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孟婆,拿命来[快穿]+番外(257)
比起妖族,他们更像人类,除了通体雪白之外。
白老十分得意:“我可终于把自己熬老了,白头发的年轻人奇奇怪怪,人人喊打,老头子却被奉为座上宾,人族皆称我为‘人瑞’。”
白轻予十分艳羡,照着湖面,表情是显而易见的自卑,“我还要多久才能老呢,这副白惨惨的样子可真丑。”
“嗷呜!”小老虎挣扎着起身。
不丑!轻轻是世间最漂亮的人!
白轻予失笑,纤指刮了刮他的鼻子,道:“我可听不懂老虎叫,省些力气早些恢复人形吧。”
小老虎呜呜叫着,将羞红的脸埋进爪间,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虎眼,水润润地向上瞧着。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这一次,他会守护住新的家人,让她永永远远都这样开心快乐。
“你是只健康的老虎,和我们不一样。”恢复人形的那天,白轻予指着天上明灭浮动的云,笑道:“你就叫霄云吧,愿你如九霄之云,自由豪迈。”
霄云自此成为青墟山第三位成员,和两只白鹿学习修炼与谋生,混迹人类城镇。猛兽毕竟是不同的,稍微得到些修炼的法门,进境便一日千里。
他有着所有猛兽皆有的毛病,我这虎爪威风凛凛,留着留着,虎尾粗壮有力,留着留着,油光水滑的皮毛、雪白尖锐的利齿,统统留着!白轻予无法,只能将他的衣服鞋帽做得再宽大些,挡住他坚持要留下的兽型。
行商的队伍里多了个冒冒失失的小少年,他衣服下摆总是鼓鼓的,虎头虎脑,精神气十足,一双圆溜溜的大眼总是偷偷去看身旁苍白的少女。
人类的城邦遭遇兽潮,奔逃的人群冲翻了小小的药材摊,情急之下,霄云跃上城楼,长啸出声,硬生生喝令兽群调转了方向。
“咳,我……我天生大嗓门。”少年挠着头,尴尬地解释。
人族目瞪口呆,直愣愣地盯着老虎最碰不得的地方。他强忍着炸毛的冲动,回手一捂,竟摸到了自己摇摇摆摆的尾巴。
“……你们听我解释。”
霄云想破了脑袋,也没找出个合理的说法。
人群呼啦啦跪下,山呼:“虎神赐福!”
“这、这……”霄云惊愕不已,拉着一老一小,落荒而逃。
他再没去过那个城邦,虎神的传说却已流传开,以那座城邦为核心,周遭几个小部落皆供奉起了猛虎图腾。
原本受供奉的妖族怒不可遏,寻不到一啸止兽潮的虎,便怪罪到了虎族与擅自改信的人族身上。
两大妖族开战,人类成了牺牲品。山中不知岁月,霄云再度出山时,大战已经落下帷幕。城池易主,一颗人头咕噜噜滚到他的面前,血迹渗入黄土。
他很年轻,也很面熟,是那日城墙上带头向他跪拜的人族,也是这座城邦的大公子,性情温笃,良善爱民,很受爱戴。
他是个好人,也正是因此被推出来做了替罪羊。
四散的人族流民中,霄云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有舍掉儿子奔逃的城主,也有侥幸存活下的城民。他们曾躬身围着地上人行礼,也曾跪拜唤他虎神,只是他们如今行色匆匆,再没有多余的目光分给他和他面前的头颅。
霄云俯身拾起人头,随手刨了个坑埋掉。心里恍惚想着,好是付出,是给予,给的多了,自己就空了。
做个好人是很危险的,好人没有以后。
“是你?”虎王认出了他,挑眉道:“小子有些本事,与本王回虎族。”
霄云下意识便想拒绝,老虎王面色沉沉,质问:
“这人族信你,他得到了什么?你身后的两只鹿也信你,他们又将得到什么?你可要思量清楚。”
毫无疑问,他屈从了。
他变得狠辣、凶猛,除了坚决不受虎族姓氏外,与任何一个虎妖都没有什么区别。直至白轻予身死,霄云变成了虎霄云,他连最后一丝坚持也失守。
之后的故事乏善可陈,虎霄云自己或许也觉得十分无趣,他的笔迹变得狂乱,随意涂抹着。一处勾画,便是一个手下败将,一个臣服或毁灭的族群。信笺的末尾,这头将死的猛虎哀声道:
“狼王,我要败了。人之将死,才想起这一生过得污秽混沌,下去了也没脸面见她,如今却是悔之晚矣。算我求你,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你的族人,我不想她在下边看到更多的白化妖族了。以及,小心龙族,他们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岳峙渊平静地读完,收起信继续赶赴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