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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唱歌你们都得死(14)

作者:木念之 阅读记录


没有生命危险,温司瑾这个人一看就不会给钱。

可惜了,又少了一个赚钱的机会。

就在叶秋岚内心感叹时,戎戬也从另一个方向走出,只是他手中还多了一只野兽,看着有半人高还半死不活的在那抽搐。

戎戬没有在意叶秋岚的话,直直看向温司瑾:“你会做饭?”

这年头,真正的食材是很珍贵的,除了有钱人一般人都吃不起,普通人偶尔吃一顿那也是放纵犒劳自己,这也导致了一种情况。

能吃的不会做,会做的基本没机会学。

除非以后专职厨师,在专门的培训学校里才有大量锻炼自己的机会。

当然这些都是普通人考虑的事,从小就是战士的戎戬他们更没有厨艺这玩意儿,饿了就去食堂,实在不行就喝营养剂,方便又饱肚。

像这次野外生存训练,按规定是能带一些生活必需品的,但不能超过一个背包的量,很多人就选择带三十支高级营养剂,一天一支,解决这一个月的吃饭问题。

温司瑾不一样,她带了半背包的调料。

当时戎戬就看到了,也猜出温司瑾会做饭,心里顿时有了盘算。

虽然面上不显,但实际上,戎戬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他食量大,又不喜欢吃营养剂,每个月的战士补贴基本都花在了食物上,可惜他只会吃不会做。

所以在问出这个问题后,戎戬很快补充一句:“可以给钱。”

在他看来,五十星币很便宜啊,甚至让他提供食材都没问题,反正这个森林很原始,只要特意了解过,就不会缺吃的。

不过这个前提是温司瑾做饭真的好吃,不然戎戬宁愿吃包里的营养剂,毕竟他可是试过做饭难吃的人有多可怕的实力。

“你吃的多,我要一百。”温司瑾丝毫不觉得靠厨艺赚钱有什么问题,更不觉得这样会坠了温家的名头。

笑话,她可是目标开火锅店的女人,现在就是自己厨神道路的第一桶金!

温司瑾心里打过算盘,最贵的食材在这里可以免费取用,她只要付出一点调料的钱,其余的都是人工费。

以自己的厨艺,戎戬一天三顿按三百来算,一个月那不就是……一万?!

哇哦,这笔生意可以做。

戎戬果然没有讨价还价,但是由于终端被拿走,现在无法转账,他只能先欠着。

温司瑾也不怕他到时候赖账,利落地找到一处水源,剖蛇胆,去毒牙,看着熟练极了。

还不忘用那把匕首将一块石头削成锅子以及砧板。

该说不说,这把匕首当厨具用的话是真的挺好用的,当年她要有这玩意,那不是一刀一个丧尸脑袋。

戴纳在一旁帮起架火堆,戎戬则在处理他猎来的那只野兽尸体,温司瑾说等下会把它烤+炖了吃。

这乍一看,似乎只有叶秋岚无所事事。

她一点要帮忙的意思都没有,反而不断用语言骚扰温司瑾:“你真的会做饭?在温家学的吗?”

“你的反应能力是怎么锻炼的啊?和我说说呗。”

“我觉得我们很有共同语言的,以后……”

温司瑾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很是奇怪地看向叶秋岚:“你应该发现了吧,我这你是赚不到钱的。”

言下之意你为什么不离开去找其他冤大头,不是,其他顾客。

叶秋岚微微一笑:“做生意嘛,眼光得长远。”

温司瑾手中动作一顿,脑回路瞬间和叶秋岚的生意脑对上了!

“你该不会、卖我资料了吧?”

能让一个一心赚钱的人做一些看似不赚钱的举动,只能是这些举动实则也是能赚大钱的这一个答案,再结合叶秋岚这一直围着自己打转的模样,温司瑾理所当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叶秋岚没有否认,温司瑾看似是问话,实则心里已经确定,她否认也没用,于是又朝温司瑾露出一个心知肚明的微笑。

温司瑾:“……”

好家伙,你这生意做得有判头啊!

“联盟刑法第三百十六条可是明确规定私售他人信息获取利益,判三到六年不等。”

温司瑾严肃的话神情并没有让叶秋岚紧张。

她歪了歪头:“我什么时候私售了?”

自己只是在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聊到温司瑾,然后朋友看上了她一盆心爱的植物,花钱买走了而已。

温司瑾一下就明白了叶秋岚的未尽之意,但她本来也不是为了吓叶秋岚才说那些话的,她只是想确定真的有人向叶秋岚买自己的资料,以及……自己的资料很值钱。

“没关系啊。”

温司瑾开始将处理好的蛇分尸:“我甚至可以给你提供一些独家资料,保证其他人都不知道的。”

叶秋岚:“二八分,我八你二。”

这两人在某些方面,真是该死的有默契。

一段段蛇肉被放进锅里,温司瑾面色不变:“我八你二,如果我愿意,我保证你拿不到任何有价值的资料。”

“……”叶秋岚心里有些不信,她的观察力一向很好,只要让她待在温司瑾身边,她不信自己什么都看不出,以温司瑾的实力,也赶不走自己吧?

似乎察觉到了叶秋岚的不信,温司瑾朝她弯了下眉眼,然后不再多言,开始熟练的起锅做饭。

而一旁被这巨大信息冲击的戴纳也终于回过神,左顾右看,欲言又止,最后不知想通了什么,开始老老实实给温司瑾打下手。

戎戬带来的那只野兽学名叫豚豚猪,是这片森林中榜上有名的食材。

肉肥瘦相间,无论煮还是煎炸都可以,做得好的话还有一股独有的茶香,如果放到外面,光这体积估计就能卖几千星币。

温司瑾毕竟是梦想开火锅店的人,而且还是个隐形吃货,当年在末世也没厨师,靠自己硬生生练出了好手艺。

来到这后为了避免露馅,对一些知名食材自然都有所了解,本来她还想自己去抓的,没想到戎戬很给力嘛。

将蛇羹炖上,温司瑾就开始处理这只刚死在戎戬刀下的豚豚猪,还让戴纳去采了一些蘑菇回来,他速度快来回刚刚好。

报酬嘛,当然就是这顿美食啦~

大约一个小时后,浓郁的香味慢慢在这一片散开,本来靠在树旁假寐的戎戬已经情不自禁地守在锅前,目光灼灼地看着沸腾的小锅,大有一副温司瑾一说开动他就立马下手的架势。

就连本来根本没想吃这顿的叶秋岚都忍不住被这食物的香气吸引,试图用眼神让温司瑾主动邀请。

一般人碍于面子,都会同意的吧?

可惜温司瑾不是一般人,她直接开口道:“一百星币一顿,童叟无欺。”

叶秋岚:“我吃的少!”

温司瑾:“人人平等!”

“那他呢?”叶秋岚手指戴纳。

温司瑾:“他干活了!”她指指锅里的蘑菇。

叶秋岚不死心,让她主动掏钱真的是比杀了她还难受:“我也可以干活!”

温司瑾:“没活了,我没问你收香气钱都算不错了。”

“……”叶秋岚近二十年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遇上温司瑾这么难缠的对手。

她还真忍着一口气,看着温司瑾三人美美地干掉了五菜两汤,品尝了戴纳额外找到的野果,看三人满足的神情,特别是戎戬周身的煞气都少了大半,就知道这一顿有多满足。

吃饱喝足的三人也不急着离开,刚刚这一块这么香都只引来几只野兽,可见其他人离他们一定很远,眼瞅着天色渐暗,不如好好休整一下明天再出发。

这次训练的排名方式还是和以前一样,看积分。

而积分的获取方式也很简单,出发前每队的队长都给了一份指甲盖大小的信物,按规定必须戴在胸口,打败其他队拿到信物就算一分,也必须别在衣服明显的地方,这样别人一看就知道这队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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