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穿到了小说里的一千年前(32)
老者皱了皱眉,他念的是太上往生咒,已经属于修真界里最高级别的往生咒了。即使是怨气再高的鬼,也应该受到超度去往极乐世界。
他无法与鬼魂沟通,皱着眉看了一会这对鬼夫妻,发现他们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一块岩石后面。
老者不解地走了过去。随后大吃一惊:竟是一个瞪大了眼眸的孩子。
那孩子看起来不过六七岁,一幅受惊过度的模样,便是连半句话也说不完整。但那对鬼夫妻看到老者发现孩子后明显松了口气,心愿已了。
老者恍然,方才发生的情景景足以让一个心里脆弱的人吓到惊慌失措,遑论一个看起来不过六七岁的孩子。看着那对目光期待的鬼夫妻,老者叹了口气,将孩童拎起来带到了山上。
等到了洞府之时。男童已经睡着了。老者心生怜惜,将他安置在了石塌上,并且在他身上施了安魂术,以免受惊过度的孩子陷入噩梦中。可当男童一觉睡醒后,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是太悲痛了吧,所以将所有的记忆都选择深埋于心底。老者心中怜悯,本打算将男童送到山下寻一户有缘人家收养。但是与男童四目相接时,他隐隐觉得这个孩童似乎与他有缘。
于是老者一时兴起,施法测试了一下男童的灵根。
“三系灵根,真是个好苗子!”
困于大乘期多年,修为难以寸进的老者,一生不曾受过徒弟,在这一天终于收了人生第一个徒弟。
面对着连自己名姓都忘却的男童,老者微微沉思。
“从今以后,你就叫楚云熙。”
作者有话说:
后知后觉地发现,我的男主好像一直没出场?嗯,就让他短暂地出场一下啦~
第29章 为父亲不平
颜知意在自己这间小小的闺房里躲了一段时间的清净,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平日里除了颜纵宸一家也不见任何人,只安心等着去鸿展堂报道的日子。
不想就在离报道前的一个晚上,颜府的大管事颜易却忽然带人来了。
这段日子颜府的几个管事往这跑的次数不算少,今天送点吃的明天送点绫罗绸缎。
只不过和先前不同,这次颜府的管事不是为了送东西,而是带来了一纸地契。
“知意小姐,您是世间罕见的三系灵根,也是家族未来着重培养的人才。居于这里实在太委屈您了。族长特地为您选了东明院中的落尘轩,东明院住的都是家族中举足轻重的人,而且离鸿展堂也很近,最适合您日后居住不过了。”颜易呈上地契,说了这么一通无可挑剔的官话。
那纸地契正是东明院中落尘轩的地契,原来这颜易过来,是要让她搬到那里住啊。
颜知意一听东明院,眼睛都有些发亮。她每次去大伯伯家里都会经过东明院,远远望着就是一群十分尊贵典雅的建筑,红墙白漆,飞檐雕栏,处处透着高贵大气。
诚如管事颜易所言,住在东明院的,要么身份地位很高,要么修为很高。
如果按照现代的方式给这颜府的诸多居所分个等级,那么她现在所住的“梧桐院”肯定是贫民窟中的贫民窟了。东西十院是普通居所,住的都是颜氏一族的偏支和普通人。东明院那就是绝对的高档区了、达官贵人区了。
更高级别的,就是嫡系子弟居住的场所,比如说颜纵宸一家住的“永宁阁”,光是面积就有好几十亩了,遑论里面大大小小的硬件标配。至于最高级别的,那当之无愧是族长所居的“临华居”。
颜知意自觉是个很喜欢享受生活的人,虽然在梧桐院生活了这么多年,她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环境,甚至也有了几分感情。可眼下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不换白不换啊。
昨天丽华还在发愁呢:现在知意一天比一天大,衣服也一天比一天多,闺房小的却连多放两个衣柜都不行。她都在盘算着要不要她在灶房里面搭张床将就,把自己的房间空出来,给知意置放柜子和家里的杂物了。
现在好了,如果能够搬进东明院的落尘轩,那房间肯定是少不了,不用像现在这样蜗居。到时候颜知意的衣服足够放,生活条件也能好很多,丽华也不用整天发愁了。
颜知意高兴地接过地契:“替我谢谢那老……额,爷爷。”
“知意小姐现在若是没有其他的事,这就可以搬过去了。在下特地带了人过来,可以帮小姐乔迁。”颜易招了招手,身后跟着的几个家丁便上前一步。
颜知意心想明天自己就要去鸿展堂学习,按照鸿展堂学五休一的制度,她下次有时间搬家恐怕最早也得五天后了,所以今天无疑是最好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