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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吃喝日常+番外(112)

作者:alyuppie 阅读记录


过年之前,呈哥儿就能好好的赚一笔了,这可是没有成本的意外之财。

于丁一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发现剩的几个房子早就被瓜分完了,除了村长和那个小哥儿家,自已一家独占一个房子,剩下的也和公房一样,是几家挤在一起,处处是摩擦。

他们几乎是连夜把地窖里的粮食运走了,有的运气不好的,连粮食都烧没了,只能求着邻居亲戚的施舍过日子了,好在番薯这玩意儿产量大的很,都是一个村的,肯定是饿不死。

于丁一在房鸿运家瞅瞅,再去曹阳刘波家打个招呼,都没受什么影响,拒绝了他们热情的挽留,溜溜达达的走了,一直走到了卖豆腐那家。

他家住的挺偏,影响不大,但是也根本没有心情做豆腐,看于丁一来了,婶子喊他:

“冻豆腐还剩了,你要不要啊,于小子。”

冻豆腐,好玩意儿 ,不自已来逛逛,于丁一都快忘了还有冻豆腐了,天这么冷,正好整个炖菜。

“要要,婶子还有多少啊,我多来点。”

这里的冬天漫长,冻豆腐能保存很久,于丁一大手一挥,就把冻豆腐包圆了,“都卖给我吧,婶子。”

“行啊,我给你算便宜点啊。”过年之前,她家都会冻很多这样的豆腐,买不起肉,冻豆腐哏啾的口感配上带着猪油的汤,跟肉似的,根本不愁卖。

结果今年刚冻上点,猪跑了,猪跑了就算了,房子还烧了,这样的情况下,谁家还有闲钱买冻豆腐啊,只能看着没有出路的冻豆腐发呆。

这回见好不容易有人要,婶子给了很好的价格,只比成本高一点,就是赚个辛苦钱,于丁一也敞亮,自已扛着婶子收拾好的冻豆腐回家了。

“呈哥儿 ,我回来了。”于丁一刚到院子,就往屋里喊,他放下满满当当的冻豆腐,挑出几块,剩下的放到地窖里。

呈哥儿披着毛毯站在门口接他,外面太冷,他就不想出去了,快到饭点了,清哥儿都走半天了。

于丁一进屋,先搂住呈哥儿嘴一个,才拿出手里的豆腐给他看,“今天吃这个,好吧。”

第144章 感觉

看着在于丁一手里显得分外小巧的冻豆腐,无意识的勾起了嘴角,这就是呈哥儿家过年的标志,他家条件好,他爹会在过年前买整整一板的冻豆腐。

过年前几天就能吃到用猪油炖的豆腐,好像吃肉一样,接下来的每天就都是好吃的冻豆腐,一直到除夕那天的正主——肉,上场。

冻豆腐的替身生涯仍然没有结束,过年五天,豆腐就是最好的美食,根本吃不腻。

呈哥儿冷不丁的看见冻豆腐,少时对于过年的记忆才忽然像潮涌一样出现在脑海里,那样纯粹的期待和欣喜即使再久远,也能清晰的回忆出来。

没有新衣服,甚至连块肉都是奢望,给孩子一小块糖甜甜嘴,就已经是平时得不到的幸福了,根本想不到像现在这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是怎样的幸福。

冻豆腐的空隙很大,能浸入饱满的汤汁,想想就要流口水了,呈哥儿拿过于丁一手里的冻豆腐,笑意吟吟的说:“我来给你露一手。”

于丁一从善如流把手里的豆腐递给他,默默地跟在呈哥儿身后打下手,帮呈哥儿去地窖里拿白菜,切已经冻硬的猪肉。

呈哥儿洗着白菜,看于丁一切猪肉,忽然笑着转头说:“今天清哥儿过来说,那个要不卖给咱们猪肉的小哥儿家的猪跑了。”

“啊,还有这事?我还以为这猪直接被烧死了呢。”于丁一一边回答着呈哥儿的话,一边用力的切着手里的猪肉,这肉冻的太硬了,而且野猪肉确实比家猪更硬一些。

“那咱们什么时候,卖猪啊,我也不卖给他。”呈哥儿洗着白菜,眼睛都笑弯了,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哼哼哼的发出小猪声。

于丁一本来一心放在切猪肉上,被呈哥儿可爱了一脸,要不是手上沾了肉和水,他真想好好的亲亲呈哥儿。

“小年后吧,咱们把猪肉卖了,留着也没什么用,你还不喜欢吃。”自从呈哥儿说了想要卖掉野猪的想法后,于丁一就留够自已吃的,剩下的冻在了外面。

他把地窖的猪肉分成小块,到时候直接按块卖,一块多少钱,免得上秤还得分部位,麻烦人的很,先到先得。

要是按照于丁一给猪肉分的肉块大小,肯定不能每一户都买到肉,那就他们自已分,自已合买,要是卖不光,自已留着吃也是好的。×|

呈哥儿对着于丁一眨眼睛,拿过他手里的切好的肉片,热锅烧油,放肉,大锅的饭菜就是这样的香味,永远也学不会矜持,永远猛烈的,热情的抓住你的鼻腔。

盖上锅盖,只等着柴火收汁,就是呈哥儿儿时过年的大菜,只有除夕夜才能吃的。

于丁一做好一个合格的小跟班,正准备盛饭呢,呈哥儿小手一摆,表情严肃:“一碗就可以,我要吃馒头蘸着汤,不吃饭。”

于丁一挑眉,“还怪会吃的。”他把饭勺一扔,傲娇道:“那我也要吃馒头,不想吃米饭了。”

“学人精,就讨厌你这样的,和二林子一样烦人。” 呈哥儿小手一掐,小嘴叭叭的。

于丁一大手直接搂住他的腰,声音里带着笑意,“怎么,故意的是吧?二林子又是哪来的人物,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他是谁,知道吧?”

越往后说,声音越是带着咬牙切齿,他当然知道呈哥儿是故意说着逗他玩的,只是这“二林子”不能细想,越想于丁一越遗憾,他很想参与呈哥儿的童年,看看小时候的呈哥儿是不是一样的聪明。

要是他真的是于丁一的儿子,真的在于丁一身边长大,可能过的还没有现在快乐,呈哥儿那点小聪明最后都用会在于丁一身上。

呈哥儿有脑子,但是不喜欢学习,于丁一肯定不会惯着他自由散漫的,会看着他学习,看着他读书,看着他背题,这小子惯会撒娇,又哭又求的不想学习,难道他还能狠下心吗?

大概呈哥儿挨的揍会更多吧,不写作业,要挨揍,考试考得不好,要挨揍,老师找家长,更要挨揍,要是早恋呢?

漂漂亮亮的小哥儿,眉心带着红艳艳的小痣,就像神仙座下的小童子下凡,皮肤雪白细嫩,说话轻声细语,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似的。

“我真的一点也不想知道,你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于丁一的嘴和他的肌肉一样硬,明明心里想知道的不行,嘴上还是不想知道。

“啊~,不想知道啊。那我就不说了,他就是我一个远房亲戚罢了,小时候玩过几天而已。”而已两个字而已咬音很重,尾音发飘,忍不住笑意。

于丁一哼哼,一口咬在了呈哥儿露出的单薄肩背上,上下齿轻轻研磨,留下浅淡牙印。

呈哥儿掀开锅盖,升腾的雾气带着家常菜的香味,闻着就很下饭,盛出来是满满的一盆,连汤带水,这道菜和呈哥儿记忆里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肉,他小时候根本不会放这么多。

“走喽,开饭。”

呈哥儿还端来了爽口小菜,这样的一桌,简直比过年还要丰盛了,他把馒头掰成两半,带着汤汁的冻豆腐比肉还要好吃。

最后剩下的竟然是求之不得的肉,呈哥儿失笑,怪不得清哥儿说他现在太狂了,满满的一盆菜,剩下的怎么会是肉呢?

“二林子是谁?”于丁一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呈哥儿还沉浸在冻豆腐里呢,“你不是不想知道吗?”

于丁一还是嘴硬,“我不想知道啊,谁想知道二林子是啊?你的青梅竹马吗?”

呈哥儿拍于丁一的肩膀,结果被神奇的手感吸引,变成了捏他的肌肉,“你瞎说什么,当然是我的青梅竹马啊。”

于丁一故意绷紧了自已的肌肉,气定神闲的说道:“我才不信,清哥儿早就告诉我了,你俩两个小哥儿,根本没人带你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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