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之路+番外(130)
只是这一次,陆少帅没跟他客气。
对方以无比强悍的气势,堵住他的呼吸,入侵他的口腔,带来席卷天地的暴风骤雨。
意识因为头脑缺氧而涣散,模模糊糊中,叶行言想通了一个困扰他很久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
这个吻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然而两人都不想结束。
短暂的间隙中,他们额头相抵,交换着温热的呼吸,然后又开始追逐彼此的唇舌,辗转缠绵,像是永远都无法餍足。
陆赫城将他思念了十年的人圈在怀里,小心护着,却又控制不住地粗暴索取。
被他捧在手心里的人给予了他同样明确的回应,双手在他的腰腹和脊背之间游走抚摸,摸得他肌肉紧绷到了极致,既想让这人住手,又舍不得让他住手。
嘎吱——
骤然出现的噪音打破了通道里的缠绵。
电梯门上的指示灯闪烁起来,钢索搅动声意味着有人正在使用这台设备。
叶行言下意识往陆赫城怀里瑟缩了一下,后者便抱着他到了转角后面,摸摸他的头发安抚。
哗啦,电梯门打开。
陆赫城放开叶行言,自己走到转角那边。
“少帅。”刚出电梯的姜川说。
“这部电梯有些故障,为防万一,通知大家都不要再用。”陆赫城道:“你走步梯下去吧。”
“是。”姜副官啪得立正,然后是一连串下楼梯的脚步。
脚步声消失,陆赫城转身返回,看到叶行言依旧倚在墙上,黑璨璨的眼睛里泛着水光。
于是他走过去,侧头亲了亲这人眼角。
叶行言伸手抚上他的脸庞,在下颌那里轻轻捏了一下,低声咕哝:“你喜欢我。”
“是,我喜欢你。”他捉住这人的手,放在唇边蹭了蹭,哑声道:“从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开始喜欢。”
“真的?”叶行言瞪大眼睛,追问道:“为什么?”
年轻人眼睫很长,眨动起来的时候有种天真的孩子气,一如当年雁矶山上的少年。
陆赫城最受不了这个,当即脸上一热,清了清嗓子道:“走吧,我先送你回去。”
对方却轻笑一声,凑到他耳边问:“现在不能说吗,为什么?”
吐出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这人还调皮地往他耳朵里吹了口气。
陆少帅的气息立即粗重了几分,他没开口解释,而是低头攫住叶少校不老实的嘴唇,就着昏暗的光线又狠狠亲了这人一回。
为什么?
喜欢这种事,有道理可讲吗?
小时候,他喜欢收集各种矿石,也喜欢照顾他的小马驹。
他可以捧着一堆石头玩半天,也可以整天整天待在马厩里。
当然,那种挥霍光阴的机会不常有,因为他是家里的长子,他的弟弟们尚且年幼,他的父亲需要他尽快长大成为助力。
“阿舜怎么突然就长大了呢。”有天母亲那么说。
那时候他十五岁,以陆舜的名字加入了征原军青年营,与一帮比他大三四岁的新兵一起训练。
他的个子已经抽条,身形却还有些单薄,但得益于从小接受的训练,他在那群新兵里混得并不算太差。
休假回家的时候,母亲因为他变得又黑又瘦而掉眼泪,于是他保证说明年他就会变得非常壮实。
后来他确实做到了。
作为陆靖忠的长子,他一直符合所有人的期待,但他的个人欲|望却很少,至少相较他所承担的责任来说,非常少。
他在帅府的储藏室里有个矿石收集柜,只有偶尔休假回家,才能拿出来把玩一番。
他在霄晖城外的牧场里养了几匹马,但参军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亲自照顾了,只能托付给别人。
青年营的训练任务很重,对体力与意志力的无限榨取让他没有闲暇想东想西,几乎忘记了自己曾经有收集石头与养马的爱好。
原本他以为那是正常的。
所谓喜欢,不过就是人类在时间精力有富余的时候才生出的多余情绪。
必要的时候,自然要让道于现实。
直到十七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名叫叶行言的少年。
那之后他才明白,原来真正的喜欢、真正的热爱、真正的想要,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被定义的。
哪怕开始于最简单的惊鸿一瞥。
哪怕萌发于毫无来由的怦然心动。
那种情绪也不会因为距离遥远就断绝,更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磨灭。
“没有为什么。”陆赫城说:“因为那一天我遇见了你,叶行言。”
--------------------
终于!!!
撒花~~~
~(~~▽~)~
感谢开文以来“我只是一个过客”的打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