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要征民夫的事情,县城挺热闹的,不过乡下人都不知道这件事,姚艄公和黎老根,就是在今天到了县城喝茶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
最近茶馆里天天都有人读《苟县令惩治张臭钱》这个故事,两人昨天没来,正懊恼少听了一段,就得知了这件事。
姚艄公心里“咯噔”一下,有些担心。
他已经过了年纪,但姚振富正值壮年,他们家是肯定要出一个人的。
以前因为姚振富要读书,姚艄公都是咬咬牙花钱免了这差事的,可如今……他们家钱财方面有点紧。
相比之下,倒是黎老根不太在意这个事情,毕竟这跟他没关系。
黎老根没心没肺,找人问昨天茶馆里那个老先生读的《苟县令惩治张臭钱》的内容去了,问清楚之后,还跟人一起大骂洪晖。
黎青执被洪晖的弟弟打断了胳膊!
他儿子那么好一个人,竟然被打断了胳膊!
要是黎青执胳膊没断,抄书能挣不少钱呢!
另一边,金小叶他们来到王姐那里之后,也得知了这件事。
要是没挣着钱,金小叶肯定会发愁,毕竟就黎青执那身体,不适合去干活。
但她现在有钱!
交钱免了差事就行,算不得什么事情。
金小叶拿出一个篮子给金小树:“小树,朱老爷给锦娘出了那么多嫁妆,肯定要去感谢一下,这是你姐夫给他准备的礼物,你拿着去朱家,给朱老爷道个谢,然后再陪着锦娘回家去。”
“姐,我知道了。”金小树答应下来。
朱前给方锦娘准备了很多嫁妆,金小树和方锦娘都很感激。
但他们非常清楚,朱前那么做,完全就是看在黎青执的面子上。
所以他们真正要感激的其实是黎青执,昨天晚上两人就商量好了,接下来方锦娘要给黎大毛黎二毛,还有金小叶黎青执各做一身衣服。
此外,接下来金小树挣了钱,每天都要买点好吃的给黎大毛黎二毛吃。
昨天晚上方锦娘从金小树那里得知金小树以前会跟黎大毛黎二毛要吃食,然后第二天送给她,觉得尴尬极了。
金小树送她的某些吃食,竟然是从两个孩子手上弄来的!
以后他们可不能这么干了。
不过他们想到了感谢黎青执金小叶的法子,却没有感谢朱老爷的法子,今天过去,也就只能给朱老爷道个谢了。
两人先去了朱家。
他们到的时候还很早,朱前还没有出门,也就见了他们。
一见面,朱前就恭喜他们喜结良缘。
金小树头一次跟朱前这样的大人物打交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方锦娘以前在她爹身边耳濡目染,知道这种情况要如何应对,再加上她看不见别人的表情,反而更加淡定,也就跟朱前寒暄了几句,又送上手上的篮子。
朱前接过那篮子一看,就发现里面有一沓纸,还有一本书。
那叠纸上的字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丁喜的故事,至于那本书……朱前拿起翻了翻,发现是誊抄修改好的自己的自传,非常高兴。
把金小树夫妻两个送出门,让人将黎青执写的丁喜的自传给丁喜送去之后,朱前就揣着自己的自传出门了。
这自传他早已看过不止一次,但黎青执这次不是修改过么?他打算找时间再看一遍。
说不定还能让苟县令看看……
朱前出门后,就去找了苟县令,他们最近一直在忙建码头的事情。
建码头是黎青执提出来的,但最后忙碌的是他们!
跟苟县令商量了一段时间,休息的时候,朱前拿出自己的自传来看。
之前黎青
执写书,是随意写在白纸上的,但这次他端端正正,誊抄在了一本书上。
见过黎青执当初的狗爬字的朱前,看到这本书上的字,对黎青执愈发敬佩。
这才多长时间,黎青执的字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从小就有人悉心教导,黎青执现在怕是已经名扬天下。
朱前没怎么读过书,对他来说写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书什么的,他欣赏不来。
而端正的字里,到底怎么样的才是最好的,这点他也不清楚。
他单纯就是觉得黎青执现在的字看着舒服。
但苟县令从旁边路过,瞧见朱前手上的书,却立刻道:“这字不错,是谁写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这是黎青执写的。”
“黎青执的字是这样的?给我看看。”苟县令道。
苟县令作为一个从小读书,现在已经年近四十,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字写得非常好。
而眼前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过黎青执的左手字,虽然龙飞凤舞很有气势,但其实不算好,更不适合拿去参加科举,但现在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