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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家主是儿郎(女尊)(153)

作者:落雁沉鱼 阅读记录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9章 不是素昧平生

而就在她脚步踏进院子的那一刻, 饭桌旁坐着等待的少年抬头,语调温软, 眉眼弯弯;

“阿筝,回来了?快洗洗手来吃饭吧,我都等了你好久。”

事已至此,宋文筝还能说什么呢?

她只能压下惆怅,尽量扯出抹客气的笑,来回应对方的笑意盈盈;

“麻烦了,我洗个手就来。”

眼看宋文筝转身进屋,坐在饭桌旁的沈之宣, 面上笑意缓缓淡去, 他垂眸看了眼桌上饭食, 半晌,才终于下定了最后决心。

四年了,那么多个日夜, 今日不管是赢是输, 也都该有个结果了。

宋文筝心情收拾的很快, 进去时面上还有些抑郁,等洗完手出来坐到饭桌上时,便己是眸带笑意,无懈可击。

“沈公子, 谢谢你丰盛的晚餐。”

“和我还客气什么,快吃吧, 等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沈之宣面上的笑容又重新挂上,甚至还殷勤的帮对方倒上果酒, 那眉眼里所展现出的温婉, 简直与曾经——判若两人。

只可惜如今的宋文筝什么都不知道, 否则,但凡她有一点曾经记忆,那她都要默默在内心嚎叫一嗓子,来表达一下此时震惊。

——是的,她不记得了。

或者不应该说不记得,而是……穿越了?

宋文筝不知道,她也很迷茫。

明明在行为意识上,她确实是在上个世界的病床上死去,然后又在这个世界睁开了眼,可,宋文筝总觉得不太对。

说不出来哪儿不对,可就是很不对。

她是四年前被面前的这位沈公子捡回家的,照这位的意思,她应该是登山采药时不小心摔下山崖,然后被崖下翻涌的湖水冲走,再然后,就那么巧合的被对方撞见,再再然后,她就被捡回家了。

说是家,也不完全,因为对方是将自己放置在了一处明显久无人住的小宅里,然后给她请大夫,还专门派了个仆人给她擦身换药,到最后,等她身体差不多好全之时,对方才包袱款款的入住小院,说是与她颇合眼缘,想要比邻而居……

那时因为身体刚好而兴奋的往集市上跑了一圈的宋文筝,立马立,拒绝了他。

笑话,她在街上跑了一圈刚发现,这个世道居然是女尊男卑,女子外出做工行商,养家糊口,男子在家操持家务,生儿育女……

这不就是颠倒过来的古代社会吗?

那换而言之,此时的自己就类似古代身份不明的路边男人,而好心将自己救回家,又为自己请大夫找仆人的沈公子,就是个心性良善,助人为乐,却最终会被他所害的……傻白甜?

意识到这点的宋文筝差点吓死,于是她赶紧摇头拒绝三连,并在指天发誓说一定会报答对方后,麻溜的从那座宅子滚了蛋。

她对这个世界没记忆,也不知道从小宅里搬出来要去哪里,万幸的是在路上碰到了个桃花村人去县城卖菜,对方见她茫然无措,便干脆一顿攀谈,直接将她介绍到了自己村里,先赊账租了个小院,然后再慢慢做工还债。

虽然租的小院很破旧,每日的生活很清苦,但终归是如此安稳了下来。

有屋住,有菜吃,再调用下自己上辈子所学过的技能,赚钱还上沈公子在自己身上花费的钱财……

宋文筝表示对这种生活很满足。

当然……若对面这位主儿,能不经常过来,为她繁重的债务上又添新债,那她便就更满足了。

赚钱不易,宋.打工人.文筝,是真的很会精打细算啊!

一顿饭吃完,宋文筝很有眼力劲儿的将桌上空盘刷洗干净,然后一个个摞在厨房锅台边搁置的,一看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红漆饭盒里。

小心翼翼,规规矩矩。

对方这几年来这儿不算勤,差不多一月一趟,本来前几次她还挺欢迎,对方来了,她总要奉上家里最好的茶,最好的果……可后面才发现,对方压根不碰她沏的茶,洗的果,他在这里吃的一直是他自己带来的糕点,茶水,饭食。

后面宋文筝也就识趣了,她不再拿家里东西献丑,而是在对方拿东西过来时,先默默算好这些东西的价值,然后共同饮用,最后再仔细的将餐具收拾妥当,装进对方提过来的餐箱里,尽可能让其少些麻烦……

唉,其实有点烦。

宋文筝最后洗了洗手,脚步踏出厨房,面上便又重新挂上了和熙笑意。

她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与对方唠着并不合拍的家常。

——是真的一点都不合拍。

宋文筝脑子里塞的都是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后面这几年,也一直生活在闭塞乡村,所以她唠家常,那唠的便是——苍茫大山里栽下的树,绿茵碧草间藏的野花,雨后初晴露出的彩虹,细雨蒙蒙的树叶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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