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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番外(22)
作者:招耳 阅读记录
等天晴之后,简嘉便准备和秦易一起拔去旧篱笆,换上新篱笆。
宽大的院子足有两亩地,先前家里只有秦家两兄弟,秦易来不及打理院子才种上了茅草。如今家中多了一口人,简嘉想将院子打理出来种上花草和蔬菜。
宽敞的院子还没来得及深翻,大雨下浑浊的泥水冲刷出了条条小沟,蜿蜒着向着地势低洼的院门处流淌。
将军全身湿透,它从山道上冲出,踩着泥水摇着尾巴向着简嘉和秦朗奔来。看到大狗冲来,简嘉上前一步,指着回廊的一侧道:“去那里甩水。”
纵然将军非常思念小主人,它依然听话地站到了简嘉指定的地方。大狗站定身体,脖颈和身体发力,一阵“噗噜噜”后,原本贴在狗子身上的的毛竖起,炸成了刺猬状。墙上多了一片水印,幸亏简嘉他们站得远,要不然一定会被狗甩一身的水。
这时简嘉才上前用干毛巾快速擦起将军的身体,粗粗擦拭一番后,她的目光穿过竹篱笆看向了西边的山道。山道上有一道高大的人影正缓缓从雨幕中走来,秦易身披蓑衣脚步稳健,许是因为下雨山道泥泞,又可能他肩头扛着猎物,今日他的脚步声格外沉重。
秦朗的双手搭在眉毛上方,他眯着眼睛想要看清秦易的模样。突然间,秦朗的双眼猛地睁大,满脸震惊:“兄长扛了一头猪!”
“猪?”雨水阻碍了简嘉的视线,她学着秦朗的模样眯起眼细细看去。就见秦易脖子向着左侧倾倒,右边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黑色的猎物。这头猎物身长足有四尺,四肢向下肚子压在秦易的肩膀上,从轮廓看,确实是一头猪,还是一头不小的野猪。
简嘉又惊讶又佩服:“秦易真厉害啊……”记得以前上大学时,校园中曾经出现过野猪。那段时间学校的保安草木皆兵,学校特意发通知,让同学们下课和放学时不要单独出行。她曾经远远看过野猪一面,那彪悍又野蛮的模样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在她看来,野猪就是猛兽。而秦易竟然将猛兽扛在了肩膀上,秦猎户乃真汉子也。
秦易速度很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院中。看到迎过来的家人,秦易唇角微微上翘:“今日运气好,一上山就遇见了它。”说罢他随手将野猪丢在廊檐下,又解开蓑衣挂在了廊檐外。滴落的猪血,染得半身蓑衣血红一片。雨水冲刷下,蓑衣下方出了一条红色的血痕,血腥味弥漫开来,看着触目惊心。
简嘉递过了干净的大毛巾,秦易一怔,然后接过毛巾细细擦了擦脸。松软的毛巾散发着一股清香,冲散了口鼻间的血腥味。他双手揉着毛巾放在鼻尖下深深嗅了嗅,香味像是茉莉花,又隐约透着几分栀子花香。
侧目一看,只见简嘉鬓发上夹着一支盛放的栀子。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若隐若现,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栀子花插在黑发之中竟然如此秀美灵动。
简嘉和秦朗二人蹲在野猪旁,二人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猪,交头接耳间两人发出了细小的惊呼声。
黑状的野猪倒伏在回廊上,脖颈上的伤口缓缓地渗血。简嘉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野猪,比起家猪,野猪的身体更加苗条,也更加健壮。它全身上下只有脖颈间一道伤,秦易只用了一刀就让它毙命。
简嘉抽了一口气,抬眼看向了秦易腰间的匕首。正当她盯着匕首上两滴暗红色的猪血失神时,眼角的余光好似瞄到了秦易正在看她。
等简嘉看过去时,就见秦易正在认真擦手。外面下着大雨,即便有蓑衣护体,秦易的衣衫也湿了大半。简嘉斟酌了一番:“要不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吧?就算要去镇上也不急于一时。”
秦易微低着头看了简嘉一眼,随手将毛巾折叠起来,他沉声道:“这头猪留着自己吃。”这头野猪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猪仔,长了四五个月,正是肉质鲜嫩的时候。若是拿出去卖,确实能卖一些银钱,可是比起得一两百个铜板,秦易更希望让家人品尝到在外头吃不到的好东西。
简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期待的笑容:“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说来惭愧,简嘉作为一个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没穿越之前,每顿饭她都需要加个大荤。所谓的大荤必须是实打实见到肉的,一口下去能流油的,那种和蔬菜一起炒的肉丝在她看来都算是点缀。
来到秦家之后,每顿饭虽然都能吃饱,但是她很馋肉。昨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她都梦到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了。
秦易定定看着简嘉,突然笑了:“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简嘉兴奋地握住了拳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妥善地安排它的!”
红烧肉、扣肉、糖醋排骨……我来啦!
作者有话说:
聋聋友情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第18章 第十八章
◎熬猪油◎
杀猪宰羊这种事简嘉不会,但是她很喜欢看别人做。就比如现在她和秦朗正蹲在廊檐下,看秦易和二叔联手杀猪。山里人杀猪比较粗犷,一般情况他们会直接烧去猪毛,烧得猪皮焦黄之后,再刮去黑灰给猪开膛剖肚。但是秦易的手法很细致,他选择用开水烫毛后刮去猪毛。
漆黑的野猪经过烫和刮之后,猪皮竟然变得雪白。一百多斤的猪倒吊在房梁上,二叔举着水瓢用清水冲洗着黏在猪皮上的猪毛和污渍,一连冲洗了几次后,猪身就被洗干净了。
秦易将污水盆拖到一边,他取了个干净的木盆放在了猪头下方。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刀锋在猪脖子上快速划拉了一道。厚厚的猪皮出现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顺着伤口看去,能看见森白色的猪颈骨。
就在秦易准备继续动手时,他却侧身停下了动作,皱眉看向了木盆边的二人。
“嘶——”这又猎奇又血腥的画面让秦朗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他刚想凑近一些看得更清楚。一只温热的手掌从身边伸出,捂住了他的双眼。
秦朗:???
简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少儿不宜,姐姐帮你打个码。”原以为秦朗的胆子小,看到血糊糊的画面会自动回避,没想到这家伙半点不怵。说好的君子远庖厨呢?说好的柔弱胆小的小可爱呢?只能说秦朗不愧是秦易的兄弟,虽然外形秦朗看起来瘦弱,可骨子里面却和他兄长一样有着血性。
胆子大是好事,秦朗体弱也是事实,怕他看多了血受了惊吓,简嘉体贴的捂住了秦朗的双眼。随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秦易:“我捂好了。”秦易可以继续了。
然后简嘉和秦朗二人就被秦易赶到了屋内,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简嘉伸手拉了拉门栓,发现门外竟然落了锁。好家伙,秦易不让秦朗看也就算了,凭什么不让自己看?
气呼呼的简嘉低头同秦朗四目相对,想了想后,简嘉控诉道:“你哥真独、裁。”
秦朗沉默了一阵,弱弱问道:“姐姐,方才我就想问了,打个马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意思?”
简嘉:……
这让她怎么解释!
等简嘉再见到那头野猪时,它已经被大卸八块了。一百多斤的猪要吃很长一段时间,大景没有冰箱,若是猪肉存放不当变质就浪费了。杀猪时,简嘉他们已经决定了这头猪的做法:四条腿盐腌了做成火腿,身体部分的肉该红烧的红烧,该糖醋的糖醋,剩下的部分做成坛坛肉封装。猪头和猪脚一起用盐腌制了做成咸猪头猪脚,至于内脏部分也不能浪费,等二叔清理出来之后,简嘉会将它们一锅卤了。
一头猪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不会有丝毫浪费。
简嘉只知道秋冬季节是腌制腊味咸肉的季节,却不知临近夏季也能腌制火腿。好在秦二叔有经验,腌制火腿和猪头猪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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