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问青天同人)[余火莲]长歌+番外(121)
几点清凉落在火莲的脸上,他这才回过神来。清明时节雨纷纷,绒绒的细雨漫天而来,那雨珠细小到不会在平静的湖面上激起涟漪,他便也懒得躲避。带来的纸钱早已烧完,火盆中的余烬被细雨一淋,就升起袅袅的青烟,他索性坐在地上,背靠着展颢的墓碑。石碑坚硬的棱角低着火莲的腰背,竟有一点疼。
原本这样靠着,仅仅承受自己的体重是断不至于疼的,只是如今石碑顶住的位置恰是当年爹抓出的旧伤。那抓向皇上的一爪,他甚至来不及思考就横身挡了,上一刻还口口声声说要为爹而战,不惜战死,下一刻就违逆了爹的意,不但阻了爹的行动,还带这皇上逃走,他在那一刻就已经背叛了爹。而爹却仍是对他手下留情了,否则那一爪,凭爹的功力,足以抓碎他的骨头,让他立毙当场。终究是养了二十年,也许爹对自己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吧,余火莲时常这样想,也后悔当时只顾护着皇上逃走,没来得及回头看一眼爹抓伤自己之后的神情。
火莲背过手去摸了摸身后那五个伤疤,当时只草草止了血,没有时间好好处理,后来几天他更是顾不上,所以留下了根,到如今伤口处都还很敏感,稍用力便有痛感。
不过这五个指痕却是余火莲身上仅有的伤疤,从小到大历战无数,甚至生死关上都不知道走了多少回的余火莲,周身上下却只有这一处伤疤,方旭对此啧啧称其,还调笑过,说你这么不要命,身上却没怎么伤过,想来是天下无敌了。
可他又岂能无敌?是每次伤了,爹都会给他敷一种香气宜人的外伤药,那药神效得很,不但伤口愈合极快,愈合之后也不会留下什么伤痕,只不过那药却也有缺点,初时清凉舒适,几天之后,伤口却会变得奇痒无比,伤得越深伤口越大,那么后来就越是痒得厉害,记得有一次,他的左肩左臂甚至连带背上都伤了一大片,那一次整条手臂险些废掉,所以后来伤口痒起来简直让他坐立不安。趁着驼叔不在,他狠狠在后背和手臂上好一通抓挠,伤口立时便不痒了,可还不等他舒服上几口气,就被来查课的爹发现了。往日那个时辰爹是不会来的,偏不知怎么那天突然去了他的书房,一眼就瞧见他手臂和肩背上隐隐渗出的血迹,展颢何等人,立时便知道是余火莲他自己又抓裂了即将愈合的伤口,气得不轻,把他好一顿打。每每回想起那时的事,余火莲便忍不住轻笑,那是爹最后一次打他,打过之后却还是亲手给他上了药。
驼叔说,“你这是典型的皮糙肉厚不怕揍,你爹已经懒得打你了。”
余火莲叹了口气,驼叔说得对,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甚至有时候还会大着胆子做一些出格的事,大不了挨一顿打,也学会了用性命做筹码去完成计划,左右出了岔子还有爹在,总不至于真的放他去死,他真正怕的是让爹伤心失望,怕的是被爹厌恶。可他……其实很小的时候就隐隐感觉到,其实爹是真的讨厌他。
孩提时,爹甚至不愿多看他一眼,长大些,爹禁止他走近十尺之内,再后来,只是严禁他碰爹。虽然每次他越界,爹都很生气,可余火莲还是暗暗欣喜的,他能感觉得到,爹正一点点允许他走近。
余火莲总是想,再等几年就能再近些了,也许哪一天爹会抱一抱自己,就像寻常父子那样,所以在他准备去开封府投案的那一晚,才会对爹提出这个要求,然而片刻的静默打碎了他的奢望。是啊,自己是爹的仇人,爹恨了二十年,从前假以父子身份时都不曾允许的事,如今真相大白了,又岂会再有丝毫姑息?他也只有淡淡一笑,道一声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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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后院风亭时,余火莲几乎是一口气跑出了新宅,翻墙跃入开封府直奔了包拯书房。余火莲的耳力好,远远就听见书房里传来包拯和公孙策的声音,他们正在谈论爹,如今朝廷虽然处于上风,却仍不敢将爹逼得太紧,生怕无间道鱼死网破,大乱将起。余火莲笑了笑,不会乱的,只要消了爹心中的恨,以爹对天下百姓的关切,便不会真的狠心起事,所以他大步走进书房,将那枚染血的枪头举到两人眼前,而后一张手丢在地上。
“火莲?”包拯和公孙策都是一愣,看了看余火莲脸上还未拭去的血迹,又看了看地上的凶兵,不知道发生何事。
余火莲撩袍跪地,“火莲方才砍了丞相王佑的脑袋,特来投案。”
“什么?!”包拯和公孙策异口同声的惊问,包拯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他不明白无间道此时杀一个文官究竟是何算计,杀了却又要火莲来投案,这白白送死又是什么逻辑。可不论包拯和公孙策问什么,余火莲都一言不发,气得包拯大吼,“余火莲,你到底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