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主角跟金手指跑了+番外(215)

作者:半妖的风情 阅读记录

赵亦听出了言外之意,无奈地再次叹了口气,“那我先带我老大回房休息,就不打扰你们用餐了。”

“我之前就喝了两瓶,没醉。”

不甘心的沈添樵望着厌,“王子,既然你跟三弟是利益交换,我也可以的,至少比起意图不明的三弟,我只单纯图你这个人。”

“色相与我这个的价值,不都是一种图谋吗?”厌回望着他说。

沈添樵还想解释。

赵亦捂着他的嘴,和江淮之直接架起他就走。

作为旁观者,赵亦看的比深陷在其中的老大要清楚得多。

王子跟三哥哪里是什么利益的交换?

明显就是两.情.相.悦!

虽然他觉得自家老大除了身世,其他各方面都比三哥优秀,但感情这回事真勉强不了。

而且,他隐隐觉得王子对老大似乎存在某种偏见。

虽然王子从来没表现出来,但他就是有这种感觉。

俩人架着人回到房间。

赵亦关上门,放开沉着脸的老大,无奈道:“老大,你还看不明白吗?”

“什么意思?”沈添樵骤然转身,盯着赵亦问。

赵亦抬手揉了揉鼓.胀的额角,道:“王子先前说的什么利益交换,就是糊弄你的,他喜欢三哥,三哥也喜欢他,不然一个吻怎么就把三哥哄得眉开眼笑?”

“三弟的态度咱暂且不提,但上次百里岑主动叫王子为嫂子……”

江淮之也顺势加入话题,“就百里岑那个兄控,但凡跟他哥有点关系的人,他都恨不得把人十八代祖宗查个水落石出,三弟交往的几个女朋友中有两个不就是他在背后搅合的?

这样一个披着人皮的疯狗,却承认了王子是他嫂子,其中有没有别的隐情咱不好猜,但他无疑是对王子这个人没有意见的。”

然而,事情还真没有江淮之想的那么复杂。

百里岑接受厌这个嫂子,除了他哥喜欢,还因为厌‘救’过他哥的命。

也算是小章鱼误打误撞。

赵亦说的话,沈添樵还不太相信。

可江淮之跟他从枪林弹雨中一路走过来的,分量要比赵亦重得多。

现在连江淮之都这么说……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一股无力感朝他袭来。

他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揉了把脸,沉闷地说:“我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想得到一个人,可为什么他却选择了百里岚?”

沈添樵自问自己不比百里岚差。

而且他还有跟王子在海岛上相处的优势,为什么王子选择了百里岚,而看不上自己?

赵亦沉思了片刻,道:“可能是王子看过太多咱们的狼狈,想想咱们在海岛上那段犹如野人的日子……”

还有一点他没说。

在海岛上的时候,王子是把他们当仆人的。

那会儿的王子刚从沉船里逃出来。

虽说没有冷眼看着他们溺亡在海中,还把他们一块救上了岸,但心里肯定已经把他们归为捕捉过他的人类那一派。

不然如何同样是人,他们被定义为仆人,而王子对三弟那一行人、还有南海这整个基地的态度都不一样?

这大概就是他从王子身上察觉到有偏见的原因。

三人一时陷入了沉默当中。

而与之相对的基地广场却是热闹不已。

小章鱼拎走连玉,继而从连玉嘴里得知了他不在时发生的一切,也知晓了他老婆为何会把他们的关系定义为利益交换。

“三哥,你可别误会三嫂。”

被灌得脸红脖子粗的连玉捧着洗菜篮,靠在水池边,强制维持三分清醒,生怕三哥误会三嫂,继而跑去找杀海兽跟切豆腐一样轻松的三嫂对峙。

他可是听说了,先前在山顶他去采蘑菇的时候,三嫂已经把三哥抽飞一次了。

仔细洗菌菇的小章鱼放柔眉眼,“我没误会。”

老婆亲的那一口,就已经表明了一切。

“没误会就好。”

连玉松了口气,“三嫂有句话说的很对,兄弟夫不可抚,老大也真是的,他看上谁不好,跑来挖兄弟墙角?”

说到这个,他不由开始抱怨了起来,“我以前是真崇拜他的。当初在部队的时候,就经常听到他的传闻,把他视作偶像,做梦都想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听到他受队友牵连退役的时候,我还真情实感地骂过他的队友,甚至还召集了一群队友,想给牵连他的队友套麻袋,可他现在呢?

只不过当了个小公司的老板,人就飘了?”

说着,他呸了一声,“尽不干人事!这样的垃圾不配做我的老大!”

小章鱼也不打断连玉的话。

还听得津津有味。

甚至在连玉吐出国骂的时候,还无比赞同地点头应和。

是以,一盆菌菇洗完了,他也没走。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