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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97)



他很少有这种放纵自己随心意去做事的时候,所以难免忐忑。

但是,如果再重来一次,给他机会好好考虑,就会改变主意了吗?路峥认为不会,他只会更坚定。

在决定要送向晴这样一份礼物的时候,路峥其实是抱着一种悲观的态度。他愿意放向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归根结底是因为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真正留住她,所以这其实并不是一个选择。

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只是在她身边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痕迹。

这样,或许在某个时刻,向晴看到他的礼物,就会想起他,想起他们一起经历的那段时光。

那个时候,路峥以为,只要这样就够了。

但今天,陪同向晴前往学校报到之后,路峥的想法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那些跟向晴同龄的年轻人们,一个个都跃跃欲试,像是求偶期的雄性,肆无忌惮地向她展示自己。哪怕在路峥看来,他们的表现都太过浅薄庸俗,肯定入不了向晴的眼,但这仍然让他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

世上的人大多当然都是庸碌的,但总会有天资纵横之辈。向晴上的是叶大这种老牌名校,学生之中自然也藏龙卧虎,有不少英才。

谁知道什么时候,向晴就会遇到值得她动心的对象?

直到这时路峥才意识到,他所谓的“不会用自己的心情去打扰向晴”,其实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

他可以不跟她在一起,前提是她也不会跟其他人在一起,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继续维持现在这种不远不近的关系,他的心里就好像还有一点侥幸,一点盼头。

就像是一个物资匮乏、温饱不继的人,只要嘴里还嚼着一截草根,也能从中品出一丝丝的甜。

可是这一点甜,不会也不能真正缓解腹中的饥饿感。

他可以一直留在原地,但向晴不会。如果什么都不做,他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离自己越来越远,走进没有他的新生活里去。

所以,他必须要做点什么。

这同样不是一种选择,就像是饥饿的人,急切地渴盼食物,因为再不吃东西,他就会饿死了。

也许她选择了别人,也会过的很幸福,但是他呢?

这无疑是一种很自私的想法,但什么都不做就放弃,有悖于路峥的行事风格。他至少应该为自己争取一下,如果最后还是失败,也不会留下遗憾。但假如……假如她愿意给他这个机会,他会用自己的余生来证明,她的选择没有错。

向晴没有再恢复,路峥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才放下手机,继续手中的工作。

今天因为要送向晴,耽误了一些时间,积攒的工作就有点多了,又忙了好一阵,才终于弄完。路峥揉着有些酸痛的脖颈,心里琢磨着,或许该多找几个帮手了。

路峥并不是那种亲力亲为的老板,因为身体的原因,他注定不可能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上,甚至都不常过去坐班,所以更多的具体事务,都是下发给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自己只负责总揽全局。

即使如此,他身边也安排了三个助力,协助他处理工作。

除了生活助理小张之外,还有一个行政助理,负责处理公司里的各种文书工作和上传下达,一个特助,专门负责商业洽谈、出差考察之类的工作,每个助理身边又还有两三个实习助理。

这样的配置,原本已经完全够用了。至少这么多年来,路峥一边兼职玄学大师一边到处找人,一边还能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

但最近,路峥的工作量却越来越大了。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公司的业务又扩大了,要做的工作自然也更多。

对于这一点,路峥其实是有心里准备的。毕竟就连家里的花花草草都长得比外面的更茂盛,何况他这个跟向晴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关系密切的同伴呢?

锦鲤运会旺身边的人,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原本公司每年都会挑选一些优质项目出来,分别派人去接触洽谈,一般来说,五个项目,最后能谈成三个就很不错了,两个也可以将就。但现在,突然五个都谈成了,工作量自然不止是翻倍那么简单。

将文件交给行政助理带走的时候,路峥就顺便提出了要招人的要求。

“好的路总。”行政助理小魏一口答应,“我回去就发招聘广告,最迟本周五将面试名单交给您。”

“嗯。”路峥点头,“你去忙吧,让小张过来一趟。”

小张来得很快,“路总,您有什么吩咐。”

路峥却沉默着,没有立刻开口。

“路总?”小张等了一会儿,忍不住叫了一声。

路峥回过神来,道,“我要在叶大附近买一套房子,你这两天先去看一看,挑几处合适的。”

小张听到“叶大”两个字,就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所以丝毫不为这个突然的要求而奇怪,干脆利落地应道,“好的。”

“还有,”路峥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帮我找个教练,我要尽快拿到驾照。”

这个要求就略有些出乎小张的预料了,因为路峥有司机,而且还不止一个,如果需要的话,他和实习助理也可以充当司机的角色,按理说,路峥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不过转念一想,路峥以前不良于行,只能依赖司机,现在身体恢复了,想自己感受一下开车的体验,也不足为怪。

于是再次点头答应。

“另外……”路峥说了两个字,又突然停下,“算了,就这些,你先去办吧。”

小张也没有追问,答应着出去了。

路峥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还是没有向晴的消息,他出了一会儿神,才起身离开。

时间已经很晚,但因为路峥还没有休息,家里的员工们也都还在待命。路峥刚抬步往厨房走,厨师就冒出来了,“路先生要吃点宵夜吗?”

“嗯。”路峥点头。

“路先生想吃什么?”厨师问道,“现成的有面条,汤圆和鱼丸和甜汤,别的要现做,估计得等一阵了。”

“面条。”路峥走进厨房,四处看了一眼,说,“我自己做。”

厨师有些吃惊,这种要求,峥倒还是第一次提。不过向晴住在这里,经常会自己动手,厨房都已经习惯了,当下便退到了辅助的位置上,在一旁指点着,用哪个锅,接多少水,开多大火,放什么调料……等等。

总之,路峥的厨房初体验跟向晴差不多,顺利得让他忍不住产生了一种“难道我在厨艺上还挺有天赋”的错觉。

于是,面条出锅之后,路峥没有立刻去餐厅,而是捧着碗对厨师道,“如果我想学做菜,你有什么建议?”

这下厨师吃惊了,他小心翼翼地问,“路总怎么突然想到学做菜?”

路峥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觉得这事也瞒不住,索性直接道,“学校食堂的饭菜很一般。”

战战兢兢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的厨师顿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下意识地要拍着胸脯保证家里每天都可以给向晴送饭,但话出口之前,在脑子里过了一圈,他终于意识到了重点所在。

如果路峥只是要他们给向晴做饭,何必要亲自学做菜?

其实去年向晴刚搬过来的时候,他们这些工作人员还一度以为是路峥终于老树开花,要谈恋爱了呢。毕竟在此之前,他还从来没有带人回来过,更遑论时住在家里。

只是后来时间长了,两人看起来都很坦荡,大家跟向晴也熟悉了起来,渐渐的这事就没人提了。

但这一刻,可能是大晚上的脑子不太清醒,也可能是路峥的异样太明显,厨师忽然就想起了这件事。

他顿时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问题倒是很好解决了,厨师斟酌片刻,便道,“做饭还是比较繁琐的,菜色品种也多,路先生如果想学的话,可以试试煲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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