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英同人)修罗场历险记(278)
作者有话要说:
【爸爸,叔叔与哥哥的见面会】
#马修本着搞事的原则,为恶魔猎人事务所里的爸爸(自称),叔叔(自称)和哥哥(自称)举办了修罗场见面大会。
#本见面大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修罗场皆以照片的形式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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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冻】
尼禄:不管怎么说,轰他是个好孩子。还会帮忙打扫和做饭。
但丁:是帅哥。我觉得可以。
维吉尔:如果只看脸的话会被但丁这种人骗的。不行。
尼禄:那个叫「个性」的还挺强,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
但丁:这种事还是要看有香的意思啦……
维吉尔:我觉得不行。
马修:目前来看还是可以坐在一起和平的讨论的嘛。
#【心操】
尼禄:Emmmm……
但丁:他没睡好?
维吉尔:比我还像反派。
尼禄:你难道不就是反派吗??
但丁:仔细看的话还挺帅的小子,但是还是得聊聊看——
马修:是有香小姐的前男友。
尼禄:(冷漠)PASS.
但丁:前任都得死。
维吉尔:我也觉得不行。
马修:立即出局了啊心操同学!!
#【爆豪】
尼禄:是那个叫小胜……什么的吧。青梅竹马的感情,我懂。
但丁:这小子超没礼貌的吧?
维吉尔:像是不良少年一样。裤子能好好穿吗?
尼禄:但是和有香说话的样子还不错?有香好像很喜欢他……
但丁:女孩子的心可真难懂啊。
维吉尔:不行!!
马修:某个爸爸(自称)怎么一直在说不行?
#【霍克斯】
尼禄:他和我一边大吧?!这家伙!!变态!!
马修:在日本这是基本合法的。
尼禄:为什么??!!
但丁:成熟的男人也是有好处的嘛……哈哈……
维吉尔:(没有表情的拔刀)
但丁:(给他按回去)
#【相泽老师】
但丁:怎么还有他?!!为什么???!这也合法吗?!!
马修:至少年龄上没有上限……但是需要家长同意。
维吉尔:(拍案而起)不允许!!!
马修:你不要一提到家长就自觉的站起来吧!!给我醒醒!!
尼禄:有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香川】
但丁:帅的过分了。我从心情上表示不服。
尼禄:感觉是个可靠的人……虽然我还是觉得年龄上无法接受。但如果是合法的就……
维吉尔:是个危险的男人。太危险了。不行,有香。
马修:你从一开始就在说不行。
维吉尔:因为从一开始就全都不行!!
但丁:是个有钱人,靠谱,长得好看,聪明的要命。我们家有香会不会被骗啊??
马修:为什么会变成你们家的?
尼禄:果然还是容易被骗吧!
维吉尔:我还是觉得不行。
马修:自动默认「我们家有香」的一家人,完全无视了我的吐槽。
#【治崎】
尼禄:他太可怕了。他把事务所的地板擦到了反光,还把我的衣服都洗了!
但丁:是个危险的男人。从目光到举止,都是反派的节奏。
维吉尔:我去告诉他离我们家有香远点。
马修:你先坐下。有香小姐还挺喜欢他的。
但丁:(笑)喜欢危险的男人啊小有香……我懂我懂!
维吉尔:(没有表情的往门外走)
尼禄:你给我站住!!别一副「我要把世界上所有危险的男人都干掉」的表情走出去啊你这家伙!!
#【荼毘】
尼禄:除去这个事出有因的皮肤状态。他其实不是坏人吧。
但丁:这小子也没啥礼貌。对有香和对外人根本就是两个人!
维吉尔:(不知道啥时候拔出了刀正在观赏刀刃)
马修:这位爸爸,请你冷静一点。
#【死柄木】
尼禄:(煤油刀启动中)
但丁:(给枪上膛)
维吉尔:(一瞬间把照片砍成了碎片)
马修:是,我了解了。你们冷静点。收起来,把凶器都收起来——不许对着我!!
#【夜岚】
尼禄:啊,这个感觉稍微靠谱了一点。
但丁:看上去像是个不错的小子!
维吉尔:(表情异常不爽)不行。要亲自审核!
马修:夜岚同学都要被忘记了。但是有香小姐在他面前变得意外的强势起来了。
但丁:哎?真的吗?竟然有的期待那是什么样子!
马修:(模仿有香)夜岚稻佐!!!
但丁:哈哈哈哈哈哈不错嘛!
维吉尔:………………
尼禄:竟然没说不行!!难道是很满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