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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姜丽云又想到了冯易这些年认识的人。
之前她觉得邵成栋非常厉害,但这半年……冯易认识了两个她上辈子整天在新闻里看到的,真正的互联网大佬。
就是那种创业开公司之后,把自己做到国内财富榜前几的大佬。
比如说某鹅的创始人。
据说人家刚创业的时候很缺钱,差点把公司都卖了,也不知道她这辈子,有没有投资对方公司的机会。
正想着这件事,他们来到了卖车的地方。
孙金山一副大款的样子开始看车,不过他看来看去,最后也就是买了一辆桑塔纳。
可即便如此,店里的销售和其他来看车的人,已经非常羡慕了。
一辆桑塔纳要十五万,可不便宜!
这人肯定是个大老板!
被这些人用羡慕的眼神看着的孙金山,都有点飘飘然了,姜丽萍也非常得意。
而这时,姜丽云道:“我也买一辆。”
如今国内的汽车种类非常少,其实也没啥好看的,确定要买桑塔纳之后,直接买就行了。
“你也买?”孙金山震惊地看着姜丽云。
姜丽云道:“对,给冯易买一辆。”
孙金山忍不住道:“冯易这运气也太好了!”虽然没有认爷爷,但姜丽云给买车!
这可是车啊!
姜丽萍正得意,结果姜丽云又买了一辆,搞得周围人都不羡慕她,改去羡慕姜丽云了。
她有点不高兴,问姜丽云:“姜丽云,你到底赚了多少钱?”
姜丽云买了两套房子,还买过一辆车……她现在又有钱买车了?
她知道姜丽云赚得比孙金山多,但以为多不了太多,可现在……姜丽云该不会已经赚了七八十万了吧?
姜丽云把自己的收入往少了说:“加起来大概赚了一百万。”她现在一共十家店,一个月能赚十几二十万,这还是平常月份,如果赶上寒暑假,赚得更多。
姜丽萍顿时酸得不行。
不远处,一个悄悄跟上来的人听到姜丽云的话,脸上却带出了一些不屑。
这人是周重诚的二儿子周思明。
周重诚三个子女的名字,都是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句诗里取出来的。
老大周思故,老二周思明,老三周思月。
以前,周重诚最看重的一直是周思故,但两年前周思故派人跟踪冯易的事情闹出来之后,周重诚就对周思故失望透顶,把周思故赶了回去。
那之后,周太太想让周思明和周思月陪她到上海挽回周重诚,周思月答应了,但周思明没有答应。
这两年,周思明特别低调,还时不时在自己父亲面前表露自己对冯易的愧疚……最后,他一跃成为周重诚最看中的儿子。
一年前,周思明还来了□□周重诚办事。
周思明不去冯易面前晃悠,周重诚又不跟冯易提起……冯易都不知道周思明来了上海的事情,也不认识周思明。
但周思明认识冯易。
今天无意中看到冯易,他也就跟了上来。
看到这一幕,周思明觉得好笑。
一辆桑塔纳都当成宝贝……冯易估计是没见识,竟然说不要周家的财产。
当然他巴不得这样,就怕冯易哪天后悔了。
周思明回到家里,就见周重诚在跟秘书说话:“冯易说他今天没空?昨天没空就算了,怎么今天还没空?”
秘书道:“他说是有点事情……”
“那他说了什么时候有空吗?”周重诚问。
“他说五号有空。”
“我请他元旦吃饭,他推到五号?”周重诚有些恼怒。
这两年,他一直在等冯易后悔,结果冯易就是不后悔,把他气得够呛。
周思明道:“爸,我今天见到冯易了,他陪着姜丽云还有姜丽云的家人,在逛商场。”
周重诚火冒三丈:“有空陪人逛商场,没空陪我吃饭?”
他的钱,冯易就这么不稀罕?!
不,这不可能,冯易迟早后悔!
第111章 结婚
冯易一点都不后悔,事实上,他这会儿特别高兴。
姜丽云邀请姜瘸子夫妇来上海,除了想要带姜瘸子夫妇在上海玩一玩,还想跟他们说一下她和冯易结婚的事情。
冯易一直很想结婚,之前他在读大学没法结,但现在他已经毕业了。
这半年,冯易暗示了她好几次。
姜丽云也觉得是时候结婚了,她和冯易的年纪不算大,但也不小,现在结婚刚刚好。
结婚的话,肯定还是要回九曲镇结,但姜丽云打算在上海这边购买一些东西带回去,把婚礼办得热热闹闹。
她还要请摄影师,将整个婚礼过程拍摄下来。
等在九曲镇办过婚礼,来了上海之后,他们还可以在酒店办几桌,宴请冯易的老师和同学,以及姜丽云做生意认识的朋友。
在没有高铁的时代,邀请这些人去九曲镇参加婚礼实在太麻烦,干脆两边分开办。
买完车,姜丽云带着家里人去海鲜酒楼吃饭,顺便说了自己和冯易准备结婚的事情。
冯易听姜丽云提起这事儿,马上抬头挺胸,眼里仿佛有着光,他热切地看着姜瘸子夫妇,等待姜瘸子夫妇的同意。
姜瘸子夫妇当然不可能不同意,吴小春问姜丽云:“丽云,我们要做点什么吗?”
姜丽云挺有主意的,他们干脆听吩咐得了。
姜丽云道:“爸妈,你们好好休息,到时候一切听司仪的就行。”
农村的婚事,一般都是父母操办的,家里的酒席一共几道菜分别是什么,酒席上用什么牌子的香烟,彩礼多少钱,迎亲或者送嫁谁跟着,给宾客准备什么回礼……
正常情况下,这些都是由父母做决定的。
但姜瘸子夫妇靠不住,姜丽云也就不指望他们了,打算全都自己来。
当然她会找人帮忙,到时候请两个熟悉这些的人,帮着她把事情办好就行。
“好。”吴小春听说不用自己做什么,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几年天天在丽云煎饺店卖东西,她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内向不敢跟人交流了,但让她给女儿操办婚事,还是有点难为她。
不过别的事情,她是愿意做的!
想到这里,吴小春道:“丽云,我给你做了好几床被子,我还给冯易打了金戒指金项链……”
按照他们的习俗,娶媳妇是要给人家买金首饰的,一般是金戒指和金耳环。
姜丽云是招赘,跟娶媳妇没区别。
因为冯易是男的不适合戴金耳环,她就让人给她打了一条金项链和一个粗粗的金戒指。
姜瘸子也道:“彩礼我们也准备了。”
按照习俗,这个也是要他们出的。
不过他们的钱都是姜丽云让他们开店,他们才能赚到的,相当于是姜丽云给的……姜瘸子有点不好意思。
“那金项链和金戒指,到时候可以让冯易戴上。”姜丽云笑道。
这个时候大家还没钱,结婚时买的首饰也就很少,但等十几年后……她记得那会儿九曲镇附近农村的人结婚,女的还好,男的都流行买大金链子,一个个的,瞧着都是暴发户范儿。
冯易看着就像是文化人,整个人文质彬彬的,也不知道他戴上大金链子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吴小春道:“我找人打的金项链比你姐夫脖子上的那根还粗,冯易戴上肯定好看。”
姜丽云看向孙金山,就见孙金山脖子上戴着一条又粗又丑的大金链子,手上也戴着粗粗的金戒指。
坐大巴来上海的路上,孙金山把项链藏在衣服里,戒指也没有戴上,但今天全都显摆出来了。
“我这项链也就是买得早,才细了一点,等我回去就加点金子,让人重新打一条……”孙金山听说冯易的金项链比他的粗,顿时有点不乐意。
姜丽云却有点无奈,孙金山这项链已经粗到有点丑了,再粗一点的话,那得多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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