘密基地的感觉,笑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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