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别说糊粥还能喝,就算烧成了不能吃的糊炭,一锅粥和一只鸡的价格孰高孰低,大伙儿也是会算的。
“不错,老三,你今儿还算机灵。”
宋山看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儿子总算顺眼了一些,“这段日子大家也都累了,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把这鸡杀了,今儿吃一半,剩下的一半腊了,留着以后慢慢吃。”
野鸡和家鸡不同,这玩意儿不好养,会飞,而且现在家家户户能养的家禽都是有数的,他们也没办法多养一只鸡。
严格说起来,这只野鸡也是属于公家的东西,还是吃进肚子里最为安全。
听到宋山发话,宋家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
难得的,宋辰接连得到了好几个赞赏的眼神。
他也不心疼自己交出去的那只野鸡,反正本来就是系统给的奖励,宋辰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宋家的这些成员,就他现在的身体,想要在这个时代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这些可都是他的工具人。
这只野鸡,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宋辰在心中回忆着这一照面里这些人给他留下的印象,结合原身留下的那些记忆,分析出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心中大致有谱。
知道该怎么使唤、不对,是知道该怎么让他们发光发热,成就伟大事业了。
野鸡的个头比家养的老母鸡小,也更瘦,半只野鸡剁成块也没多少分量,可这么些鸡块跟一大锅土豆,粉丝,白菜炖一块,再加点自家做的酱,简直能把人香死。
实实在在的肉不用说了,这年月里吃腻味的土豆白菜吸满了肉汤,味道丝毫不比鸡肉来得差,舀一勺汤浇在烧糊的饭上,那股糊味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只见桌子上一阵刀光剑影,除了宋山这个一家之主享有提前盛出一碗盛了四五块鸡肉的菜肴的特权,其他人想多吃两口,就只能靠抢了。
宋辰上辈子锦衣玉食,这会儿刚来到这具身体里,倒也不是很馋肉,这会儿只是挑土豆和白菜吃。
他们这儿土质不错,种出来的土豆品质好,炖的时间长了,口感十分沙软,白菜也十分清甜,宋辰可不想吃糊粥,干脆拿土豆当主食吃。
餐桌上的一群人争抢的时候自然也不忘关注别人吃了几块肉,生怕自己吃亏,看宋辰只顾着挑菜吃,从头到尾只吃了一块肉,心里既笑话他傻,自己捉的鸡都不敢多吃几块肉,又觉得他识相,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没什么贡献,就乖乖将好东西让给家里其他人享用。
往日里积攒的怨念,这会儿也消退了不少。
这也是宋辰的目的之一,现在的他手里没有任何依仗,在这个年月里,还有这样破败的身体,和家人撕破脸可不是聪明人做的事。
不过他已经有了计划,这样装乖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了。
*****
“红星公社,林家沟的!”
“百新公社……”
县车站,各个公社的人都守在外面迎接新一批的知青。
拥挤的人潮中,一群模样青涩的少年少女扛着大包小包,艰难的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到各自的知青队伍。
“你们今年运气好,分了仨男娃俩女娃子,不像我手臭,抽到四个闺女一个男娃。”
林家沟和上阳村两个生产队都隶属红星公社,两个生产队的田地还紧挨着,因此两个生产队的大队长关系还不错,这会儿凑在一块一边抽着自制的烟卷,一边等待各自分到的知青。
抱怨的是林家沟的大队长林拥军,宋勇年嘿嘿笑着不说话,他就不刺激身旁的老兄弟了。
知青在乡下遭嫌弃,早些年刚兴起知青下乡的时候,他们还稀罕了一阵,真心期盼着这些有文化有冲劲的孩子能给他们带来一些改变,结果时间一长,发现没带来什么进步不说,净扯幺蛾子,还分走他们本就不宽裕的粮食。
这么些年下来,只见一批又一批的知青被送到乡下,也没见几个人能回去,几个大队长一听上面又要分人,第一反应就是头疼皱眉。
但再怎么嫌弃,男知青总比女知青好,矮子里面拔高子,同样不会干农活,男人还有力气呢。
“大爷,请问您是林家沟的吗?我是这次分到林家沟的知青蒋毓成。”
俩老汉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一个身材挺拔的青年在林拥军面前站定。
“咳咳咳——”
林拥军倒吸一口凉气,却忘了嘴上叼着的土烟卷儿,热辣呛人的烟气吸到肺里,呛得他咳嗽连连,只能点着头,表示对方没找错人。
看到蒋毓成,林拥军的心都凉了,无它,只因为眼前的青年模样太出挑了。
身板好,浓眉大眼,一副长辈和小姑娘都喜欢的长相,比之前惹得村里小姑娘争风吃醋的翟知青还要气派,可想而知,等他把人带回村后,又会惹来多少春心萌动的丫头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