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我在大宋破案强国[七五](76)
或许是因为所知的最后一个信息是被自己唯一的姐姐指认为凶手,裴好竹连答话都显出了一些颓意。
他摇了摇头道:“我喝醉了,什么也想不起来,但我不曾杀人,根本不知道你们说的什么花凝欢,衣服上也该没有血迹才对……”
江临打断了他的话,道:“裴侍郎,已有证据证明花凝欢那日不可能去到其他客人的房间,下官只是想同您要个确认,请您正面回答。”
裴好竹的嘴却很硬:“那门上的牌子是谁都能挂的,并不能说明是我点了人。而且,即便花凝欢真的死在了玄字二号房里,也有可能是在我离房之后发生的事情……”
江临道:“但我们在前案就已证明过,地毯上的那片血迹,是在您还在房间时留下的。”
裴好竹道:“我那日当真醉得厉害,或是被什么武功高强之人潜入了房间也不一定。那个姓郑的书生不就是被踏雪堂的杀手所害?或许花凝欢的案子也是他做的呢?”
还未待江临对他的这番猜测作出什么评价,一旁的张尧佐就不紧不慢地接话道:“确实有这个可能。傅寺卿,下官看这案卷上写着裴府有侍女在裴侍郎的衣服上发现了血迹,不如将她请上来问问是怎么回事?”
江临闻言皱了皱眉。
裴北晴作为家属需要避嫌,所以裴府的侍女便成了被优先考虑的证人。但是即使对方提供的是对裴侍郎不利的证词,江临对其也生不出太多的信任之感。
加上上次在那丫鬟手上看到的淤青,江临总觉得根据套路,对方时刻会反转证言,说自己是受人指使、又挨了打,才会来指认自家主人是凶手,实际上裴侍郎是被冤枉的云云。
江临并不想让对方在这个时间点上堂作证,但傅毅不好驳了张尧佐的面子,江临只能补充道:“将那件沾了血的衣物一并拿来。”
那丫鬟一被领上来,裴侍郎的神色就变了一变:“白露,你、你怎会……”
只见那丫鬟恰到好处地一腿软,跪倒时便要露出她那受了鞭痕的脚腕,摆明了是要靠“卖惨”来惹人怀疑。
“当心。”江临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顺便用对方的衣摆将其身上的伤口遮得严严实实,连足尖也不露出半分。
丫鬟脸上写满了懵逼二字,准备好要接话的张尧佐也一时卡了壳。
在檐上目击了这一切的五鼠差点忍不住为江临拍手叫好。
卖惨?
你们这点小心机,连江临的十分之一也不如呢。
第39章 来照可怜宵
40来照可怜宵
江临早就已经猜到这个名叫白露的丫鬟想要做什么了。
上次休堂之前,从裴北晴的视角来看,香寄语手中握有裴好竹的贴身玉佩,又不惜以死明志来拖裴侍郎下水,判官团很难觉得裴好竹真正无辜。
而裴北晴在那个时机站出来,提供了一个不会被采纳的无效证言,看似是在落井下石,实际上是在为裴好竹拖延时间。
所以在此之后,关于裴侍郎案的各种谣言便被散布于京城之中,仿佛比之前的知府被害案还要惹人关注,明显是有知情人士——也就是裴府——刻意在背后推动。
从谣言的导向来看,裴北晴想要透露给群众们的消息便是——裴府姊弟不合已久、势同水火。
甚至有人认为,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是裴夫人为裴侍郎准备的“仙人跳”,想要陷裴侍郎于不忠不义。毕竟裴夫人裴夫人前些天便有过继族中子弟至自己名下的打算,或许早就想好要除掉裴侍郎这个庶出的弟弟了。
在公堂审案的判官们不是被刻意隔离的陪审团,难免受到这些传闻的影响,对裴北晴的证词产生怀疑。在这个条件下,裴北晴只需要稍稍加入一点真实的证据,来证明裴好竹的无辜,那么后者就很有可能被判无罪。
在侦查技术不够发达的古代世界,这样的脱罪方法屡见不鲜。
江临便记得自己看过一桩宋代的投毒案,凶手被人目击在甲鱼里下了毒,买卖毒药的证据也是确凿,审案的判官范纯仁却注意到了死者没有在吃完饭后当场暴毙,便要求捕快们再细查一番,最后发现凶手实际上是在屋内给死者下了毒。
旁人皆不懂凶手为何要这样做,范纯仁却指出,凶手恐怕是想利用“死者从不吃甲鱼”这一点,试图在案件复审时以屈打成招为由来翻案。*
裴北晴这次派来的白露明显也是想用同样的手段,来证明裴好竹的清白。
所以江临才要遮住白露身上的伤口,教对方不能以卖惨为契机来翻供。
但白露也是揣着任务来的,即便被江临的操作弄得懵了一瞬,也还是坚持地把戏给演了下去。只见她指认裴好竹身上带着血迹的证词才说了一半,眼泪便如断线的珠子一般落了下来,声音也变得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