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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盛宠神医狂妻(106)

作者:林火火 阅读记录


“是,邵营长!”

一听这话,翟峰顿觉心里有底,就连说话的嗓音都高了几十个分贝。

王力在一旁听的不是太全,只隐约听到明爷,宋招娣,这几个名字,见到邵辰转身连忙走上前一脸紧张地问道:

“邵营长,您说的宋招娣,是不是平县宋寨村的宋招娣?

邵辰转头看了他一眼,“是,她被那个叫靳克明的人看上了。”

王力顿时眼眶通红,满脸痛苦地握紧了拳头,“都怪我……招娣曾经跟我说过明爷找过她说话……是我没有重视……我要是能早点娶她就好了……”

他是平县人,明爷的恶行他自然知道。

那个混蛋,居然真的敢对招娣下手!

他一定要杀了他!

以前的邵辰如果看到这一幕,绝对会一脸冷血地骂王力不过是个女人而已,至于伤心成这样吗?

可自从喜欢上芳华之后,他才终于明白这才是爱一个人时真正的样子。

如果是芳华被那个靳克明抓走,别说是杀人了,就连鞭尸的冲动他都有!

想到这里他拍了拍王力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宋招娣没事,被你嫂子救下了。”

“真的?”

王力抬头,一脸惊喜地看向邵辰。

“我还能骗你不成?”邵辰一脸的不悦。

“不不不,我相信您,谢谢您,谢谢!”王力激动的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你要谢的不是我,而是你嫂子,等见到你嫂子亲自去谢她吧!”

邵辰绷着脸说完,转身就走。

他知道自家媳妇儿的性格不是那种多管闲事的人,能去救宋招娣,一定知道了她是王力的女朋友。

自家媳妇儿这么做都是为了他。

一想到这里,邵辰心里就甜蜜蜜的。

回到宿舍,他便把电话打给了曹金平的秘书万云飞,“万秘书,曹叔在吗?我想跟他谈谈豫省下属县镇恶势力的问题……”

……

而此时,林芳华已经拿到了从杨德胜那里拿到了店面的钥匙,带着宋招娣跟齐大刀去看店铺。

肉联厂以前在二七广场附近,后来才搬到了现在的位置。

据说这店铺原来是肉联厂的库房,专门存放一些屠宰用品,林芳华就觉得有点大材小用。

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方,居然被肉联厂当做库房使用,也太浪费了!

不过好在,以后这店铺就是她的了!

打开房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地面上还残留着点点的血迹,直接把宋招娣给吓了一跳,“芳华,这屋里怎么有血腥味?”

“以前是肉联厂的人在用,没关系,等装修好就没事了。”

林芳华非常满意这小楼的构造。

一层很宽敞明亮,有一个楼梯通往二楼,楼顶的天花板很高,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齐大刀,你觉得这店铺要怎么装修?”林芳华转头看向齐大刀问道。

“那个……我能问下你打算卖什么吗?”

齐大刀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压根没想到林芳华会询问自己的意见。

“护肤品。”

“啥?啥是护肤品?”

齐大刀一个大男人的,对护肤品没什么概念,就连他婆娘也没说过护肤品这个词儿啊!

“日化店你见过吧,就跟那个差不多。”林芳华说了一个类似的。

“见过见过!”

齐大刀点头后,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一边走一边道:“这里要刷上白灰,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要打上柜台,还有这里,要打一个大柜台,然后再刷上大红色的漆……”

这是这个年代主流的店面风格。

红色的嘛,看起来喜庆!

可是林芳华却觉得有点土。

她手工制作的护肤品,面对的是绿园市,乃至整个华国的高端人群,并不打算批量生产,所以整个店铺都要给人一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感觉。

大红大紫的风格,她并不打算走。

林芳华的思想走在了时代前端,就算是说出来齐大刀也根本不理解,于是她只好花一个晚上画出了初步的效果图。

她选用的是淡绿色的风格,代表着纯绿色的中药,无论是天花板上的吊灯,还是周围的壁灯,还是玻璃的展示柜都被她画在了设计图上。

当然,她不是专业的设计师,所画出来的图自然跟实际尺寸偏差很多,但难为齐大刀居然能看得懂。

“老板,这样做出来的效果一定很漂亮吧!”

拿着设计图,齐大刀只觉得有点儿目瞪口呆,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房子还能这样装修呢?

就连一旁的宋招娣也有点惊呆,不过她第一时间却想的是钱,“芳华啊,这得花多少钱啊!”

“我已经做过了预算,大概是2500元到3000元之间。”

林芳华一说完,宋招娣跟齐大刀便有点咂舌,这么多钱只为了做装修,多浪费啊!

林芳华也没有多解释,有些事情现在解释他们也听不懂,等以后看到效果他们就知道了。

确定好装修方案,买完装修材料,下一步就是要办营业执照。

这个时候的个体户还很少,一般情况下去办营业执照部门的人都不会刁难,很容易就能办下来,这也是她这么早就敢开工装修的原因。

她准备了一些需要的材料还没出门呢,却遇到了风尘仆仆来找她的梁凤云。

跟上次比,这次的梁凤云脸色有些难看,一看到她便拉着她的手道:“神医同志,她们都说你看病厉害,求求你救救我妹妹吧!”

“梁阿姨您别着急,慢慢说,你妹妹怎么了?”林芳华连忙开口安抚她的情绪。

第135章 不能给她用止血针!

“我妹妹她那个一直都不调,这次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大量的流血,止都止不住,人都昏过去了,医生说血要是再止不住的话,只怕就危险了……”

这个年代的妇女都很保守,提起月经都会觉得害羞。

所以梁凤云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虽然很小,但林芳华还是听清楚了,蹙眉问道:“是血崩?”

“是的是的。”

梁凤云连忙点头,“医生是这么说的。”

血崩虽然不算什么大病,但到了出血不止而且出血量很大的地步,还真的能要人命。

想到这里林芳华也不再迟疑,“走,带我去看看。”

“你能治好?”梁凤云顿时一脸惊喜地看向她。

“要看过病人的情况再说。”

就算心里再有把握,林芳华都不会打包票,因为前世她见过太多的医患纠纷,但能做的她自然会尽力去做。

“好好,我这就带你去我妹妹家!”

梁凤云连连点头,两个人匆忙离开了正在装修的店铺。

齐大刀就有些惊奇,下意识地转头看向宋招娣,“老板她懂医术?”

“当然啊,芳华她不但懂医术,而且可厉害了,没看到刚才那人都叫她神医吗?”宋招娣一边扫地一边回道。

神医啊……

一听这话,齐大刀看林芳华背影的眼神莫名就热烈了几分。

宋招娣狐疑地看向齐大刀问道:“大刀,你该不会是对芳华别有用心吧,我告诉你啊,芳华她可是有男朋友的人!”

经过这两三天的磨合,这两个人也渐渐开始熟悉,说起话来也没了之前的生疏感。

齐大刀顿时被宋招娣的话给吓一大跳,连忙道:“我哪敢对她有用心啊,我可是有婆娘的人!”

小姑奶奶的男朋友那么厉害,一个人就把他们一大堆人全都给撂倒,他哪敢别有用心啊!

“那就好。”

宋招娣这才放心。

就连她自己都没感觉到,潜意识里她已经把林芳华当成除王力以外最重要的人。

梁凤云跟林芳华坐的是公交车,这个年代路上的车很少,根本不会有堵车的现象发生,十几分钟之后两个人便下车,走到了一处大大的院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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