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天字一号病秧子(101)
“我只知道你不是一个冒险的人。”李燕北沉声道:“可以。”
两个人把自己全部的筹码都放在了赌桌上,左右一个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一个已经不再怕输。
看客们也只会叫好,恨不得所有的人都能这么豪爽,给他们茶余饭后多添几笔谈资。
很快他们就知道为什么了。
周怀瑾突然望向了窗口,陆小凤第一时间看向了他,然后他们一起见到了满天的鲜花,它们飞舞着,甚至飞进了屋子里,黏在了周怀瑾的脸颊上。
他伸出手,帮他摘下了那一瓣花,也看清了花后走来的那个人。
他走的很慢、很慢,但却不是步履蹒跚的那种慢,他走的每一步都很坚定,他的眼睛盛满寒星,任谁也看出他现在的状态十分的好,那些流言蜚语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他的心坚定依旧。
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却心有灵犀一般在半空中交汇了视线。
周怀瑾回过身,撞进了陆小凤的怀里。
他低声道;“我仍是只能接一剑。”
叶孤城已经上楼了,陆小凤看着他,心中莫名的平静。
有时候有些事一剑就够了。
叶孤城是来找人的。
现在这个时期能被他找上门只有唐门的人。
楼里的人还没见着两个绝世剑客的比斗,倒先一饱眼福了叶孤城的成名绝技“天外飞仙”。
叶孤城走了,他不必把人杀死,只需要废掉唐门子弟的手,这个人就算是“死”了。
李燕北显得很沉默,即使他已经做好了失去的准备,但是没有人想真的失去自己的一切。
尤其是他曾经站到过高位,知道在顶上的滋味。
叶孤城那一剑坚定了很多人的信心。
至少这城里的骚乱平息了。
周怀瑾有点想笑,他也真的笑了,对陆小凤道:“我觉得他应该答应借房顶。”
“为什么?”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因为他拥有乱的力量,也拥有不乱的力量。”周怀瑾慢慢道:“我要是他,我就该准备好全部的弓箭手,一夜过后,这个江湖将会平静许多。”
“但那也会无趣很多!”陆小凤先是笑道,然后又看向周怀瑾:“你不是不喜欢杀人?”
“我不喜欢死亡,也不认可混乱无序。”周怀瑾道:“但谁说天子的话不是金科玉律?”
“他确实有这个权利。”陆小凤点点头。
“但是他不会真的这么做。”周怀瑾叹口气:“以暴制暴才是真正不可取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唉,今天的脑子都用来写儿歌了,所以说当初我选修儿童文学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
第五十二章
叶孤城又走了,但是他们亦不必费尽心思的去找他。
就在他们吃过饭准备出发的时候,一个和尚拦住了陆小凤。
他是来报恩的。
“我并不认识你。”陆小凤道。
但是他们都认识一个人——霍天青。
珠光宝气阁散了,霍天青也被接回了天禽门,世人以为他也死了,还是死在了陆小凤手上。
这很荒谬。
但又有几分道理。
一个人长久的不在江湖中出现,很容易就被人忘却,假使这个人再有名气一点,还有人找一找,找不到的,自然就是死人了。
这就是江湖。
和尚给了他们一条染着血迹、还带着脓水的布带。
那东西散发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味道,比臭鸡蛋还要难闻。
因为那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毒液。
这样一条布带没有人愿意要它。
但此刻对于陆小凤来说,他的确意义非凡。
因为这条带子的主人是叶孤城。
城内当然找不到鼎鼎大名的白云城主,因为他真的躲到了荒郊野外去!
陆小凤微笑着收下了布带。不论这个人为什么而来,都给他带来了一些线索。
周怀瑾叹道:“果然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谁不知道自春华楼一剑之后,压叶孤城的人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这条带子不仅能使人致富,还能化作催命符。
无论如何,见叶孤城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们于情于理也该去见一见。
阴暗潮湿的一间矮屋子,很宽阔,却照不进什么阳光来,空荡荡的只留有一床、一桌、一凳而已,衬得唯一一豆灯火更加的昏黄黯淡,还没有外面的月亮亮堂。
屋子里都是土,在这样的屋子里很难保持衣服的洁净,随手一刮便抓得半张蛛网,轻飘飘的坠落,那蜘蛛也不知去了何方。
这样清冷的庙是叫人很寂寞的,尤其是周围风声不倦,更显得这里的荒凉。
叶孤城躺在那狭小的木板上,他连翻身都难以做到,因为这年久失修的床榻已经经受不起任何的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