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妻重返1980+番外(1744)
没有之一。
这里除了环境脏点差点,但是实在是适合普通人居住。
也适合普通人来到北京的首选落脚点。
方灵鹃听到这个地址,在心里意外了下,她身为老北京人,是最清楚这一块的地方是做什么的。
她从后视镜里面,隐晦地看了一眼赵叶军。
赵叶军一头头发乱糟糟的,这会定型过了,所以头发有点像鸡窝,再加上他之前从迪厅里面,出来的着急。
也没带个外套,竟那样只穿了一个大背心,就出来了。
坐在车里还不觉得冷,等到了地方后,下了车子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冷风一吹,吹的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快十一月的北京城,已经彻底冷了下来,路上两边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完了。
到了晚上后,温度更是降的只有七八度。
这种温度下,方灵鹃穿了一个羊绒的厚大衣,而赵叶军却只有一个薄短袖。
她忍不住咂摸了下,“你不冷?”
赵叶军强忍着冷意,牙巴骨打颤,“不冷。”
真是死鸭子嘴硬。
方灵鹃忍不住笑了,“不冷就算了,我还说车上有一件我弟弟的外套呢?”
这话一说,赵叶军倏然转头去看她,“冷。”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句话在赵叶军身上真是有了完美的体现。
或者说,是生活的压力,让他变得能屈能伸,圆滑的够可以的。不然,以他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
能够在迪厅做出一番事业来,想来,能力不够也办不到。
方灵鹃听到这,走到后备箱,打开了后,取了一件外套扔给他,“我说你,也是够可以的,这么冷的天气,连个外套都不穿。”
赵叶军叹了口气,把自己大花臂露出来给方灵鹃看。
“迪厅这种地方,没个大花臂威慑着,不少人都来找麻烦。”
他只有让自己显得凶狠,不好惹,对方才会忌惮。他在这里迪厅的日子,晚上才会安稳。
“真是怪不容易的。”
方灵鹃感慨了一句,接着,她好奇地看着对方的大花臂,“纹的,疼不疼?”
赵叶军摇头,“不是纹的。”
“那是什么弄上去的?”
“我去实验室自己调配的药水,涂抹的。”
“最多能坚持一周,一周要清洗掉,重新再次涂抹。”
这下,方灵鹃震惊了,她忍不住抬手擦了下,“不掉色啊?”
赵叶军苦笑,“这要是掉色了,我还怎么去唬人?”
“你真厉害,你如果能把这个药水的方子,拿出去卖的话,能卖不少钱。”
方灵鹃突然说道。
对于生意人来说,他们的眼睛处处都能看到赚钱的机会。
一个能纹身,却不痛,而且还不会掉色,非常逼真的法子,这个如果投放到市场上,是肯定有受众的客户群体的。
方灵鹃这话一说,赵叶军愣了下,“是吗?”
他从来没这般想过。
只能说,这就是学生,或者是学者和生意人之间的区别了。
学者他们更注重实验实操实用性,而生意人的眼睛看的是赚钱的点子。
方灵鹃嗯了一声,把大衣拢紧了几分,领口不在灌风,她深吸一口气,“你要是信得过我,回去把你用的这纹身药水,多调配一些,到时候我找朋友帮你出了。”
生意人做事不赔本。
她也就把利益讲在了前面,“不过,我帮你处可以,我会在中间赚一个差价,我要你两层利。”
赵叶军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没问题。”
如果不是方灵鹃点拨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不过是为了省钱,而调配的药水,竟然还能投放到市场上卖出去。
反正,以赵叶军的思维,他是想不到这里的。
不是他不够聪明,相反,他是很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做到学神这个地步了。
只是,他的思维和方灵鹃的思维不一样。
他的思维还在学习以及打工上面,这是普通人的思维限制,更是和从小接触的环境有关系。
这不是赵叶军的错,而方灵鹃则不一样,她出生在经商世家。
哪怕是方家曾经没落过,但是方家的人,各个都是做生意的个中翘楚。
对于他们来说,做生意,看生意,赚钱,就像是吃饭喝水那般简单。
他们已经培养了一个思维,一个敏锐的嗅觉,能够发现市场上一切可以赚钱的机会。
只能说,这就是商人家庭出来的孩子,和普通人家孩子的区别。
当然,赵叶军也不算是普通人,给他五年或者十年,他将来的高度,是别人想都不敢想的。
只是,如今的赵叶军太过弱小,还有负担,所以限制了他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