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我在开封府搞内卷/[宋]我在开封府搞事业(385)
口水差点流出来。
不过,他们没有主动讨要,他们是仆从,得知道自己身份。
主子若是赏给他们吃,他们不会拒绝。
但是总归不能主动讨要,那可不是正常人应该要的。
一行人走到夜市。
炒肝,统统想吃!
买来吃了几口,好吃!呼呼呼!
又看见麻辣烫。
麻辣烫是二蛋哥哥在宿主的示意下寻人做的,用竹筒装点汤水,还配置两根竹签跟木勺子,可以吃里面的菜菜粉粉也可以用勺子喝汤汤。
麻辣烫有两种口味,一种麻辣,一种微辣,还有一种不辣!
统统要的微辣的,她年纪还小不能吃太辣!
年纪小,就这点不好。
吃得少就算了,还不能各种口味都尝试。
统统叹气。
买了麻辣烫手里剩下的炒肝递给身后壮硕的丫鬟,她给丫鬟起了个非常简单的名字,叫大花
几乎所有叫大花的人性格都开朗,长的也健康。
这是她最真挚的祝福。
大花捧着炒肝,不停吞咽口水,她努力抗拒诱惑,小娘子说了,这是给她拿着的,不是给她吃的。
吃了麻辣烫,又瞧见卖鸭舌的,鸭舌味道也好吃。
竹筒麻辣烫递给了大花。
统统瞧见炒肝还剩不少,若是吃不完,宿主就会觉得她败家,浪费,以后就不让他这么吃啦。
歪头想了想说道:“剩下的你吃就是,早些把手解放出来,这样还能替我拿东西。”
统统一串话说出来,大花心里全是感动。
果然,当丫鬟的日子就是好。
当然得遇见一个好心的主子,她运气比较好,遇见的主子性格好,人也好,还爱吃,笑起来好看,像个春日的花花!
因为一份剩下的炒肝跟麻辣烫,大花的衷心就卖给了统统。
包勉也爱吃小食,但是他比统统更挑剔,不会看见什么都吃。
这样一来,包拯身后跟着的书童就没有大花的好运。
他只能闻味儿。
口水咽下去,再咽下去。
包勉瞧见这情况,见统统又开始吃炸薯条。
叹息一声这一路下来,丫鬟的肚子也得撑着。
“书果,帮着大花分担点。”包勉说道。
他的书童他起名。
统统的丫鬟叫花花,他的书童就应该叫果果,只是,他的书童都15岁啦,叫果果有些不合适。
书果更好。
听名字就像是书童。
书果看向大花,大花把手里的麻辣烫推了推,她这会儿吃炒肝呢。
油纸包着,味道可香了。
书童接过麻辣烫,低头吃了起来。
真好吃呀!
在夜市上转了一圈,统统完美吃的过瘾啦,她为了自己小身板考虑,每一种只吃两口。
尝尝味,满足啦。
立马换下一个。
吃的朝开心啊!
大花摸了摸自己的肚皮,晚上回去都不用吃饭啦。
好饱!她扭头看向书果,发现书果捂嘴轻轻打嗝。
书果似乎有些羞涩呀!
大花特别满足,眼睛眯起来,走路步子都大了很多。
包勉瞧见这情况,路过医馆时,拿了些山楂糕,让书果跟大花吃了。
他有意的控制章着统统的摄入量。
虽说书果跟大花吃剩的,吃撑了,但是不至于直接给撑死。
只是,夜里会睡得不那么好罢了。
待书果二人吃了山楂糕,一行人才返回家里。
这会子,杨婆子已经把饭菜准备好。
包勉在夜市长吃的小食比较少,浅浅尝试罢了,晚饭依旧正常摄入。
统统就不行了,只喝了一汤,参与一下家里的晚饭罢了。
饭后,吴氏又拉着包拯说起成亲应该注意的事项。
这次娶妻人选是董家的娘子。
脸蛋白白的嘴唇红红的头发黑黑的,吴氏瞧见都喜欢。
所以对这婚事更家关注。
二人讲所有的程序都过了一遍,这才去休息。
时间门转瞬而去。
很快便到了成亲这日。
今日的包勉还是有些欢喜的。
甭管曾经因为什么事情导致没有成亲,在此刻能坦然面对的时候,依旧会期待。
他穿着大袖礼衣,发冠也是红色,鬓角还有一朵大红花,红花是缠丝制艺的花,还带着香味,完全可以以假乱真,发黑的脸上敷着香粉,骑着高头大马,从自家院子走去。
包勉也骑着枣红色女糖葫芦跟在包拯身后。
除却包勉还有公孙先生展昭白玉堂。
红衣服的是包拯,白玉堂也不是往日那边一身白衣,他偏爱白色的衣服,于是白色衣服的边缘等地方都给改成红色,有红色点缀那就代表额喜庆。
原本喜欢穿红衣服的展昭也改变了衣服。
今日是包大人成亲,他不能喧宾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