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肉,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
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
方锦娘没来,在方绣娘那边吃饭不方便,之前方绣娘问的时候他也就什么都没说,现在却想吃点东西。
黎青执道:“给我买一个吧。”
听黎青执这么说,金小树就买了两个饭团吃。
这饭团是用糯米饭做的,中间包了用豆腐干炒的咸菜,一口咬下去特别香,也很适合劳动人民吃。
黎青执有点想念上辈子末世前吃过的饭团,那时候里面还包了油炸花生、复炸过的油条、蛋皮,还可以放肉松。
可惜,现在油炸花生不便宜,人家不会往里放。
金小树三两口吃掉饭团,又拿出一个装满茶水的水壶喝茶,吃完有种活过来的感觉,继续往前划船:“姐夫,这饭团挺好吃的,等下我再来买一个,回去的路上吃。”
他现在已经饱了,但回去的路上多半又会饿。
“行,等晚上,你再去你姐那里吃大餐。”黎青执道。
“我到时候一定多吃点!姐夫,常瞻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一做就变得非常好吃。”
金小树把黎青执放在崇文书院附近,就离开了。
黎青执拎着一个箱子,背着一个箱子,进了崇文书院。
现在离院试只有两个月,他确实该好好读书了,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
他给苟县令提了意见,说了盖学堂的事情之后,苟县令已经去忙活这件事了,但这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别的不说,建学堂首先要有地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