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要对谁有了好感,不喜欢的举动也会变得顺眼起来。卓乐用这种小手段想看他显示武艺,他还觉得她总算有了几分孩童的天真,和自己也亲近得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客气文静得像十六岁而不是六岁。眼下看着卓乐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咬着嘴唇作势要磕头,急忙拉着她的手让她站起来:“吴兄,小事而已,用不着小题大作。卓乐身体差,吓坏她就不好了。”
吴大人又何尝不心痛女儿,只是他虽宠爱女儿,却不愿看见女儿恃宠而骄养成娇蛮无理的性子——现在就敢仗着李寻欢疼爱她把他当街头卖艺的,以后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见卓乐眼中含泪欲哭不哭,心里早就软了,只是嘴上还不肯放松:“孩儿,李叔叔乃是当世大侠,人人敬重,你若是想求他露上一手却也不是不行。可不应该这般无礼拿他当卖艺的戏弄。那是叔叔疼爱你不愿与你计较。要是遇到脾气急躁的江湖中人,管你是不是小孩,劈头就是一掌。你可明白?”
卓乐垂着脑袋,想起看七侠五义的时候白玉堂大闹东京,就因展昭被封为御猫,觉得伤了他锦毛鼠的名头。看来她的确是不懂事,自以为无所谓的小玩笑,其实却大大无礼。不过是李寻欢人好没吱声罢了,于是低声说:“孩儿知错了。李叔叔,对不起。”
李寻欢笑着说:“罢了罢了,本就是想哄她一乐,倒变成她的不是。不过想看看李寻欢是否虚有图名,吴兄再责怪卓乐,就是拿我当外人。长辈和小辈玩笑取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大人正色:“正因为不拿当外人,才要叫她敬重你。”
李寻欢见吴大人口气松了,遂转移话题以免他再拿此时做文章。他心性豁达,并不很把这事当真,摸了摸卓乐的头:“不就是好奇想看李叔叔的武艺么,吴兄,借你的佩剑一用。”
拿着吴大人的长剑,李寻欢来到外面的院子里。天气正寒,飘着小雪。他站定后拔/出剑来。朗声说道:“世人皆道李寻欢飞刀成名,吴兄,今日便请你评点评点在下的剑法,如何?”
吴大人哈哈大笑:“即使如此,今天我可要一览小李探花的绝世剑法了。”
李寻欢一声清啸,手腕一抖,舞出一个剑花,剑走轻灵,白衣翻飞,地上积着很厚的雪,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脚步,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大概便是如此。卓乐不懂武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他舞得真优美,不像是剑法,反倒是有点像在跳舞。一把长剑到后来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道雪亮的白光,游龙般在雪地上翻腾跳跃。天上的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密,竟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身上,全部被激荡的剑气吹开,白雪红梅,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煞是好看。
脑海中不禁就出现了那首讲述舞剑的诗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李寻欢脚步一顿,纵身而起,长剑疾舞,将几朵被剑风吹下的梅花稳稳拖在剑身,含笑而立:“可惜,我却不是公孙氏,卓乐谬赞了。”
卓乐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把脑子里想的诗给念了出来,虽然经常暗赞李寻欢长得好看,可是当面赞美他是佳人什么的.........这算不算在调戏他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幸好她披着萝莉的皮子,李寻欢再聪明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上次习字时念过一次,没想到你竟然就记住了。真是聪明。”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光毫不掩饰那股惊叹之意,卓乐默默在心里流泪,李叔叔,她真不是神童,作为一个前中文系的大学生,唐诗宋词还是能背下一点的。话说,这究竟是什么朝代啊?之前以为是架空可又有唐诗。幸好,幸好,要以为是她作的诗,神童的大帽子跑不掉,杜甫晚上还会来告她剽窃。
吴大人看得技痒,大手一挥接过剑去,纵身翻过走廊栏杆跳下雪地:“什么湿啊干的我听不明白,寻欢,你的剑法也不输你的飞刀。可惜世人都只知道小李飞刀,却不知小李飞刀的剑一点也不差啊,哈哈哈哈。来来来,看看哥哥我的剑法如何!”
他的剑法就和他人一样,很有个性。刚才李寻欢舞了半天的剑,地上积雪都没溅起一点,吴大人一下去立刻就被踩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哈哈有声,把剑舞得和大刀似的虎虎生风。可惜了那一树梅花,估计等吴大人舞完,掉得也差不多了。卓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人和人咋就差那么多呢?真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会和吴大人交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一个就像是海中大石,一个却是羊脂美玉,怎么看怎么都不是一类人啊。男人的友情,真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