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非人类[快穿]+番外(119)
陆家在那时候就已经靠丝绸与绣技声名远扬。
那晚下了大雨,她被后娘蒙着眼睛丢在路边,马车从耳边经过,她没多想,直接冲了上去,车夫下来解开她手上的绳子和蒙着眼睛的黑布,马车里的人没出来,但看这车队,她就知道,这一定是有钱人家的。
她将头都要磕破,辫子也散了,只求能给她一口饭吃,一件衣服穿。
撑着油纸伞走下马车的少爷长发在脑后利落地扎起,眉眼温润如玉。那样大的雨,陆绅穿着一身白袍,他在她面前蹲下来,递了手帕,笑着说道:“正好我身边缺个丫头,不过你太小了,先去学堂读书吧,不识字的丫头我可不要。”
她上了几年学堂,有了自己的名字,叫陆香,后来跟着陆绅做事,看着陆家在当地的声名越发显赫,也看着媒婆为了抢到陆绅的亲事恨不得把陆绅给吃了。
大火烧起来的那日,她和陆绅一起被关在了屋子里,陆绅问她:“后悔吗?”
陆香摇头,“不后悔。”
“怕吗?”
“不怕。”
她永远对陆绅忠诚,直到死的这一天。
大火烧了两整日,陆绅死了,却也不全然是死了,它在记忆中的位置找到陆香的发簪,为她重新做了骨架,大概是受它的怨气所影响,陆香又成了陆香。
她寄生在发簪里,靠着陆绅的怨气而活,陆绅在,她便在,陆绅死,她则死。
陆绅每一次去世之前,都会问陆香,想不想要真正做个人,陆香每次都坚定地摇头,她已经在陆绅的坟前自尽了六次。
第七次,陆绅是陆及,陆香是香夫人。
谈起陆萧,陆萧是陆绅三叔那一脉的,三叔年轻时便只会吃酒逛青楼,败家子一个,但陆萧还不错,算是矮子中间拔出来的高个,无奈陆荔又是个蠢的。
香夫人叹了口气,“他肯定很怕您现在就死了,您要是现在就死了,他就就功亏一篑了。”
献祭的事情,早一天晚一天都不可以,陆及必须死在二十七岁生日当天。
陆及从马上摔下来时,把陆萧差点吓背过气去,如果陆及死在了马蹄下,那等一下个符合祭品要求的,又不知道要等多久。
所以陆及现在这么虚弱,时时让陆萧提心吊胆,隔一段时间时间,陆萧就会打电话询问一下陆及的身体状况。
在外人眼里,这是陆萧对陆及的关心,哪怕陆及身体已经废了,可他依旧最重视陆及。
“对了,”陆及突然笑开了,笑容让香夫人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陆绅,“你和孟叔商量着给小南准备一个生日宴,十六岁该好好操办才对。”
香夫人又叹了气,“他还在生气呢,估计不会配合。”
“往哪儿去了?我等会去看看。”
“高尔夫球场那边。”香夫人回答,顿了顿,又说,“元元他们那群孩子在那边玩呢,不知道会不会撞上。”
陆及现在对待赏南的样子,令香夫人想起陆绅对待自己的样子,但有许多处是不一样的。
陆绅对每个人都很好很周到,对自己,是主仆情分,上下有别,她不能逾矩,少爷永远是少爷,虽然陆绅对下面的人向来不会立多森严的规矩。
对赏南呢,几乎算是纵容,陆家其他人对伴读立的条款足能翻几页,可在陆及这里,不仅要费心准备生日宴,还要亲自去哄那小祖宗别生气了。
香夫人想到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猜测,但想到自己和陆及的身份,瞬间又立马在内心否掉了这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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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正好,今天又是周末,不用上课,莫元元他们一群人在球场打球,陆家人没在,只有自己这群小伙伴。
上了大半年的课,大家都跟刚来陆家时不一样了,当时拘谨又无措的一群半大少年少女,在这里过着仅次于陆家人的生活,享受着同等的教育和服务,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得自信又明媚。
不过,陆家人有九个,人多就会出现抱团行为,陆荔是陆萧的女儿,算是正统,陆荔瞧不起这些堂的,但和陆其声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是连带着影响了胡蝶兰,胡蝶兰和莫元元在一块儿玩儿,可看见赏南之后,胡蝶兰立马就喜笑颜开地冲赏南挥手——因为陆及是陆荔的亲哥。
而其他人,也分为三个小团体,太明显了,赏南一眼就看出来了。
“哇,感觉起子比上次见到的时候胖了点。”胡蝶兰在戴着嘴套的起子面前蹲下,但不敢伸手摸,因为陆及的狗,生人勿近。
“一起玩儿吗?”胡蝶兰站起来,主动邀请赏南。
赏南摇头,“我不会。”他确实不会,原本就不会,来了这里也没上过什么课,就是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