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335)
他没想过让欢欢和孩子跟着下去,真去到牛棚,那边更危险。
可放欢欢在这边,他同样不放心。
男人道:“哥不同意你过来,原因就是在这。”
他想了想,看着灯光下的欢欢,想说什么,最后叹息一声变成一句:“政府大院的房子,我去打过招呼的,至少住到这个月底是没问题的,能不能住到年底还得看新来的领导是什么意思。”
叶欢没吭声,男人又自顾自说,“你到时候
可以去看看研究院那边的家属院房子,再对比一下外边我找的那个房子,房子的租金我提前付了3个月的,到时候就算你不住的话,可以给保镖保姆住。”
“你要住的话,就要等他们都到了再去。”
她就像离家的游子一样,男人就跟担心游子的母亲一般,对她唠唠叨叨,说的话关注到方方面面。
叶欢一直不明白,他关心她,为什么就故意要一次次拒绝她呢,作为影后的她不要面子的吗?
*
晚饭过后,叶欢就见男人自觉去洗碗烧水了,叶欢带哥哥妹妹去洗手洗脸时,男人已经将热水打好了。
南城的天气实在是太冷了,白天即便是一直动,孩子的脚也是冷的。
她将热水倒进大木盆里,将儿子和闺女的小脚丫放进木盆里,她蹲在地上给两个小家伙细细搓脚。
“咯咯,妈妈,痒。”
大概是很冰,忽然将冰冻的脚丫子放进热水里还会痒痒的,那白嫩嫩的小脚丫就想拿走。
叶欢一把捉住小闺女的脚丫子,道:“宝贝儿,这个天冷,等下晚上很久都暖不了。”
“不配合的话,到时候长冻疮。”
顾宁温眨巴着大眼睛:“什么,是冻疮,”
她幼小的年纪里还不懂冻疮是什么,她在临城被照顾得很好,丝毫没意识到在南城这边,一个不注意是要长冻疮的。
叶欢今天出门,随意在大院里见到的孩子都有冻疮的,可见这边的天气有多冷。
想想,能生活在政府大院的孩子,其中父母必有一个是属于在政府单位上班的,就条件来说,这边绝对算是条件不差的,可依然有冻疮。可见这玩意儿谁都可能长。
她大概给闺女比划了下,冻疮长什么样子,又有些什么表现,着重强调得了冻疮会很难受。
“冻疮一般都是天气太冷的时候会有冻疮,到时候你的手肿成馒头,然后又痒又疼,还有的脱皮泛白,看起来又丑又不能用手吃好吃的了。”
她又说冻疮不注意保养的话,在手上脚上甚至头上都长。
小宁温对疼和痒都没太多感觉,可听到妈妈说会很丑,生生被吓哭了,她哇一声就哭了:“哇,不要丑,不要,冻疮。”
小姑娘天生爱美,对所有影响美美的东西的深恶痛绝,那悲痛真的哭得伤心欲绝。
叶欢根本没有将闺女吓哭的愧疚,一把拽过闺女的脚,问她要不要配合泡脚。
小姑娘瘪着嘴巴,一边哭一边拼命点头,配合得不得了。
她到底是怕疼的,可有妈妈将双手托在她双脚下,好几次都想跑开,到底是忍住了。
叶欢见闺女这要哭不哭的样子,还听话得不得了的样子就得意得不行。
小样,跟妈妈斗,肯定是没好处的。
如果说家里有个混世小魔王是谁,那一定是她家这臭屁又爱美的人来疯闺女。
有时候让她洗个脸,洗个脚,都不配合。
这养孩子啊,真的是一段一段的。
在一岁多以前,家里最好养的是胖乎乎的闺女,几乎你让她干嘛她就干嘛,喂她吃什么她就吃什么。
可等她大一点,能尝到味了后,可就不好养了,可有主见了。
为了不让闺女未来被校园霸凌而死,她一直注意培养闺女独立自主的性格,这养着养着,家里人太宠了,又变得无法无天了。
可要说改变最大的,还要数小安安,这家伙越小的时候越不好养,几乎她要干什么,他就跟她对着干,喂东西也不怎么肯吃。
可慢慢大一点了,这家伙变得让人贴心不少,主要不跟她对着干了。
比如现在,她给妹妹洗完脚,再给她穿好袜子后就给哥哥洗脚,水还有点烫他不会叫,她用手托着他的小脚丫,他也不说哪里不舒服。
就是挠他痒痒,他顶多皱眉,绝不会有多的反应。
叶欢怕他又跟幼年时一样,忽然变得自闭不爱说话,就会温声问他的感受,“宝贝儿,会不会烫了?”
顾宁安看他妈妈一眼,本来想白她一眼的,可她手将他脚按得有点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