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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沙雕克反派(23)



难以抑制地,江白砚指尖蜷起,脊背微僵。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方才是施黛往他手里塞了东西,不经意间,指甲蹭过他掌心软肉。

是个小小的瓷瓶。

江白砚见过,这是施黛随身携带的伤药。

见他这副模样,施黛亦是一愣。

江白砚助她画符,她理应表达感谢。想起这人对自己的伤口满不在乎,干脆将这瓶膏药赠给他。

这药得于药王山,珍贵难求,配得上谢礼。

从前送江白砚的东西无一例外都被拒绝,这回施黛学了聪明,直接把瓷瓶塞进他手中。

她是真没想到,江白砚会露出这种神情——

被她触及的一刹,那双桃花眼轻颤几下,冷意尽褪,看向她的眼神里居然带着茫然无措,水一样泛开旖色涟漪。

她甚至听见自江白砚喉间溢出的低低气音,轻烟般微弱,在耳畔一勾。

像破碎的丝绸。

他这张脸实在漂亮,施黛很没出息地被迷了眼:“江公子,我弄疼你……碰到你的伤口了吗?”

她应该,没用力气吧?

恍惚只持续了须臾。

江白砚握紧瓷瓶,眼底情绪晦暗难明:“是我走神。抱歉。”

“今日多谢江公子。这瓶伤药是谢礼。”

施黛松了口气,定定又打量他一会儿,眉眼微弯:“以后还能继续向你请教吗?”

*

夜色昏沉,无星无月。

江白砚独自回房。

房中一灯如豆,火光摇曳,瓷瓶被他随手置于桌边。

面具般的笑意退下,透出冷如清雪的寒。他抬起右手,略微蹙了眉,回想方才那一刻的知觉。

无比奇异的感受。

这具身体在疼痛中溺了太久,早已烂透。

他习惯了皮开肉绽的痛楚,哪怕被刀锋刺穿掌心,也能做到视若无睹。

唯独今日,仅仅被施黛指尖一拂,竟生出连绵的战栗。

江白砚抬手,左手食指落在右手掌心,缓慢划过。

只有皮肉相触的乏味,并无特殊。

莫非需要更轻柔的力道?

他眼底浮起孩子气的好奇,神色如常探出右手,掌心贴上跃动的烛火。

与刀锋没入血肉的刺疼不同,被火灼烧,趋近于一种柔软的炙痛。

江白砚偶尔会喜欢这样的痛意,有种被温和相待的错觉,令他心安。

火舌舔舐,轻柔如纱。

明明是温柔的触感,出乎意料地,却无法让他感到与那一瞬间类似的痒。

江白砚静静看着,缓慢合拢掌心,将火苗握紧。

风吹竹影,灯火骤熄。

在他眼中,罕见地生出困惑。

第10章

阎清欢在今早收到了镇厄司的传书。

仍是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当他打着哈欠半梦半醒,目光落在纸上那行小字时,立马清醒大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他们的临时小队,能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并不在镇厄司当差。如果要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想到这里,阎清欢一个鲤鱼打挺。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他与施黛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那位素未谋面的新队友,实力肯定不弱。

——长安城镇厄司中的强者。

他千里迢迢来长安,可不就是为了见一见高手如云吗!

今天的会面时间定在未时,阎清欢提早了整整一个时辰出门。

时值深冬,冷风萧瑟。

这几日浓云密布,却未曾落雨,云翳影影绰绰压上树梢,岑寂阴郁。

阎清欢爱吃也爱玩儿,进了长安,最热衷在街头巷尾寻觅山珍海味。

这回选中的铺子专做阳春面,一碗面被热腾腾呈上来,浓香四溢。

他满心想着新队友,竟有些食不知味,一边吃面,一边眺望窗外景致。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随处可见人来人往,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对面是城中颇有名气的脂粉铺子,名为“皎月阁”。

今日生意很好,皎月阁前人潮如织,看客人的数量,竟比其它铺子多了两倍还不止。

阎清欢对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但见多了爹娘经商,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种盛况空前的景象,他在江南从没遇到过。皎月阁究竟出了什么妆品,才引来这么多人?

思来想去猜不出答案,阎清欢眼珠一转。

皎月阁前聚了不少男男女女,皆是结伴而来,只有位青衣姑娘独自立于门边,低头看着本书。

那姑娘直肩薄背,神色慵懒,垂眸而立,好似亭亭青竹。

当然,阎清欢之所以注意到她,全因她手里的书册——

当下最流行的虐恋情深话本子,《复生吧,我的爱人》。

爱逛皎月阁,手里又拿着这样一本书,应是个精致文雅、有些多愁善感的姑娘。

而且很有品味,阎清欢想,他也喜欢这本书。

他只看了一眼,打算收回视线,没想到恰在这一瞬间,陡生异变。

东市人潮汹涌,因繁华热闹,遍布小偷扒手。

许是见她孑然一身,又聚精会神看着话本,一个黑衣男人突然窜出,一把夺过青衣姑娘腰间的荷包,撒腿就跑。

阎清欢:?

光天化日,窃贼竟猖狂至此!

身体比头脑更快做出反应,因付过阳春面的钱,阎清欢毫无迟疑跳窗而出。

青衣姑娘还在怔愣,蹙眉看着腰间的空空如也。

阎清欢身姿如风,朝她朗然一笑:“姑娘莫怕,我为你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刚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阎清欢:……?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独自看书的姑娘。

你们长安人,都这么深藏不露吗?!

青衣姑娘动作一气呵成,引来不少行人的目光。

窃贼头皮发麻,奈何骑虎难下,干脆破罐子破摔,冲着路人大喊:“救、救命啊!这疯女人抢我钱袋!”

典型的走投无路,颠倒黑白。

阎清欢听得怒火中烧,出乎意料地,青衣姑娘却是神情不变,甚至笑了笑。

笑得很温柔,毫无攻击性,叫人想起江南春日潺潺的水波。

都这样了,居然不生气?

回忆起她安静看书的模样,阎清欢暗暗感慨,果然是位好脾气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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