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同人) [盗墓笔记+沙海 吴邪BG]替+番外(299)
于是就这样了。
“那万一汪家人在对面等着我怎么办?”黎簇还想挣扎一下,“就算我是吴老板的御用炮灰,也不至于人头都送到人嘴里吧?谈恋爱真的会降智商吗!?”
眼下已经黄昏,山里天黑的早,寨子里亮起灯。
黎簇和王胖子以这个塔楼边上的几棵树为据点,做了简易的侦查反侦察布置。
黎簇一边抱怨一边往下方看去。他愣了一下,发现了有点不对劲。
彩灯太密集了,而且日落而息完全不适用,几乎可以说是人来人往,整个寨子热闹非凡。
这虽然是个落后闭塞的古村寨,但人口和基于流传的传统习俗依旧繁华。
他恍然大悟。
吴老板不是智商降了,吴老板就是想旅游泡妞,甚至还用上了干翻汪家这么智慧的借口。
黎簇记忆里那个决绝的、孤独的、疯癫的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连狼爪都亮不出来,活像条摇尾巴的大狗,连路都舍不得让人走。
自始至终,只有他在这个局里是孤身一人。
“……小子,你有没有听说过蠪侄?或者,狼狈?”王胖子发现他的脸色变化,点了根烟,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狼狈为奸?通俗说法不是狗男女吗?黎簇觉得自己经历过高三的尊严有些遭到冒犯,臭着脸回道:“有话直说。”
他本来想说有屁就放,但是感觉王胖子这个人和吴邪好像不是一个类型。
这胖子有种奇怪的、类似佛性的处世境界,但是你却没办法否认他骂娘的频率着实在灵长类中登顶。
刚刚要是真那么说,那他完全没法保证,王胖子不会真的用屁把他从山腰上崩下去。
“念过高中过了不起?你把蠪侄俩字儿写一遍给胖爷看看?不会吧,不会就虚心学着点儿……哎,这传说狈啊是一种犬科动物。因为前腿特别短,必须爬在狼的背上才能行动。”
“据说呢,狈是狼的军师。曾经有人目击到狼王背着一个像是狐狸一样的东西行动,”王胖子晃着枪,“整个狼群的行为堪称狡诈。”
黎簇现在敢和吴邪顶嘴,但是竟然有点不太敢和这个胖子顶——也可能因为内心深处觉得这嘴仗必输。
可他心里正烦,在“狼王”和“舔狗”之间的烦的团团转。
“所以?”他还想再表现的不耐烦一点,忽然听到两声铜锣响。
放眼望去,整个村子最耀眼的灯汇聚成了一条长龙,好像橘黄色的火河,浩浩荡荡从山的另一侧绕了过来。
——————你的视角——————
葫特的姑娘腰细腿长,小伙儿矮壮敦实。吴邪在人群里勾着我。这时候也算是彰显出南方块头里一米八多的优势了。
我们的脸上也做了一些伪装,身份是外流藏族脚夫。
□□对于现在的吴邪可以说是信手拈来。我本想看看他捏我的脸的时候是往林志-玲捏还是往花泽-香菜捏,结果这人思考了一会儿,问我介不介意和胖子做亲戚。
可以啊,避开了所有扣分点。
我说不介意,就是没想到你好这口。
“搞的我都不好意思勾搭美女了,”我仰着自己肿肿的假脸控诉,“必须赔偿,至少得是这个规格的十里红妆。”
眼前村寨的泥路上,一大队人马穿红戴绿喜气洋洋地经过。
寨子里的居民大多还是穿着民族服饰,风格在苗民和非洲部落之间各沾一脚,那种大声呼喝和欢笑的喜庆中,有一种质朴的野性美感。
吴邪一边跟着人群起哄一边点头,“要不我们把新月饭店和张家古楼都拆了,加起来应该快十里。”
我们刚进寨子就听说有人办喜事。这在这个季节似乎是很普遍的,有寨民说前两天也刚办过酒。
我们从后往前追了一段,估计出眼前整个送亲的队伍足有百米长。
队伍最前头打了高高的杆子,顶头悬着一轮彩灯。打杆人前面还有一个赤-着上身的十来岁的少年,一刻不停地翻着筋斗领路。
我心算了一下,这一路下来少说得翻大几百个。少年好腰力啊。
“是一种宗教理念,记得之前看到的壁画吗?”吴邪附身在我耳边道。
我点了点头,“人生天地之间,不分上下的人格。”
送亲队伍行进在寨子曲里拐弯的山路里,废弃的索道就挂在绸子飘带上方十来米的地方。
实话说,现在的状况,确实不太会有人注意那边。
“……他们应该会在接亲或者入-/洞-房的时候行动,”吴邪带着我在路边的摊子挑小件还价,“只要索道一启动,我们就有八成机会确定那样东西的位置。”
这里的“他们”指的是汪家人。无论他们是否发现了我们的行动,汪家作为人数更多的那一方,在这个狭小的山坳里必然要抢先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