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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吃喝日常+番外(13)

作者:alyuppie 阅读记录


没有直接回队伍里,卖东西的时候就已经跟村长说了以后跟在三叔后边走。村长说,都是一家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就摆手让人走了。

路过河边还看见找野菜的三婶和四丫,看见于丁一背着呈哥儿,有些着急,问是不是受伤了,怎么卖东西还能受伤。

呈哥儿脸色通红,支支吾吾的说,自已就是嫌累不想走了,三婶虚惊一场。四丫直接笑开了,真羞人,这么大了还要人背。

被长辈笑完还要被小辈笑,呈哥儿抹不开面子,作势就要下来。于丁一背着人就跑了,拿着东西也分毫不妨碍他的速度。

他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作为当过兵的人肯定比这些泥腿子要强得多,他觉得没人跟着就一定没人跟着。

把人放下来,挨了一下轻飘飘的打,一点不介意,还热闹闹说:

“一会儿吃煲仔饭。”立刻就把呈哥儿哄好了。

呈哥儿没听过,不妨碍他觉得很好吃,眼睛亮晶晶的围着于丁一帮他打下手。

把浸泡好的大米倒入没过小手指的开水,煮沸转小火,先煮一会儿。把腊肠切片,戳孔摆好,盖上盖子,在盖子上淋一圈油,小火焖十分钟,打上鸡蛋,放好青菜。鸡蛋熟了就倒上秘制酱汁,焖一小会儿就完事了。

呈哥儿也有样学样的做好一份,眼巴巴的等夸奖。于丁一很上道说:“哇,第一次就做的这么好啊,我夫郎好有天赋哦。”表情和语气都很夸张。

呈哥儿表面上嫌弃,心里偷着开心。

开盖后的米香十分诱人,卖相也好看的不行。红色,绿的,黄的交错,搅拌后底下的锅巴又香又脆。

呈哥儿吃的很开心,最喜欢吃的就是里面的锅巴,但仍然不能撼动白菜肥牛千层锅在他心里的地位。

但是他从来不要求吃过的菜返场,于丁一很好奇,就问出来了。

呈哥儿说;“因为你吃过的好多啊,我想多试几种,都试个遍,这样就知道最好吃的是哪个了。”

于丁一放心了,不是不好意思开口就好,看着呈哥儿每次吃的都不少,就是不长肉,他都有些焦心。还好气色好了很多,脸色也不蜡黄了,露出呈哥儿健康白皙的肤色。

已经补上来了,再接再厉,牛奶还是要天天喝的。这个应该是最有营养的,还是孩子的身呢。

第16章 乌龙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赶路很累,大家早早的就歇下了。再就是照明的成本是很高的,不管是买蜡烛或者是点油灯,都是很贵的。一般都不会浪费这个钱,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所以两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睡觉了,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摸黑把帐篷支起来,知道的是两个人为了吃回来这么晚,不知道的以为新婚夫夫耐不住寂寞了呢。

于丁一只拿出来一床被子,一方面是不好太张扬,两床包袱里根本放不下;另一方面就是,两个人抱一起更热乎,比盖两层被子还热乎。于丁一就是这样坚定的认为的,所以即使是在三伏天,也要搂着呈哥儿。

他总觉得呈哥儿其实还小,不过是个孩子,还是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娘走的早,所以他不得不很懂事,从小就让人欺负,被人欺负了连还口都不会,只能任别人欺负,真是可怜。

每天晚上都要把呈哥儿完完全全搂在怀里,还不能长手长脚的压着他。呈哥儿实在是小小的一只,是极单薄的少年身形,好像一阵风过去,什么也留不下似的。

呈哥儿模模糊糊的能感受到,于丁一对他好像溺爱的过分,虽然很不想这么类比,但确实很像四婶对小宝的溺爱。

好像一直在弥补什么。于丁一显而易见误解了什么,但是呈哥儿并不想解释,看于丁一努力对他好的样子,会让他觉得自已很重要。

就像三婶为了四丫,四婶为了小宝。四丫是亲生的,最疼爱的姑娘,所以在三婶不管和谁比,和任何事比,都是四丫最重要。可以为了她不怕和三叔吵,甚至不惜把大哥唯一的孩子撵走。即使自已的名声被搞臭,也不在乎。

如果没有这些最重要的人,三婶可以给他买头绳,四婶可以给他甜甜的野果。只可惜,她们都有最重要的人。但是于丁一对他的好会给他这样感觉:自已也是最重要的,是被坚定选择的第一位。

他巴不得于丁一一直这样误解下去,虽然自已小时候过的没有那么惨,甚至比大多数孩子过的更好。

于丁一越对他好,他就越沉溺,他从来都不是可怜兮兮的傻哥儿,他不怪三婶,因为三婶没做错什么,她只是更爱四丫罢了,谁叫他不是三婶肚皮里出来的呢。

他把头埋在于丁一的胸口,放松下来的肌肉有韧性还不硌人,特别好枕,只一会儿,断断续续的均匀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于丁一把被子塞在呈哥儿的身下,悄悄走了出去,虽然引人垂涎的货品没有了。但是也多了不少银子,虽然更引人注目的应该是那个出手阔绰的汉子,但他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自已的身手不一定能镇住所有人。

但是银子现在不能换粮食,除非开很高的价格,不然根本没人理你,所以不如直接偷粮食。但是那个精瘦的男人让他觉得不安,他的眼神太贪婪了,而且一直躲在暗处。

那个男人虽然瘦,却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很有力量。要不是呈哥儿的提醒,还他的目光太直白,于丁一几乎不会发现有人在暗处对他们有想法。

于丁一大致记得那个男人白天选择休息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帐篷,就找了一个相对干燥的地面就直接躺下了,而且他并没有去看卖东西时的热闹。

就是这样,才不正常。要是对东西有想法,肯定会去看看有什么,要是对钱有想法,最该被盯住的人也不该是自已。除非他真的知道了什么,不管怎样,都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要是他真的知道了自已超市的秘密,这就麻烦了。只有咬死不承认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这听起来太玄幻了,没有证据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会当他饿疯了。

让于丁一去杀人灭口就更是不可能了,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服过兵役的大学生,让他草菅人命?除非那个男人杀人越货,也许他会选择以暴制暴。

就像那几个复仇的夫郎一样,否则于丁一绝对不会动这方面的想法。最多把他打老实,让他不敢说一个字,打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了。

如果到了最差的情况,他就带着呈哥儿远走高飞,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几个能打的汉子,根本不在怕的。

而且他高中很叛逆,喜欢冷兵器,家里有好几把没开刃的唐刀,还有反曲猎弓,给刀开刃的工具他都有。这都是老贵的好刀,是哭着求老姨买回来的,弓也是专业级别的好弓。

这里人怕是连几把菜刀都拿不出吧。他想走谁都拦不住,要是真逼急了,他也什么都不顾了。

他的夜视能力还算不错,今夜无云,看得还算清晰。跑动时刻意收敛了脚步声,但是看见那块垫子的时候,上面还是没有人。

“小子,找我呢?”声音来自头顶,有个人单腿坐在树杈上,看向于丁一,说:“我还没找你,你到先来找我了。”

于丁一双腿分开站立,微微屈膝,是一个很戒备的姿势。说:“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来找我。”

男人跳了下来,站直看向于丁一,他的个子真的不太高,还不到一米七。但是看向于丁一的目光很直白,:“你不是普通跑货的吧,白天卖的也不过是你用来伪装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几句话就把于丁一整懵了,啥东西啊?

“明人不说暗话,你手里的那个宝珠价值千金,但是你应该找不到合适又安全的买家吧?你与那个小哥儿新婚,定然不想打扰正常的日子。我不问你东西从哪来,我能帮你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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