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坏种+番外(188)
“伊芙琳。”过了好久,汤姆才开口,嗓音略微有些沙哑。“我们已经在这条路上回不了头了。”其实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答案,于是只是沉默地笑了笑,没有表态,轻声说:“那也好,无论是什么地方,只要我们两个人还在一起,就好。”
一阵头晕目眩蓦地袭来,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被拽进了一团棉花,绵软的,却不真实,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将你和其他事物分隔开了。是毒药开始发挥作用了。不知道它发作起来到底有多快。但是……我清楚,有一个问题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于是,我小声地开口:“你爱我吗?汤姆?”
这么久以来,除了那一次圣诞节他趁我睡着时在我耳边小声而不知真假的表白,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我真的很想再听他说一次,哪怕是个谎言也好。头晕目眩的感觉益发加重了,我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一点点变慢,直至彻底凝滞。
时间在我的脑海里变得那么长,或许只过了几秒,或许已经过了好几分钟。终于,汤姆的声音柔和地自我头顶处传来,“我爱你,伊芙。”我紧紧攥住他的衣襟,闭上了眼睛,感受着一滴泪缓慢地滑落脸颊,然而嘴角却是上扬的。
“伊芙,再给我唱一次那首歌吧。”
我愣住了。这个要求让我突然开始怀疑,汤姆是不是——早就察觉出了面包的不对劲?早在咽下面包之前?如果他明明知道……那他为什么……
也许他是因为自恃有魂器而感到无所谓?也许他是因为爱我而心甘情愿地吃下那一小块面包?
不过我已经没兴趣知道答案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答应了一句“好”,极轻地唱了起来,“Now, let the day just slip away. So the dark night, may watch over you. Velvet, blue.”毒药已经毫无知觉地一点点抽走了我的精神,让我没办法做出更多反馈,或是思考更多。
我想起了那只夜莺。在唱歌的时候,它也抱着与我相似的心情吧?至少,我们都是带着爱与希望主动奔赴死神的怀抱的。还有荆棘鸟。我终究还是选择了汤姆,选择了这株荆棘成就我的绝唱。
“Silent, true. It embraces your heart and your soul. Nocturne. Never cry never sigh. You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be always see. Com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Have no fear when the night draws near, and fills you with dream sand desire.”
“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m, so deep. You will find me there waiting for you. Nocturne. We will fly claim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 Com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Though darkness lay, it will give away. W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
我的歌声一点点地低了下去,唱到最后一句时已经轻得如同一句叹息,脑袋无力地垂在了汤姆的脖颈间,感受着他温暖的怀抱。知觉在逐渐模糊,离我远去。最后我只听到,“哐啷”一声,什么东西被撞到了。
只有那束黑玫瑰依旧盛开,在暗夜中独自燃烧着。
注:
(1)选自Johnny Hartman演唱的《For All We Know》。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氛围骤变,是因为这一章要和下一章搭配看,对这一章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真正的结局在下下章,其实如果故事真的在这一章结束,我觉得也能算是HE,在这样的时刻,他们重新恢复了对彼此的爱与信任。从此以后,伊芙琳再无遗憾,汤姆再无软肋。
明天把最后两章一起更了。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如果以后我们两个都死了,至少还可以在幻境里重逢,还可以一直在幻境里相伴下去。这么一想,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连死亡都不可以。”
想起《返老还童》里的一句台词,挺适合汤姆,“We。're meant to lose the people we love. How else would we know how important they are to us?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的人,要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
☆、Chapter 69 后记
BGM:Should It Matter by Sissel
作者简介:
辛西娅普拉斯(CynthiaPlath),1980年出生于英国约克郡,1999年毕业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拉文克劳学院。莉拉沙菲克布莱克的外孙女,《唱唱反调》现任副主编。著有《坏种》。
在霍格沃茨的时候,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没有耀眼的成绩,既不会因为违反校规被教授注意,也不会因为某些出众的优点而被大家熟知,更没有格兰芬多三人组的奇妙冒险,毫不起眼,热衷独处,唯一的优点也许就是爱读书,能写点东西,是个不折不扣的拉文克劳式书呆子。