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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的美人夫郎[美食](96)
作者:引澜风 阅读记录
余粥想打听打听潘金龙是什么来路,想着想着忽然背后的门被拉开,露出了个白白净净的小脸儿。
“是你啊。”余粥温声道,起身屈着膝盖,眉眼弯弯的。
余招娣洗干净了灰扑扑的脸儿,实则眉眼也清秀可爱,正是小孩子最灵动的年龄。
她想亲近余粥,但又腼腆至极,捏着袖口不知道说什么。
“宝贝儿,过来。”王姐掐灭烟杆伸出手,余招娣犹豫地走向她,被王姐抱起来放在腿上。
“这孩子也太轻了,”王姐皱眉:“胳膊腿都这么细,一看就是营养不良。”
余招娣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声音细细小小的,低头道了句:“谢谢。”
不知道她在向谁道谢,可能是把他们带回来的陆玉笙,也可能是照顾他们的余粥,也可能是王姐。
但三个大人都很感动,谁会虐待这样一个懂礼貌又乖巧的孩子?
姜烈渊抱着余早夭也慢慢走进来,余早夭已经睡醒,吃过药精神好多了,脸蛋儿还是红彤彤的。
“这孩子所有的肉都长在脸上了。”姜烈渊放下他,余招娣从王姐怀中跳下来,去牵弟弟的手。
“饿不饿,想不想吃东西?”余粥温柔道。
姐弟俩怯生生,但也感知这群大人对他们友善。
“这事儿别问,直接上饭。”王姐招呼杂役端上来两碗浓稠的米粥,还有酱虾和脆黄瓜,与一份儿火腿鸡蛋羹。
生着病还是要吃些清淡的东西。
谁知余招娣和余早夭,都很默契地将鸡蛋羹上的火腿挑出来,放在一个小盘子里。
“不喜欢吃火腿吗?”余粥问道。
余早夭把盘子推给余粥,说话漏风道:“大哥,吃。”
作者有话说:
ooc丧尸嗷嗷小剧场,
年龄差,18岁小丧尸粥vs30岁丧尸猎人姜
嗷嗷分割线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养了这么久的小丧尸,姜大渊发现好像还挺好玩的。
小丧尸除了丧尸这个身份外好像与人类也没什么不同,喔还有,小丧尸整天想咬他。
余小粥(叹气):饿。
姜大渊(装听不见)
余小粥(大喊):饿!
姜大渊(戴耳机)
余小粥:你是知道的,我生前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老师说我就是下一个清北苗子可惜苍天无眼我为了救同学结果被……
姜大渊(忍不下去):停,别再说你悲惨的身世了,你饿个大头鬼,丧尸是没有饿的感觉的。
余小粥:馋,馋是忍不住的。
姜大渊:……
姜大渊:你想吃什么。
余小粥的房间已经被五颜六色的零食堆满,从甜的到辣的进口的国内的吧啦吧啦应有尽有,姜大渊实在想不通他在饿什么。
余小粥:丧尸需要喝血。
姜大渊:那是吸血鬼,你是丧尸,所以你还应该吃肉。
余小粥心道这人是不是傻,不过算了。
余小粥:对,让我咬一口,求你。
姜大渊(挑眉):凭什么?我平白无故让你啃一口。
余小粥(急了):我咬你你并不会变成丧尸,我上次还救过你!
姜大渊:给我个理由,凭啥要让你啃一口。
余小粥(沉思片刻):咱俩天下第一好。
姜大渊:……
余小粥(真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只跟你玩,跟别人都是假玩,只有跟你是真玩。
他姜大渊,三十岁老男人,会被这小孩儿的幼稚理由打动吗?
姜大渊:叫声哥哥让你咬。
余小粥:gie gie
姜大渊(面无表情)伸出胳膊:你咬吧。
余小粥眼前一亮,嗷呜一口,尖尖的獠牙扎入姜大渊的胳膊,结果……
余小粥:啊啊呜呜呜呜我的牙!
姜大渊:啊抱歉,我忘了我带护腕了。
姜大渊撸起袖子,护腕还是皮的。
余小粥:QAQ你是不是故意的?
姜大渊:要不这样,你别咬胳膊,我胳膊肉老也不好吃。
余小粥:呜呜呜你个坏人我讨厌你别骗我了。
姜大渊(安慰):没骗你,你换个地方咬,我教你。
他指了指自己脸侧。
余小粥:这里比城墙还厚,我才不上当。
第68章 芋泥的甜点
◎双马尾的壮汉◎
鸡蛋羹上的火腿就几片, 余家姐弟竟然都默契地夹出来给余粥吃。
放在小盘子上,推到余粥面前,两个孩子期待地看着他:“大哥, 吃。”
一刹那,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余粥身上。
余粥瞬间变成豆豆眼, 迷茫得不明所以。
他瞬间汗颜,心虚地想不会是这个身体之前做过一些坏事吧, 例如抢走小孩子吃的之类的,所以他俩才像给土.匪头子上贡似的缴纳火腿。
“我不吃,你们吃。”余粥推给他们道。
两个孩子你看我我看你, 才敢小心翼翼地夹起火腿送进嘴里。
这个年龄正是孩童调皮捣蛋的时候,然而别说调皮了, 他们拘谨得让人心疼, 仿佛做任何事情都先看看别人脸色,才斟酌似的进行下一步动作。
余粥蹲下,温声道:“为什么要把火腿给大哥吃啊?”
余早夭离他最近,见余粥问话立刻放下勺子, 嘴角还沾着酱油, 乖乖回答道:“因为大哥可怜, 没东西吃。”
余招娣扯了扯余早夭, 小声道:“大哥现在不可怜了,不要这样说他。”
余早夭顿了顿,立正改口道:“大哥对我们好,大哥比我们不可怜, 没东西吃。”
余粥哭笑不得, 小男孩说话还漏风, 言语也颠三倒四, 不过可以听出个大概:一是余粥以前对他们好,在潘芳芳的施暴下兄妹三个相依为命;二是余粥以前过得比他们更惨,导致要两个小孩省下口粮来接济他。
余粥深吸了一口气起身,和姜烈渊对视了一眼。
“我也没见过这么乖的小孩儿。”姜烈渊道。
两个孩子不哭不闹,安安静静地吃饭,如果有掉在桌面上的米粒也立刻捡起来吃掉,绝不给大人添麻烦。
王姐走到门外,朝余粥招了招手道:“余粥,我还是建议你早点把他们送回去。”
余粥在心中叹了口气,虽然不舍,但王姐给他分析的利弊条条占理。
他做事总喜欢冲动,比如看到两个孩子可怜就恨不得马上留着他们,但之后带来的麻烦就不是几句话可以解决的事情了。
“我知道了,我明天下午就把他们送回去。”余粥敛眉道:“在这之前,让他们吃饱再回家吧。”
*
机缘巧合下,王姐跟来往的岭南人达成了芋头合作关系。
芋头还是岭南的最好,从岭南原价买来再加路费与人工费的价格都比在本地便宜不少。
太阳楼准备在近期试营业,主打甜品与饮子,所以芋泥甜品变成了主推产品。
余粥陪着余招娣和余早夭在可追楼睡了一晚,给两个小孩好好洗了个澡,才发现身上有着大大小小的淤青。
第二天上午等他们睡醒,便将他们带到了太阳楼。
“咱们吃饱了再回去,好不好?”余粥牵着两只又小又凉的手,慢慢走进太阳楼里去。
正是阳光明媚之时,大片灿烂的阳光从房顶的琉璃瓦中倾泻,照得室内也亮堂堂的,颇有些金碧辉煌的意味。
余招娣不敢走了,拉了拉余粥的袖子,小声道:“大哥,贵。”
余粥摸着她脑袋,怜爱道:“没事儿,这里的东西都不要钱。”
余招娣瞪大了双眼:“真的吗?”
“对啊。”余粥撒了个善意的谎言,蹲下温柔注视她道:“我跟太阳楼的老板说好了,他说看在你们俩这么可爱懂事的份上,就免我一天的伙食费,但前提是要把你们俩一起带上。怎么样,愿意帮大哥这个忙吗?”
余招娣和余早夭皆是欢欣跃雀,小小的眉眼弯成一做拱桥,即使开心到了极点也不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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